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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 告
    2013-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3006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09日以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19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正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独立董事李景镇因外地出差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表决形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云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2年年度报告》、《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4月23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登在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2012年财务决算报告》;

    相关数据详见4月23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中的《2012年财务报告之审计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瑞岳华审字[2013]第6263号《审计报告》确认,2012年母公司净利润590,695,355.27元,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9,069,535.53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33,909,516.80元,减去2011年度已分配股利208,879,320.00元,2012年母公司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6,656,016.54元。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截止2012年12 月31 日总股本104,439.66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20,887.93万元。

    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上述分配预案尚须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在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七、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根据前期协商,公司2013年度的审计费用约为10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文详见4月23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九、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全文详见4月23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与会董事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3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10万元,关联董事高云峰回避表决此议案。详见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第2013010号公告—《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一、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花旗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花旗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美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免担保。

    十二、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3年5月15日上午10:00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第2013008号公告—《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3007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根据本公司2006年8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06年9月8日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5月21日《关于核准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113号)核准,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000万股。2007年6月7日,本公司以每股18.1元的价格非公开发行股份1890万股,募集资金34,209万元,减除发行费用1,20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33,000万元。该次发行额业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深南验字(2007)第08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2,057.61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3,127.74万元,归还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的资金8,929.87万元,合计使用32,057.61万元,公司2012年4月将募集资金结余资金中的1,215.4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334.93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607.97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608.63万元及支出的手续费0.66万元。

    (二)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根据本公司2007年9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07年10月17日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公司拟公开增发股票数量不超过招股意向书公告前一日公司总股本的15%,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2008年5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08〕736号)核准,同意本公司公开增发新股不超过91,218,960股。

    根据本公司于2008年7月9日公告的《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本公司公开增发不超过88,138,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人民币11.23元/股,募集资金98,978.97万元,减除发行费用3,388.0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95,590.90万元。该次发行额业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深南验字(2008)第14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1,126.73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9,364.95万元,归还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的资金21,761.78万元,合计使用61,126.73万元。2010年12月和2011年4月,公司分别将募集资金结余资金中的36,000.00万元和263.7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7,390.50万元,较募集资金净额多1,799.60万元,主要是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800.69万元及支出的手续费1.0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以及本公司的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5年1月31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法律法规的新要求,本公司于2007 年7 月对《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并经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根据法律法规的新要求,本公司于2008年7月对《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并经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根据该管理办法,本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分别与建设银行振兴支行、平安银行深圳福星支行、深圳发展银行蛇口支行、招商银行红荔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泰然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次募集资金原保荐机构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11月21日,本公司与安信证券签署了《补充保荐协议》,自《补充保荐协议》签署之日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由安信证券承接,持续督导期限至2008 年12 月31 日。因公司对银行业务调整,2009年注销了在深圳发展银行蛇口支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然支行所开账户;2010年6月注销了在招商银行红荔支行所开账户,在兴业银行深圳振华支行新开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注销了在建设银行振兴支行及兴业银行深圳振华支行所开账户。

    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上述银行专户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余额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振兴支行44201584600052501739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平安银行深圳福星支行03721003051243,349,299.68
    兴业银行深圳振华支行338040100100131555已销户
    合计3,349,299.68

    (三)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根据该管理办法,本公司2008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分别与平安银行深圳福星支行、招商银行红荔支行、交通银行红荔支行、中信银行景田支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工商银行麒麟支行、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次募集资金保荐机构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由安信证券负责,持续督导期限至2009 年12 月31 日。2010年6月,因本公司银行业务调整,本公司注销在招商银行红荔支行所开账户,在杭州银行深圳南山支行新开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注销剩余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上述银行专户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余额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红荔支行443066041018010079870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中信银行景田支行7441910182600024853已销户
    平安银行深圳福星支行0372100327145已销户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1801014210004832已销户
    工商银行麒麟支行4000023129200212836已销户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38910188000114257已销户
    杭州银行深圳分行4403092238100003228已销户
    合计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2)

