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特别报道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地产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A181:信息披露
  • A182:信息披露
  • A183:信息披露
  • A184:信息披露
  • A185:信息披露
  • A186:信息披露
  • A187:信息披露
  • A188:信息披露
  • A189:信息披露
  • A190:信息披露
  • A191:信息披露
  • A192:信息披露
  •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辞职公告
  •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有股份质押的公告
  •  
    2013年4月23日   按日期查找
    A1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20版:信息披露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辞职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有股份质押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志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2013年1-3月2012年1-3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25,016,420.90243,840,267.367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2,350,815.0825,860,607.20102.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8,424,410.7021,582,385.81124.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2,570,729.9929,326,259.28283.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088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0.088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7%1.72%1.45%
     2013年3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576,572,667.872,497,882,119.523.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677,185,330.631,624,929,034.703.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1,097.0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285,875.5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1,424.57 
    所得税影响额1,342,141.9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17,656.72 
    合计3,926,404.38--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6,51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外法人46.44%158,720,000158,720,000  
    首誉投资有限公司境外法人6.89%23,552,0000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3.35%11,462,2100  
    石河子弘新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22%11,000,0000  
    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89%6,471,2380  
    新疆国诚致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4%3,553,280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9%3,080,48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76%2,597,9000  
    上海洲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74%2,534,5060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73%2,499,868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首誉投资有限公司23,552,000人民币普通股23,552,000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1,462,210人民币普通股11,462,210
    石河子弘新投资有限公司1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11,000,000
    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471,238人民币普通股6,471,238
    新疆国诚致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3,553,280人民币普通股3,553,28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80,480人民币普通股3,080,48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597,900人民币普通股2,597,900
    上海洲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534,506人民币普通股2,534,506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499,868人民币普通股2,499,868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407,471人民币普通股2,407,47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损益表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4.30%,主要原因是绿新本部增长以及本期合并范围增加。

    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4.25%,主要原因是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同步增长。

    3、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388.26%,主要原因是公司1-3月份增值税增加,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步增长以及本期福建泰兴纳入合并范围。

    4、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40.82%,主要原因是本期合并范围增加。

    5、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40.25%,主要原因是绿新本部增长以及本期合并范围增加

    6、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增长108.12%,主要原因是绿新本部本期银行借款21,000万元,借款利息增加,而上年同期公司归还银行借款贷款利息减少,且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增加。

    (二)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年初增长205.43%,主要原因是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销售货款的情况增加。

    2、报告期末,应收利息比年初增长38.14%,主要原因是公司资金存款利息计提增加。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长36.00%,主要原因是公司往来款增加。

    4、报告期末,预收账款比年初增长168.09%,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上海顺灏和优思吉德预收账款期末余额增加。

    5、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年初增长138.29%,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湖北绿新和福建泰兴应交税费期末余额增加。

    6、报告期末,应付股利比年初增加33.18%,主要原因是子公司福建泰兴分配收购前利润,期末尚未全部支付。

    7、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31.05%,主要原因是本期摊销减少期末余额。

    8、报告期末,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比年初增长34.05%,主要原因是香港子公司汇率变动引起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分析: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83.86%,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销售货款回笼力度,货款回收增加。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78.03%,主要原因是本期没有股权投资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34.13%,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江阴特锐达归还银行借款2,000.00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2年11月12日,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0%,单笔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经营短期资金和置换银行贷款,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

    2013年3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短期融资券发行事宜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布了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的评定,给予公司长期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请参见2012年11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12-049公告和2013-016公告。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该事项。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2012年11月13日www.cninfo.com.cn;公告2012-049
    关于短期融资券发行主体评级情况2013年03月26日www.cninfo.com.cn;公告2013-016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有股东及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股东(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其他本次发行前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放弃同业竞争的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避免投资于任何从事与股份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下称“竞争业务”)的公司或企业,并促使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所有公司或下属企业不从事竞争业务;本公司承诺,股份公司在从事竞争业务时始终享有优先权。2,公司其他本次发行前股东均承诺:本公司避免投资于任何从事与股份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下称“竞争业务”)的公司或企业,并促使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所有公司或下属企业不从事竞争业务;本公司承诺,股份公司在从事竞争业务时始终享有优先权。2011年03月18日36个月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公司公司承诺,使用超募资金完成福建泰兴特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2013年06月15日12个月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不适用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不适用
    解决方式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不适用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同比上升50%以上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50%80%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万元)8,797.4110,556.89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8,649,382.00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并表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3-022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