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告
证券代码 :600651 证券简称 :飞乐音响 编号:临2013-007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发行4亿元中期票据及为控股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中期票据,并以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100%股权向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同意北京银行作为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承销公司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发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每期中期票据的发行金额、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及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以及相关文件的签署。(详见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MTN89号)。2013年3月29日,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13年第20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我公司中期票据注册。相关内容如下: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4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3、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
4、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6、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7、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
8、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引》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建立健全后续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开展后续管理工作。
9、公司在中期票据发行、兑付过程中和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