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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46版)

    公司2012年年报全文公布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2012年年报摘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告编号为:临2013-016。

    议案七、《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有关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临2013-014号的《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八、《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九、《董事会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告编号临2013-017。

    议案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有关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临2013-019《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十一、《关于2013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2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21。

    议案十二、《关于与相关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公布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与相关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22。

    鉴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十一、议案十二为特别提案,需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全文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3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代码及简称:

    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代码:362067;投票简称:“景兴投票”。

    3、在投票当日,“景兴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表决事项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100元
    议案一《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1元
    议案二《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2元
    议案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元
    议案四《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4元
    议案五《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及2012年度财务预算》5元
    议案六《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6元
    议案七《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7元
    议案八《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的审计机构的议案》8元
    议案九《董事会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9元
    议案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10元
    议案十一《关于2013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11元
    议案十二《关于与相关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12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至2013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公司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增加“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元)的,股东如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了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或信函在2013年5月10日16: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来信请寄:浙江省曹桥街道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14214(信封请注明“会议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

    2013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5969328,传真:0573-85966983

    联系人:吴小姐

    六、其他事项: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

    序号

    提案内容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议案一《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议案二《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议案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议案五《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及2012年度财务预算》   
    议案六《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议案七《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议案八《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九《董事会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议案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2013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与相关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   

    (1)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2)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受托人)签名:

    代理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3-027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公布了201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接待时间: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2:00—4:00

    2、接待地点: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届时会有指示牌指引)

    3、预约登记方式:有意向参与的投资者请于2013年5月8日前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姚洁青、吴艳芳,联系电话:0573-85969328,传真:0573-8596983

    4、来访证件: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5、公司参与人员:公司董事长朱在龙先生、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志明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姚洁青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盛晓英女士、副总经理徐海伟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6、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并报备交易所。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3-02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3年4月15日以短信和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的会议通知,公司四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4月22日下午1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3人,实际出席董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全票赞成通过以下议案: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一季度报告摘要及全文》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一季报信息和重要财务数据提前泄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