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0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18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9,33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9693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897242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47089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954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984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特别说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12年末总股本109,00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1,090.01万元。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之前,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了预留限制性股票33.5万股,公司总股本由109,001,000股增加为109,336,000股,按照分配总额1,090.01万元不变的原则,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9,33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96936元(含税)人民币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4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4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五、咨询机构: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 咨询联系人:于海龙
咨询电话:0537-4435777 传真电话:0537-4430400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