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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A17版)
    2013-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17版)

      ■

      6.4.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信托项目

      6.4.2.2.1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信托项目

      表6.4.2.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 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 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 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 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 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 的实收信托)×100%

      6.4.2.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表6.4.2.2.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 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 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 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 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 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 的实收信托)×100%

      6.4.2.2.3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表6.4.2.2.3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3 本年度新增的信托项目

      表6.4.2.3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包含本年度开放式产品金额。

      6.4.2.4 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12年,公司加大业务创新力度,将业务创新与社会发展目标融为一体,积极发挥信托工具的功能优势,履行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做好金融创新服务。积极响应国家“城镇化”发展战略,设计发行“城乡一体化”系列信托产品,募集信托资金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入股有限合伙企业,以类基金的方式,投资于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等方面发展的一体化建设;设计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信托产品,有效提升了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价值,为社会投资者实现较为稳定合理的投资收益;创新设计发行“徽商银行智慧理财单一信托计划”,与银行合作,以开放式、基金化运作,累计募集信托资金规模达200亿元,组合投资于债券、贷款类等项目;以股权受益权、特定资产受益权为投资标的,设计发行信托产品;设计开发银信合作TOT信托产品;以城市土地一级开发为资金投向设计信托产品等。

      2012年,公司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大力开发信托计划支持“中小微”和 “三农”企业发展:设计发行“合肥市‘滨湖春晓’系列集合信托计划”,引入财政资金认购,发挥其资金撬动作用,支持合肥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多家中小企业发展;发行“‘珠城创新’中小企业贷款(二期、三期)集合信托计划”,募集信托资金1亿元,一揽子支持15家地方中小企业的发展,引入特定委托人认购信托份额,不参与信托收益分配,一方面为信托计划增信,另一方面让利于社会投资者,较好地彰显了政策导向;发行“安徽省凤宝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信托计划”,募集信托资金支持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发展。全年,公司共发行支持“中小微”和“三农”企业信托项目90个,共募集资金177.5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29.08亿元,增长266.58%,支持包括汽车服务业、农业食品业、生产制造业、矿产开采、公共设施管理和新能源发展等多个领域在内的企业发展。在地方经济发展遭受金融危机冲击和宏观调控的背景下,为“中小微”和“三农”企业的发展和抵御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2年末,公司存续投向“中小微”和“三农”企业的信托资金规模为179.04亿元,占比存续信托资金总规模的15.69%。此外,公司依托近年来安徽区位快速发展优势,设计发行了支持“皖江城市带”、“合芜蚌”、“皖北”等区域建设发展的系列化信托产品,彰显了公司作为地方信托机构的金融服务作用。

      2012年2月,公司以固有资金投资设立安徽国元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复同意。

      6.4.2.5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

      公司作为受托人,严格按照《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信托文件对受托人义务的规定,在管理信托财产时,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公司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设立信托专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

      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及时履行定期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及报告事项。每个信托计划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在公司网站发布成立公告。并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发布信托项目管理报告。信托合同终止时,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信托财产及收益。同时,在信托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

      妥善保管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保存期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同时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运作正常,全年到期清算信托项目743.47亿元,全部安全、按期交付受益人,未出现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信托业务稳健发展,无任何信托财产损失。

      6.5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5.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 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帐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3.2 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3.3 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已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 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报告期内公司无上述事项。

      表6.5.3.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3.3.2 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报告期内公司无上述事项。

      表6.5.3.3.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4 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上述事项。

      6.6 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信托业务自2010 年1 月1 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7. 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12年公司实现净利润40890.16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9512.11万元,可供分配利润110402.27万元;提取盈余公积4089.01万元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419.13万元后,年末未分配利润103894.13万元。

      本次向股东分配利润92000万元,其中:12000万元分配现金红利,80000万元不分配现金按1:1比例用于转增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现金红利和转增资本。

      7.2 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

      注:①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②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③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④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⑤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上述事项。

      8. 特别事项揭示

      8.1 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股东未发生变动。

      8.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2年3月,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会审议和表决通过,选举熊思迅先生担任公司监事。2012年8月,经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张彦先生辞去公司监事,经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俞仕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总裁,张彦担任公司总裁,2012年11月,经中国银监会审查核准,张彦先生正式任职。2012年11月,经公司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程碧波女士担任公司总裁助理。

      8.3 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和公司名称未发生变更,未发生分立合并事项。

      8.4 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固有业务、信托业务无重大诉讼事项。

      8.5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受到处罚的情况。

      8.6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的整改情况

      本报告期内, 安徽银监局对公司进行了一次现场检查。

      2012年9月3日至9月21日,安徽银监局检查组对我公司截至2012年6月末存量信托业务的合规性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公司的总体评价:“总体上看,国元信托公司能贯彻‘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的经营方针,围绕既定的工作目标和思路,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加强合规建设,提高发展质量,近年来,在经营管理各方面都有明显进步和提高。合规管理机制较为完善,合规文化建设较好,形成了较好的合规文化建设氛围。资产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信托资产规模增长较快,自主经营管理能力增强。但检查中也发现,你公司在基础工作管理、业务操作流程、合规风险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公司对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通报情况,传达整改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方案。对照《检查意见书》中涉及到的问题,逐项分析成因,明确整改思路,制定了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落实到部门,限期整改。切实做到思想重视、整改及时、强抓细节、落实到位。同时,公司举一反三,自我强化,就公司精细化管理做出全面部署。严格执行受托人职责,突出重点风险防控领域,开展风险自查和公司第三方监督审查,进一步提升夯实项目管理,力促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改善提升,实现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8.7 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2012年4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B6版刊登了公司下列重大事项临时报告内容:

      (1)2012年3月30日,本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会,过仕刚、靳新中、许斌、芦辉、于上游、高升、孙晓、鲍金桥、宋炳山等9人当选为公司董事(其中孙晓、鲍金桥、宋炳山3人为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张彦、熊思迅当选为公司监事,与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陈康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2012年3月30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过仕刚为公司董事长,靳新中为公司副董事长。聘任俞仕新担任公司总裁;聘任黄庆兵、徐景明、魏世春、许植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朱先平担任公司总会计师,履行公司财务负责人职责;聘任虞焰智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3)2012年3月30日,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彦为公司监事长。

      2012年11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A12版刊登下列重大事项临时报告内容: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研究决定,并报经中国银监会审查核准,聘任张彦为公司总裁。

      8.8 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无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