    附表1: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2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3,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90.4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2,057.6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1)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大功率激光切割机产业化建设项目33,000.0033,000.001,590.4232,057.6197.14%2010年8月4,210.6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大功率激光切割机产业化建设项目于2008年底完成建设后,将于2011年完全达产,达产后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43,000万元,新增净利润9,212万元(按7.5%的所得税率测算),未预测建设期的效益情况。 该项目所涉及的厂房建设因涉及的公共绿地地下空间开发审批等因素影响,厂房建设开工比预计推迟了12 个月,2008 年7 月,厂房建设已正式开工;由于该项目主体施工审批手续等因素影响,导致建设进度比计划的时间延迟约20个月,所涉厂房实际于2010 年8 月31日竣工,有关消防验收手续于2010年12月完成。

    2012年度,大功率激光切割机新增销售收入44,924.28万元,新增净利润4,210.62万元(按15%的所得税率计算)。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为原材料、人工成本大幅上涨,行业竞争导致产品单价有所下降,所得税率上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11年01月2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鉴于公司机械加工厂已迁至福永产业园,为了保障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有效配置资源并方便公司管理,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计划将大功率激光切割机产业化建设项目的生产运营部分迁至福永产业园。公司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生产地点的调整不影响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2009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并于2009年11月10日经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内部调整的议案》:鉴于大功率激光切割机市场营销网络的建设已基本完成,市场推广取得积极进展,根据当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公司拟取消在全国范围内建设激光切割加工示范站的计划,注销青岛易捷送激光加工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易捷送激光加工有限公司两家加工示范站,同时转让先期已投入的19台激光加工设备,预计合计可回笼募集资金约7,000万元,回笼的募集资金内部调整作为建设大功率激光切割机生产基地建设资金。2010年2月、3月、6月青岛易捷送激光加工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易捷送激光加工有限公司将本公司前期投入款项4,000万元全部转回募集资金账户;先期投入的激光加工设备转让后所得资金3,126.92万元亦于2010年6月转入募集资金账户,共计回笼资金7,126.92万元。青岛易捷送激光加工有限公司相关的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已于2010年9月完成;深圳市易捷送激光加工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2月办理完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变更,不再从事激光加工业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929.87万元,用于购买生产所用的机器设备和材料。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将先期垫付的8,929.87万元从募集资金账户转至结算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07年6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6,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7年12月31日前归还募集资金账户12,000万元,其他4,000万元于2008年1月2日归还。2008年1月21日,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8年7月24日归还募集资金账户。2008年7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并于2008年8月15日经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2月18日归还募集资金账户。2009 年2 月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并于2009 年3 月10 日经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9 年9 月9日归还募集资金账户。2009 年8 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并于2009年9月14 日经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9 年11 月11 日归还募集资金账户。2012年4月1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1215.43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余额334.93万元,主要用来支付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尾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大功率激光切割机产业化建设项目在公司本部独立运营,但未对其进行单独核算,该项目收益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划分的,该划分标准为:收入成本按产品对应划分,税金及附加按收入比例划分,期间费用以及其他项目能确定产品项目归属的按实际划分,不能明确受益项目的按收入比例划分。本年度实现的效益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2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5,590.9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24.6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1,126.7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激光信息标记设备扩产建设项目46,744.0046,744.00774.5725,076.8653.65%2010年6月15,678.47
    激光焊接设备扩产建设项目32,235.0032,235.00534.1517,647.9154.75%2010年6月6,303.60
    机械加工配套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20,000.0037,170.00615.9318,401.9649.51%2010年6月  
    合计 98,979.00116,149.001,924.6561,126.7352.63% 21,982.0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根据《增发招股意向书》,激光信息标记设备扩产建设项目产品达产期初步确定为3 年,达产计划为:生产第一年达产50%,第二年达产70%,第三年达产100%,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为19.02%,完全达产后年销售收入为90,244 万元,净利润17,445 万元,项目的总投资收益率16.29%,投资回收期税前为(含2 年建设期)7.83 年;激光焊接设备扩产建设项目产品达产期初步确定为3 年,达产计划为:生产第一年达产50%,第二年达产70%,第三年达产100%,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9.69%(税前),完全达产后年销售收入为38,927万元,净利润11,166 万元,项目的总投资收益率15.72%,投资回收期税前为6.25年(含2 年建设期);机械加工配套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机械加工配套中心主要为公司所有产品进行配套,生产规模根据所需配套产品的产能来确定。2010年6月30日,上述三个项目已全部完工。

