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公告编号:2013-11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武汉海事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共17份,中国进出口银行、招商银行青岛路支行、上海浦发银行武汉分行于4月上旬向武汉海事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涉及金额11.40亿元,相关事项列表如下:
申请人 | 事由 | 被申请人 | 金额(万元) | 要求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船舶抵押借款纠纷 | 本公司、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 38,000 | 冻结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
招商银行青岛路支行 | 船舶抵押借款纠纷 | 本公司 | 10,692 | 冻结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
上海浦发银行武汉分行 | 船舶抵押借款纠纷 | 本公司、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 65,324.89 | 冻结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
总计 | 114,017.89 |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申请人基本情况
(1)中国进出口银行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岛路支行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2、贷款基本情况
本公司以船舶抵押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36,055万元,向上海浦发银行贷款63,671万元,向招商银行青岛路支行贷款10,616万元,以下为公司向该三家银行船舶抵押贷款情况表:
借款 银行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金额(万元) | 借款性质 | 借款用途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2008.10.13 | 2020.10.13 | 36,055 | 担保加抵押 | 船舶建造 |
上海浦发银行 | 2012.5.30 | 2022.5.29 | 5,134 | 担保加抵押 | 船舶建造 |
上海浦发银行 | 2012.6.1 | 2022.5.31 | 2,566 | 担保加抵押 | 船舶建造 |
上海浦发银行 | 2012.7.30 | 2022.7.29 | 5,092 | 担保加抵押 | 船舶建造 |
上海浦发银行 | 2009.12.02 | 2019.12.01 | 2,568 | 担保加抵押 | 船舶建造 |
上海浦发银行 | 2010.02.01 | 2020.01.31 | 5,054 | 担保加抵押 | 船舶建造 |
上海浦发银行 | 2010.02.10 | 2020.02.08 | 5,092 | 担保加抵押 | 船舶建造 |
上海浦发银行 | 2010.05.18 | 2020.05.17 | 5,135 | 担保加抵押 | 船舶建造 |
上海浦发银行 | 2010.7.8 | 2020.7.7 | 16,000 | 担保加抵押 | 船舶建造 |
上海浦发银行 | 2010.7.9 | 2020.7.8 | 5,092 | 担保加抵押 | 船舶建造 |
上海浦发银行 | 2010.9.2 | 2020.9.1 | 5,200 | 担保加抵押 | 船舶建造 |
上海浦发银行 | 2010.11.24 | 2020.11.23 | 4,595 | 担保加抵押 | 船舶建造 |
上海浦发银行 | 2011.8.24 | 2021.8.23 | 2,144 | 担保加抵押 | 船舶建造 |
招商银行 | 2008.02.29 | 2013.02.28 | 2,304 | 抵押 | 船舶投资 |
招商银行 | 2008.02.29 | 2013.02.28 | 2,617 | 抵押 | 船舶投资 |
招商银行 | 2008.02.29 | 2013.02.28 | 5,695 | 抵押 | 船舶投资 |
3、贷款逾期情况
因公司严重亏损,资金极度紧张,致使公司已到期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未能如期偿付, 2013年4月1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7),其中欠付招商银行青岛路支行本息合计10,719万元,欠付上海浦发银行武汉分行利息1,253万元,欠付中国进出口银行利息681万元。
二、裁定情况
法院经审查认为,三家银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1、准许申请人提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2、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逾期不起诉或仲裁,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三、裁定执行情况
裁定书后次日,武汉海事法院向武汉海事局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武汉海事局:武汉海事法院作出的17份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请武汉海事局协助执行。
以下为申请人申请执行的相关情况表:
申请人 | 执行事项 |
招商银行武汉青岛路支行 | 查封荣江14002、荣江14033、荣江13001、瑞江5、瑞江7、瑞江8的船舶的所有权,禁止其转让、设置抵押,期限为两年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查封长航静海、长航茂海的船舶的所有权,禁止其转让、设置抵押,期限为两年 |
上海浦发银行武汉分行 | 查封长航渤海、长航江海、长航汇海的船舶的所有权,禁止其转让、设置抵押,期限为两年 |
四、本次公告前公司诉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披露的小额诉讼共9起,其中:债务纠纷6起,劳动纠纷3起(涉及人数为3人),诉讼金额共计108万元,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较小。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船舶查封属活动性扣押,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因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银行方面进行协调,争取妥善解决。
六、备查文件
1、法院的民事裁定书
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