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刘同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火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炳贤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总资产(元) | 14,139,218,939.27 | 13,660,999,715.81 | 12,836,316,877.22 | 3.5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793,999,288.74 | 4,140,982,231.90 | 3,855,369,922.75 | -8.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56 | 6.07 | 5.65 | -8.4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54,530,872.47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7 | 不适用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043,907.29 | 12,043,907.29 | -88.5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77 | 0.0177 | -88.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80 | -0.0080 | -105.4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77 | 0.0177 | -88.4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9 | 0.29 | 减少2.4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3 | -0.13 | 减少2.77个百分点 |
备注: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60%股权,因本公司和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在上述股权交易发生前同受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这种控制不是暂时的,因此,公司受让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60%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编制比较会计报表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 企业合并》的规定对年初数和上年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50,053.2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143,284.36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59,389.29 |
所得税影响额 | -5,082,851.1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851,483.70 |
合计 | 17,518,285.6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1,37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231,044,884 | 人民币普通股231,044,884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106,275,775 | 人民币普通股106,275,775 |
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 | 63,902,692 | 人民币普通股63,902,69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5,180,025 | 人民币普通股5,180,025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8C-CT001沪 | 4,797,844 | 人民币普通股4,797,844 |
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698,967 | 人民币普通股4,698,967 |
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 4,227,600 | 人民币普通股4,227,600 |
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 3,453,345 | 人民币普通股3,453,345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3,189,625 | 人民币普通股3,189,625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3,163,218 | 人民币普通股3,163,218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减幅度 | 变化主要原因 |
其它流动资产 | 778,298.45 | 1,934,974.32 | -59.78% | 子公司部分其他流动资产转入生产成本 |
开发支出 | 1,587,819.69 | 1,194,835.89 | 32.89% | 母公司的技术中心开发支出增加 |
短期借款 | 1,660,772,541.08 | 959,074,630.40 | 73.16% | 母公司短期借款增加 |
应付票据 | 3,704,045.15 | 64,160,000.00 | -94.23% | 母公司偿付到期的应付票据 |
应付职工薪酬 | 115,794,696.73 | 169,109,635.26 | -31.53% | 母公司、子公司本期支付上年底计提的工资 |
应交税费 | 482,970,424.27 | 818,000,626.48 | -40.96% | 下属房地产公司本期缴纳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增加 |
应付股利 | 180,611,075.00 | 7,669,075.00 | 2255.06% | 下属子公司本期分配股利,计提的应付股利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478,559,328.67 | 312,106,970.92 | 53.33% | 本期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应付投资款增加 |
其他流动负债 | 514,972,328.76 | 824,929,041.12 | -37.57% | 母公司归还到期短期融资券 |
长期借款 | 1,332,745,249.77 | 869,850,930.14 | 53.22% | 下属房地产公司长期借款增加 |
资本公积 | 699,493,596.00 | 1,066,943,596.00 | -34.44% | 本期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收购对价大于账面价值,部分调减资本公积 |
2、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幅度 | 变化主要原因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43,465,772.49 | 28,022,974.87 | 55.11% | 下属房地产公司收入同比增加,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相应增加 |
投资净收益 | -1,894,151.09 | -1,156,816.93 | 63.74% |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本期的利润减少 |
营业外收入 | 27,047,148.05 | 8,063,356.19 | 235.43% | 下属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
所得税 | 29,592,818.45 | 58,967,385.39 | -49.81% | 因税前利润同比减少,所得税费用减少 |
净利润 | 55,651,046.68 | 162,656,240.80 | -65.79% | 本期钨、钼、稀土产品销售价格及销售量同比下降,盈利同比下降。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043,907.29 | 104,884,452.21 | -88.5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4,530,872.47 | 53,253,919.97 | -577.96% | 下属房地产公司缴纳已售房产的税费同比增加;制造业公司收入减少,产生的现金流量减少 |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3年2月6日、2013年2月2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60%股权。(详见2013年2月7日和2013年2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3年3月25日,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60%股权收购完成交割并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2013年3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其他承诺 | 其他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1、未来如有新的钨资源投资项目,只要项目符合上市公司投资管理规范要求及监管要求,承诺优先由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投资;2、为不影响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常矿业开发,承诺今后不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抽调骨干管理人员和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的钨资源勘探及矿山开发事宜;3、为协助提高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料保障能力,将促使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将其下属矿山生产的钨精矿在同等价格下优先销售给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作出承诺时间:2012年6月11日 | 否 | 是 | ||
其他 |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福建稀土集团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2012年12月4日起算)根据市场行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5%、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含2012年12月4日本次已增持股份);福建稀土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作出承诺时间:2012年12月4日;承诺期限:未来12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2012年12月4日起算) | 是 | 是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3年4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 元(含税)。该方案尚待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同高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