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3-020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祥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军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黎柏其 | 董事 | 工作时间安排冲突 |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93,742,425.35 | 90,029,109.45 | 4.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86,093.23 | 743,255.30 | 46.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15,662.48 | 744,699.74 | -17.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960,093.13 | 896,571.83 | 1,122.4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8% | 0.12% | 0.06%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46,012,581.48 | 771,585,197.82 | -3.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00,708,934.13 | 599,622,936.79 | 0.1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117.9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5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30.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83,017.19 | |
合计 | 470,430.75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3,622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1.92% | 49,714,872 | 49,714,872 | ||
香港中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3.71% | 36,936,752 | 36,936,752 | ||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公司 | 国有法人 | 5.52% | 8,600,349 | 0 | ||
安徽百商电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6% | 3,993,162 | 0 | ||
北京兆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3% | 2,540,000 | 0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葛洲坝财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21% | 1,888,000 | 0 | ||
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 | 1,088,138 | 1,088,138 | ||
无锡中科汇盈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7% | 887,904 | 0 | ||
刘清洁 | 境内自然人 | 0.45% | 694,888 | 0 | ||
徐百顺 | 境外自然人 | 0.31% | 486,2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公司 | 8,600,349 | ||
安徽百商电缆有限公司 | 3,993,162 | ||
北京兆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540,000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葛洲坝财务有限公司 | 1,888,000 | ||
无锡中科汇盈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887,904 | ||
刘清洁 | 694,888 | ||
徐百顺 | 486,200 | ||
刘小娟 | 469,866 | ||
何文钜 | 309,300 | ||
徐周荣 | 300,000 | ||
吴均 | 30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应收票据 | 9,726,177.71 | 6,284,122.07 | 54.77% | 2013年业务量扩大,期末未到期票据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74,932,785.71 | 112,912,189.22 | -33.64% | 报告期加强货款回收力度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481,370.39 | 1,005,632.01 | 146.75% | 主要系深圳分公司厂房设备租赁押金增加及员工业务备用金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55,888,521.15 | 39,890,506.47 | 40.10% | 主要系新型PCB产业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款和机器设备采购款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37,499.99 | 452,350.47 | -25.39% | 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的资产减值减少 |
应付票据 | 28,838,828.05 | 49,635,507.10 | -41.90% | 主要系报告期内票据到期支付所致 |
预收款项 | 8,663.62 | 18,845.10 | -54.03% | 主要系预收款的客户大部分已于本期结算 |
应交税金 | 1,103,543.31 | 2,989,236.33 | -63.08% |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1,909,242.73 | -100.00% | 主要系本期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96,094.64 | 589,586.48 | -49.78% | 主要系本期缴纳的增值税减少,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减少所致 |
销售费用 | 1,691,448.98 | 1,144,980.11 | 47.73% | 本期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以及为募投项目储备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工资、销售拓展经费相应增加 |
财务费用 | -711,391.97 | -1,644,618.75 | 56.74% | 本期募集资金定期存款随着募投项目建设的开展减少,利息收入相应减少。 |
资产减值损失 | -735,552.80 | -475,506.12 | 54.69% | 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的资产减值减少 |
营业外收入 | 553,447.94 | 93,821.52 | 489.89% | 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60,093.13 | 896,571.83 | 1122.44% | 主要系报告期加大货款回收力度,收回前期货款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29,929.70 | -60,831,707.72 | 100.00% | 主要系定期存款于报告期内到期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1,749.10 | 4,745,966.28 | -142.18% | 主要系报告期未进行短期融资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1、2013年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延期的议案》,该议案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按计划顺利进行。 | 2013年01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为开拓深圳市场、发展柔性线路板业务,公司设立了深圳分公司。该项议案经2013年3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深圳分公司筹备及运营按原计划进展顺利。 | 2013年03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京港投资、香港中扬 | 自中京电子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京电子股份,也不由中京电子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 2011年05月06日 | 36个月 | 正在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本公司 | 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1、坚持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 2、在当年盈利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3、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5、公司分红事项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视的建议和监督。 | 2012年07月11日 | 至2014年12月31日 | 正在履行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是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解决方式 | 为避免未来因发生同业竞争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控股股东京港投资、实际控制人杨林先生及刘毕华女士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控股股东京港投资承诺:“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中京电子以外的其他企业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中京电子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中京电子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在本公司作为中京电子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不从事并将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任何与中京电子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中京电子遭受损失,本公司将向中京电子全额赔偿。”实际控制人杨林先生及其配偶刘毕华女士承诺:“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中京电子以外的其他企业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中京电子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中京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在本人作为中京电子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不从事并将促使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任何与中京电子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中京电子遭受损失,本人将向中京电子全额赔偿。”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正在履行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 | 至 | 30%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450.44 | 至 | 585.58 |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450.44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以下因素成为影响业绩变动的主要因素:1、产品产销量与去年同期比较将会实现一定幅度增长;2、产品的市场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可能会出现一定幅度下降;3、劳动力成本与营销费用仍将持续上升;4、新设的深圳分公司(柔性电路板项目)处于筹备和试运营初期阶段。以上因素的不确定性将可能影响本预告的准确性。 |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万元)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万元)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万元) | 期末数(万元)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万元)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合计 | 0 | 0 | 0 | 0 | -- | 0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 0% | ||||||||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无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无 |
六、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合计 | 0.00 | 0 | -- | 0 | -- | 0.00 | 0.00 | -- | --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林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3-019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2013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惠州市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5名,黎柏其董事因工作时间安排冲突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于2013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经公司审慎研究,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于2013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3-021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2013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就该议案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公司使用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经营财务状况;
(3)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时,未发现参与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及审议工作的公司工作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3-02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2013年4月22日,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3年4月22日至2014年4月21日)。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18号)核准,于2011年4月2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35万股,取得募集资金人民币41,395.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和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983.32万元,其中项目资金为30,228.37万元,超额募集资金7,754.9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11年4月29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1〕2-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983.32万元,截止201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1,263.37万元(扣减银行手续费后净额),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507.11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共7754.95万元,使用项目资金6752.1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为24,739.58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24,739.58万元。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使用3,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3年4月9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在按期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后,拟将 3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预计可节省财务费用约105万元。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此期间内,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本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存在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就该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段虎、谭轶铭经认真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1、贵公司拟于2013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未达到募集资金的10%),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贵公司承诺:此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4、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500万元人民币,未超过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募集资金金额的10%;本次事宜尚需要经贵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等发表相关意见。
5、公司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 万元(董事会审议为3,500万元,实际使用3,000万元)已于2013 年 4月9日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综上,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故同意发行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