    按照公司的规划,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后,本公司激光信息标记设备2012年度的总产能为9010台/年,激光焊接设备2012年度的总产能为1790台/年。2012年度本公司根据市场的销售订单情况,进行生产规划,在本年度激光信息标记设备的实际产量为5445台,实际产能利用率为60.43%,新增产能占总产能的比例为62.26%,新增产能产生的效益为15,678.47万元;激光焊接设备的实际产量为1976台,实际产能利用率为110.39%,新增产能占总产能的比例为66.48%,新增产能产生的效益为6,303.60万元。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1,761.78万元,用于购买生产所用的机器设备和材料。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将先期垫付的21,761.78万元从募集资金账户转至结算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09年8 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并于2009 年9月14 日经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11月11 日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2010年12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并于2010 年12月27日经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将该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36,263.7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0年12月30日由募集资金账户转出3.6亿元至自有资金账户,于2011年4月20日由募集资金账户转出263.77万元至自有资金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出现资金结余的原因:本公司通过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较好地控制了工程建设成本,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工程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工程总开支;本公司通过加强管理,逐步提高了配件的标准化比例及设备的使用效率,部分配套设备采用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结合公司现有产品生产线和设备的配置,充分考虑资源综合利用,对项目的工艺设计进行了优化,节约了设备投资,设备采购成本大幅下降。2010年12月和2011年4月,公司分别将募集资金结余资金中的36,000.00万元和263.7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 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3008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时间:2013年5月15日上午10:00-12:0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内容:

    3.1 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2 审议如下议案:

    (1)《201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年度报告》及《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4)《2012年财务决算报告》;

    (5)《2012年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5月1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3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董秘办

    6、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大会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董秘办

    8、大会联系电话:0755-86161340

    9、大会联系传真:0755-86161327

    10、邮政编码: 518052

    11、联系人:杜永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1《201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赞成 □反对 □弃权 □
    2《201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赞成 □反对 □弃权 □
    3《2012年年度报告》及《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赞成 □反对 □弃权 □
    4《2012年财务决算报告》赞成 □反对 □弃权 □
    5《2012年利润分配方案》赞成 □反对 □弃权 □
    6《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3009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09日以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19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正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全体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全体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2年财务决算报告》;

    4、全体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全体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全体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基本上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上述1至4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3010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大族彼岸数字控制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彼岸”)是公司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内容:公司及子公司向大族彼岸采购产品、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大族彼岸提供劳务。

    公司预计2013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产品名称关联法人预计金额2012年度实际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法人采购产品数控操作系统大族彼岸不超过2,000万元961.08万元
    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法人提供劳务物业管理大族彼岸不超过10万元4.85万元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0.2.5条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深圳大族彼岸数字控制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00万欧元

    企业类型:中外合作企业

    法定代表人:高云峰

    企业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北大族激光大楼研发楼428室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经营数控系统、并从事数控系统及其零部件的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应按国家规定办理)。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142.54万元,净资产为3,895.7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186.29万元,净利润为158.7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

    2、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大族彼岸是中外合作企业,公司持股75%。公司在大族彼岸董事席位不超过三分之二,不具有控制权,因此大族彼岸是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高云峰、副总经理陈焱分别担任大族彼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大族彼岸同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大族彼岸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4、与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大族彼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1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及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确定,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四、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数额较小且价格公允,对公司降低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高云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表示认可。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大族彼岸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主要是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提供劳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同意《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3011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3年4月24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云峰、独立董事李景镇、副总经理吕启涛、副总经理陈克胜、财务总监周辉强、董事会秘书杜永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