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1 股票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3-004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13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3年4月22日在公司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江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6名,独立董事汤得军因故未能出席,独立董事余春江因故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田玲表决,独立董事崔忠泽因故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田玲表决。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武商集团二O一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崔忠泽、田玲、余春江、汤得军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武商集团二O一二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武商集团二O一二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武商集团二O一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武商集团二O一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二O一二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520,581,543.6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2,413,558.68元。
二O一二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9,643,731.13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56,893,155.98元,可供分配利润为836,536,887.11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及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共计55,928,746.22元,二O一二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80,608,140.89元。
鉴于公司配股工作由于股东的股权之争失败,且企业正处于新的五年发展规划的关键时期,发展项目资金需求大,为保证企业的可持续、稳定发展,经董事会研究,二O一二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1票反对。其中投反对票的董事为罗铭,其反对理由:股东要求利润分配。
六、《武商集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关于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历年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截止二O一二年度,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二十一年。
经董事会研究,拟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其报酬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事前已通过该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武商集团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关于银行授信、抵押、保函和贷款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需要,需办理银行授信、抵押、保函和贷款相关业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授信捌仟万元整。
2、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叁亿伍仟万元整。
3、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办理综合授信贰亿元整。
4、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贷款及信托贷款壹拾亿元整。
5、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办理授信贰亿元整。
6、向汉口银行武汉硚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肆亿元整。
7、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办理综合授信叁亿元整。
8、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授信贰亿元整。
9、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办理预付卡保函壹拾亿元整,并相应提供预付卡保函金额10%的质押。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伍亿元整,同时,办理解放大道686号地下1层至地上8层房产和分摊土地使用权贷款抵押
建筑面积 | 所有权人 | 分摊土地面积 | 位置 | 账面原值 | 账面净值 | 折旧或摊销 |
34051.09平方米 |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650.64平方米 | 武汉市解放大道686号 | 28782.57万元 | 21984.13万元 | 6798.44万元 |
1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陆亿元整。
12、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整。
13、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贰拾亿元整。
14、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办理综合授信肆亿元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武商集团二O一三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O一二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公告编号为2013-008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第一、三、四、五、七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3-005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十次监事会于2013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3年4月22日在武汉国际广场八层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唐国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方式,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武商集团二O一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武商集团二O一二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度报告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2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12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发现参与201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4、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企业运行实际,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监督检查等五个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和重大缺陷。
2、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基本涵盖各部门、各岗位和人员,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风险控制点,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到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良好。
3、报告期内,公司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武商集团二O一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武商集团二O一三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七、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规范合法。
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01 股票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3-008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二○一二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武汉国际广场八层4号会议室(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690号)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3年5月9日下午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审 议 事 项 |
1 | 武商集团二O一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 武商集团二O一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 武商集团二O一二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4 | 武商集团二O一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 武商集团二O一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 关于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做2012年度述职报告。
第1-6项议案详见公司2013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帐户卡、法人代表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13-15日
3、登记地点: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690号武商集团董事会秘书处(武汉国际广场8层) 邮编:430022
四、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27)85714165-87409 (027)85714295
传真:(027)85714049
五、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对于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序号 | 审 议 事 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武商集团二O一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武商集团二O一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武商集团二O一二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
4 | 武商集团二O一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武商集团二O一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 | 关于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
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