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金 泰 公告编号:2013-022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投资者问询事项及其解答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现将近期证券部门有关接听与解答投资者问询事项整理并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问询主要事项
投资者重点关注与问询事项主要包括如下两大方面:
1、公司年报披露后股票是否会暂停上市交易及暂停上市的时间。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
二、公司解答情况
对投资者有关问询事项,公司证券部门均及时接听、耐心解答、认真回复。其中,回复情况主要如下:
(一)公司年报披露后股票是否会暂停上市交易及暂停上市的时间。
公司已于2013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暨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经公司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12年年度经营业绩为亏损。 同时,公司于2013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于2013年3月30日、4月8日、4月13日、4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亏损,预计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4月26日披露2012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2.1的相关规定,股票暂停上市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5、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7、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无重大内控缺陷;
8、不存在本规则规定的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情形;
9、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正常进行,预计近期将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三、暂停上市风险提示
公司2012年年度经营业绩具体数据将在2013年4月26日披露的2012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亏损,预计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4月26日披露2012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