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研究·市场
  • A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8:艺术资产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报告的补充及更正公告
  •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  
    2013年4月24日   按日期查找
    A3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39版:信息披露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报告的补充及更正公告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013-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钢构 公告编号:2013-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声明

    本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48,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13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共有5名发行对象,股票发行价格为7.50元/股,发行对象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均为12个月,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4年4月25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2013年4月25日(即上市首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一节 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Guangzheng Steel Structure Co.,Ltd.

    股票简称:光正钢构

    股票代码:002524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5号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5号

    法定代表人:周永麟

    董事会秘书:姜勇

    注册资本:216,912,000元(本次发行前)

    264,912,000元(本次发行后)

    电话:0991-3766551

    传真:0991-3766551

    电子信箱:postmaster@gzss.cc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50100410000073

    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工程承包壹级(以资质为准)、轻钢结构专项设计甲级(以资质为准)、金属材料、活动板房和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主营业务:钢结构网架工程承包、轻钢结构设计、金属材料、活动板房和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类型:本次发行是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一)光正钢构于2012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二)光正钢构于2012年4月20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发行人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宜。

    (三)光正钢构于2012年5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四)光正钢构于2012年5月22日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修订议案。

    (五)光正钢构于2012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额度调整:将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调整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3,000 万元。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于2012年5月9日由中国证监会受理,并于2012年12月1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3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4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4,800万股。

    (七)发行对象和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1、2013年4月11日,光正钢构和保荐机构共向92家投资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相关文件;其中包括:截至2013年3月29日收市后的发行人前20名股东(有5名股东无法取得联系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0家、证券公司10家、保险机构投资者5家、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42家。

    2、2013年4月16日共有6家投资者将《申购报价单》以传真方式发至保荐机构,有效报价价格为6.85-7.68元/股。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对所有《申购报价单》进行了统一的簿记建档,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

    3、根据认购邀请书中关于发行对象的确定原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并以申购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获配股数。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具体获配的投资者及其获配数量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配售对象配售股数(万股)
    1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公司-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创赢一期27号集合资金信托1,910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公司-工行-杭州新天地集团有限公司180
    财通基金公司-工行-宋茂彬180
    财通基金公司-工行-杭州蓝孔雀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170
    中国工商银行-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20
    财通基金公司-交行-富春1号资产管理计划110
    中国工商银行-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00
    财通基金公司-工行-财通基金-富春3号资产管理计划50
    中国工商银行-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0
    财通基金公司-工行-财通基金-富春2号资产管理计划20
    中国工商银行-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0
    3宏源期货有限公司宏源期货有限公司960
    4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280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
    5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70
    中国工商银行-中海环保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0
    中国农业银行-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40
    中国农业银行-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
    合 计 4,800

    (八)2013年4月1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11248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3 年4 月19 日12:00 止,广州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360,000,000.00 元。

    (九)2013年4月1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11248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4月19日止,光正钢构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274,250.00元后,筹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725,75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8,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89,725,750.00元。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十)本公司已于2013年4月22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三、发行时间:2013年4月11日到4月19日。

    四、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五、发行证券的类型: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4,800万股。

    七、发行价格:广州证券与光正钢构根据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募集资金需求、公司二级市场表现等情况,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50元/股,该发行价格相对于发行人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2年5月5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并根据2011年度权益分配实施方案相应调整后的发行底价6.83元溢价9.81%;相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日前一交易日(2013年4月15日)收盘价9.52元/股折价21.22%;相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日(2013年4月16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日均价9.81元/股折价23.55%。

    八、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6,000万元。

    九、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为22,274,250元,其中包括承销保荐费20,000,000元、律师费1,200,000元、验资及其他鉴证费526,250元。

    十、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37,725,750元。

    十一、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2013年4月1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11248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4月19日止,光正钢构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274,250.00元后,筹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725,75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8,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89,725,750.00元。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十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发行人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发行人将在增资完成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另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户名: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账号:146001511010000176

    账户开户行: 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十三、本公司已于2013年4月22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四、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配售情况

    根据《发行方案》以及《认购邀请书》确定的配售规则,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最终确定了包括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内的5名认购对象。本次发行各发行对象名称、申购报价及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投资者每档报价

    (元)

    每档数量

    (万股)

    配售数量

    (万股)

    获配金额

    (万元)

    限售期

    (月)

    1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684804803,60012
    2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511,9101,91014,32512
    3宏源期货有限公司7.519609607,20012
    4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514804803,60012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509709707,27512
    6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51,10000--
    合计  4,80036,000 

    (二)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7层
    法定代表人钱蒙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3日
      
    2、公司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第八层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成立日期2011年1月7日
      
    3、公司名称宏源期货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4层4B
    法定代表人王化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一般经营项目:无。
    成立日期1995年5月2日
      
    4、公司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4666.67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法定代表人黄鹏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成立日期2004年3月18日
      
    5、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阮琪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

    除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形成的关联关系外,5家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5家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五、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认为:“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获得必要批准;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分配过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配售的认购对象的资格符合发行人2011年度及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发行对象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十六、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必要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发行人、保荐机构及承销商均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及《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公平、公正,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额、各发行对象所获配售股份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法律的规定。”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48,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股票价格为7.50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上市。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光正钢构,证券代码:002524,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上市时间

    本公司已于2013年4月22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并于2013年4月22日获得《证券预登记确认书》。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新增股份将于2013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2013年4月25日(即上市首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共有5名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均为12个月,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4年4月25日。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比例

    (%)

