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冀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学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学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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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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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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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由于原材料价格的下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相应下降,虽然产销量有一定增幅,但营业收入还是有所下降;另外由于报告期内借款及贴现增加,财务费用增幅较大,致使营业利润有所下降。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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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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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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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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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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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冀鲁
2013年4月24日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62,278,101.77 | 181,164,418.37 | -10.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596,093.92 | 12,159,294.93 | -12.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613,516.92 | 9,301,602.27 | -2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590,171.93 | 790,853.07 | -2,324.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16 | -1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16 | -1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8% | 1.68% | -0.2%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24,109,441.70 | 1,038,085,099.61 | -1.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22,451,828.45 | 711,863,125.65 | 1.49%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325,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144.70 | |
所得税影响额 | 1,311,278.30 | |
合计 | 3,982,577.00 | --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0,011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刘冀鲁 | 境内自然人 | 46.14% | 35,908,113 | 28,726,491 | 质押 | 5,000,000 |
刘凌云 | 境内自然人 | 9.54% | 7,428,235 | 5,942,588 | ||
喻琴 | 境内自然人 | 3.73% | 2,906,423 | 0 | ||
黄学春 | 境内自然人 | 3.72% | 2,891,705 | 2,313,364 | ||
宫为平 | 境内自然人 | 3.5% | 2,721,070 | 2,720,855 | ||
唐成宽 | 境内自然人 | 2.18% | 1,700,535 | 1,360,428 | ||
袁福祥 | 境内自然人 | 1.09% | 850,267 | 850,267 | 质押 | 850,267 |
吴翠华 | 境内自然人 | 1.09% | 850,267 | 680,213 | ||
赵明 | 境内自然人 | 0.68% | 530,588 | 530,588 |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5% | 271,89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刘冀鲁 | 7,181,622 | 人民币普通股 | 7,181,622 | |||
喻琴 | 2,906,423 | 人民币普通股 | 2,906,423 | |||
刘凌云 | 1,485,647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5,647 | |||
黄学春 | 578,341 | 人民币普通股 | 578,341 | |||
唐成宽 | 340,107 | 人民币普通股 | 340,107 |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271,89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1,890 | |||
深圳市金安顺商贸有限公司 | 26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3,300 | |||
何焕好 | 25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500 | |||
梁仕根 | 204,759 | 人民币普通股 | 204,759 | |||
吴翠华 | 170,054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054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董事长刘冀鲁与公司总经理刘凌云系父女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刘冀鲁、刘凌云、喻琴、宫为平、黄学春、唐成宽、吴翠华、袁福祥、赵明、史志民、章大林、陆江 | 1、公司发行前全体股东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股份公司产品相同、相似或可以取代股份公司产品的业务或活动,不损害股份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在股份公司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2、公司发行前全体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3、刘冀鲁、刘凌云、宫为平、黄学春、唐成宽、吴翠华、袁福祥、赵明、史志民、章大林、陆江还承诺三年锁定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离职以后三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且三年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 2010年01月15日 | 承诺1、3长期有效;承诺2期限为2010年2月5日至2013年2月5日。 | 承诺1、3正在履行;承诺2已于2013年2月5日履行完毕。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否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不适用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 | 至 | 20%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415.2 | 至 | 2,800 |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415.2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由于稀土合金钢丝、钢绞线产品产销稳定,PC钢绞线产品产能释放,销售增长,综合盈利能力增强,因此公司经营业绩将稳定增长。 |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万元)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万元)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万元) | 期末数(万元)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万元)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合计 | 0 | 0 | 0 | 0 | -- | 0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 0% |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3-15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