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2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接A115版)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13—011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4月19日在大连市召开,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3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本公司二号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审议公司2012年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关于预计2013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审议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审议公司2013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四、会议参加办法
1、参会人员:(1)2013年5月16日当天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均可参加;(2)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2、登记办法: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或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出席手续。外地股东也可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以公司证券处收到传真和信函为准;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登记。
3、登记时间:2013年5月22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4、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会期半天。
5、联系方式:
电 话:024—56676495
传 真:024—56676495
邮政编码:113001
联 系 人:孔德生、赵越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19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均有效)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邵万军先生为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抚顺特殊钢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盖章)
2013年4月19日于抚顺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
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本人姓名: 邵万军Χ
2.上市公司全称: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邵万军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邵万军 (签字)
日 期:2013年4月16日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邵万军 ,作为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邵万军
2013年4月16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