    增加减少持股数量(股)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有法人持股      
    2、境内非国有法人股89,198,32841.129,600,000 98,798,32837.29
    3、境外法人股5,451,9602.51  5,451,9602.06
    4、自然人股4,879,8002.24  4,879,8001.84
    5、高管锁定股1,9790  1,9790
    6、基金、产品及其他  38,400,000 38,400,00014.5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99,532,06745.8948,000,000 147,532,06755.6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117,379,93354.11  117,379,93344.31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117,379,93354.11  117,379,93344.31
    三、股份总数216,912,000100.0048,000,000 264,912,000100.00

    二、新增股份到账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截至2013年3月29日,公司前十大A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股)

    股份限售情况(股)
    1光正投资有限公司38.85%84,259,92084,259,920
    2NEO-CHINA INDUSTRIAL LIMITED5.70%12,371,7600
    3KING JOIN GROUP LIMITED2.93%6,360,6205,451,960
    4新疆德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89%4,106,4003,079,800
    5深圳市航嘉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85%4,022,6400
    6乌鲁木齐绿保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52%3,302,9200
    7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1.36%2,952,7390
    8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18%2,567,7950
    9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92%1,999,9160
    10高有利0.91%1,976,0690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A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股)

    股份限售情况(股)
    1光正投资有限公司31.81%84,259,92084,259,920
    2平安大华基金公司-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创赢一期27号集合资金信托7.21%19,100,00019,100,000
    3NEO-CHINA INDUSTRIAL LIMITED4.67%12,371,7600
    4宏源期货有限公司3.62%9,600,0009,600,000
    5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2.81%7,454,0690
    6KING JOIN GROUP LIMITED2.40%6,360,6205,451,960
    7新疆德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55%4,106,4003,079,800
    8深圳市航嘉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2%4,022,6400
    9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51%3,999,8960
    10中国工商银行-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40%3,700,0003,700,000

    三、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四、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一年及一期的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为:

    项 目2012年9月30日2011年12月31日
    每股净资产(元)2.362.71
    项 目2012年1-9月2011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0.070.13
    稀释每股收益(元)0.070.13

    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模拟计算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

    项 目2012年9月30日2011年12月31日
    每股净资产(元)3.173.62
    项 目2012年1-9月2011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0.060.11
    稀释每股收益(元)0.060.11

    注 1: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以2011年12月31日和2012年9月30日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期末股本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之和计算。

    注 2: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11年度和2012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期末股本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之和计算;发行后稀释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11年度和2012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期末股本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之和及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2012.9.302011.12.312010.12.312009.12.31
    流动资产481,701,204.44501,951,256.67571,434,725.72240,445,844.36
    非流动资产366,764,473.11235,314,113.37121,131,408.70101,263,272.37
    资产合计848,465,677.55737,265,370.04692,566,134.42341,709,116.73
    流动负债277,738,739.89178,274,693.31164,214,536.26202,098,088.91
    非流动负债68,677,800.0069,578,250.0060,471,350.009,853,200.00
    负债合计346,416,539.89247,852,943.31224,685,886.26211,951,288.91
    所有者权益合计502,049,137.66489,412,426.73467,880,248.16129,757,827.82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2012年1-9月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营业收入332,095,360.13426,429,261.22381,737,396.20276,034,688.17
    营业利润17,312,113.7523,151,578.4623,664,715.9021,755,574.08
    利润总额18,581,761.8329,184,213.6527,459,153.1723,570,007.84
    净利润16,129,090.3024,343,580.0022,296,221.8619,087,161.70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2012年1-9月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00,279.89-12,623,924.10-18,540,427.5110,535,127.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7,126,941.98-103,993,342.58-23,663,588.16-35,673,642.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451,303.52-28,919,343.30346,597,975.4131,772,053.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8,075,358.57-145,536,609.98304,393,959.746,633,533.72

    4、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12.9.302011.12.312010.12.312009.12.31
    流动比率1.732.823.481.19
    速动比率1.392.483.190.92
    资产负债率(%)40.8333.6232.4462.0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933.063.683.89
    存货周转率(次)3.686.776.435.4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04-0.07-0.210.1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36-0.813.370.10
    财务指标2012年1-9月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股收益(元)基本0.070.130.140.28
    稀释0.070.130.14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3.255.1016.0215.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基本0.070.110.120.26
    稀释0.070.110.12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3.044.0213.7014.30

    (二)财务状况分析

    1、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稳步提高,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不断增长,2010年、2011年和2012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分别达到38.29%、11.71%和41.29%,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达到16.81%、9.18%和11.94%。公司主要产品钢结构产品的设计、加工和销售。公司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

    2、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稳定,整体偿债能力较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基本保持稳定,且维系在较高水平,具有较好的资产流动性和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此外,公司近三年一期未发生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况。总体来看,公司的偿债能力较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3、经营风险和持续经营能力

    近三年一期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均较高。随着近几年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也相应增长。从近年的经营历史来看,公司的主要欠款客户信誉良好,尚未出现不能回收货款的情况。因此,公司的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经营风险较小。随着公司前次募投项目的效益逐渐显现,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指标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东
    保荐代表人张昱、陈代千
    项目协办人王义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楼
    联系电话021-20283112
    传真020-87325041
    发行人律师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金 山
    签字律师赵旭东、常娜娜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新华南路36号世纪百盛大酒店A座24楼、25楼
    联系电话0991-2822795
    传真0991-2825599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朱建弟
    注册会计师朱瑛、徐珍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埔金融大厦4楼
    联系电话0991-8884503
    传真0991-8806098

    第六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保荐机构广州证券已与公司签订了保荐协议。保荐期限自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届满时止。

    广州证券指定张昱、陈代千为保荐代表人。

    二、上市推荐意见

    广州证券对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文件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上市文件真实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申请其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广州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七节 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无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2、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3、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查询地点

    1、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5号

    电话:0991-3766551

    传真:0991-3766551

    2、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层、20层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24

    3、信息披露网址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