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关于股东减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2013-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3-40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4月22日,本公司接到股东张寿清通知,截止2013年4月22日,张寿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51.98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348.01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
上述减持完成后,张寿清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张寿清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3.4.16 | 5.15 | 1.00 | 0.003 |
张寿清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3.4.22 | 5.87 | 347.0166 | 0.947 |
张寿清 | 大宗交易 | 2013.4.22 | 6.00 | 1151.9834 | 3.14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寿清 | 合计持有股份 | 1500 | 4.09 | 0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00 | 4.09 | 0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 | 0 | —— |
二、其他有关事项
1、上述减持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备注
本公告由张寿清按照有关规定委托本公司代为履行。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