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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3-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国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景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2013年1-3月2012年1-3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99,712,617.76128,699,314.6255.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104,314.1410,882,715.74-43.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089,151.1510,895,431.28-53.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3,388,838.86-41,826,059.84-75.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04-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04-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9%1.26%-0.57%
     2013年3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545,922,568.581,455,226,137.096.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882,291,268.18876,186,954.040.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806.8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142,5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2,868.33 
    所得税影响额154,413.7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4,984.71 
    合计1,015,162.99--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9,881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黄国英境内自然人18.17%49,065,75049,065,750  
    郑文海境内自然人9.91%26,750,25026,750,250  
    张有兴境内自然人9.91%26,750,25026,750,250  
    陈军境内自然人5.51%14,863,50014,863,500  
    林大春境内自然人5.51%14,863,50014,863,500  
    黄海峰境内自然人5.51%14,863,50014,863,500  
    上海劲霸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45%14,719,500   
    钟盛兴境内自然人1.62%4,375,743   
    张丹红境内自然人1.14%3,080,000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诺亚大成A股精选一号其他0.81%2,18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上海劲霸投资有限公司14,719,500人民币普通股14,719,500
    张丹红3,080,000人民币普通股3,080,000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诺亚大成A股精选一号2,180,000人民币普通股2,180,000
    钟盛兴1,093,936人民币普通股1,093,93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823,004人民币普通股823,004
    沈锡宝738,052人民币普通股738,05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604,750人民币普通股604,750
    魏雄伟568,500人民币普通股568,500
    黄晓霞540,700人民币普通股540,700
    肖宝民426,000人民币普通股426,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的股东之间,上海劲霸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起人,张丹红、钟盛兴为公司发起人及公司管理层。除以上情况外,本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及与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100%,主要系公司本期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2、长期待摊费用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07.93%,主要系公司本期装修费增加所致。

    3、短期借款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48.53%,主要系公司本期向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74.15%,主要系本期支付期初预提的年终奖金等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5、应交税费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56.21%,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应交增值税增加,计提的税金附加增加所致。

    6、预收账款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41.83%,主要系本期合同订单量增长,预收款项所致。

    二、经营收入及费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55.18%,主要系本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总成本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49.43%,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成本也相应增加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177.22%,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计提的税金附加增加所致。

    4、销售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58.39%,主要系本公司人员费用及其他销售支出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 主要系本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利息增加,定期存款利息收入较上年减少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69.18%,主要系本期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81.38%,主要系本期无退税收入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75.46%,主要系本期回款减少,其他经营性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352.04%,主要系本期取得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2年8月20日,重庆倍嘉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倍嘉公司)以本公司为被告,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返还因买卖合同而收取的货款3,212,390.00元,支付违约金6,824,365.31元(包括直接损失)。本公司依法积极应诉答辩,并对倍嘉公司提起反诉,要求倍嘉公司向本公司立即支付货款7,287,860.00元,支付违约金3,000,000.00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已在2013年1月开庭审理此案(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截止报告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宣布一审裁判结果。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不适用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黄国英、郑文海、张有兴、黄海峰、林大春、陈军公司五位共同控制人黄国英、郑文海、张有兴、黄海峰和林大春及公司股东陈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010年05月17日三十六个月上述承诺在报告期内正常履行。
    黄国英、郑文海、张有兴、黄海峰、林大春(公司共同控制人)如果公司住所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公司对2008年5月(含2008年5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共同控制人将无条件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公司补缴;如果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带来任何其他费用支出或经济损失,共同控制人将无条件全部无偿代公司承担;如果公司住所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要求公司对2008年4月(含2008年4月)之前的医疗保险费进行补缴,共同控制人将无条件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公司补缴;如果公司因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而带来任何其他费用支出或经济损失,共同控制人将无条件全部无偿代公司承担。2010年05月17日无明确期限上述承诺在报告期内正常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2012年03月13日使用后十二个月内在承诺期限内,正常履行中
    公司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2012年06月12日使用后十二个月内在承诺期限内,正常履行中。
    公司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2、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3、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4、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2012年06月12日2012-2014在承诺期限内,正常履行中。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不适用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不适用
    解决方式2008年6月10日,黄国英、郑文海、张有兴、黄海峰、林大春五位自然人股东为了避免与本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特分别承诺如下:“1、本人目前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三元达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拥有与三元达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控股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与三元达不存在同业竞争。2、在本人及本人三代以内的直系、旁系亲属拥有三元达实际控制权期间,本人及本人投资控股的公司、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三元达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三元达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三元达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三元达享有优先权,本人及本人投资控股的公司、企业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3、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为三元达共同控制人为止。4、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函及本函项下之声明、承诺和保证即不可撤销。”2008年5月30日,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黄国英、郑文海、张有兴、黄海峰、林大春、陈军出具了《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本人、且本人将促使本人所控制的企业(若有)与公司之间的任何交易按公平的市场原则和正常的市场条件进行,并履行必经的法律程序;本人、且本人将促使本人所控制的企业(若有)不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任何优于在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的第三者所能给予的条件,不产生有损其他股东利益的交易。本人、且本人将促使本人所控制的企业(若有)在经营业务中不利用本人在公司的地位转移利润或从事其他行为来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2008年5月30日,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劲霸投资出具了《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用关联股东身份影响三元达的独立性,保持三元达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公司以及本公司之全资、控股下属企业与三元达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权利所及范围内,本公司且公司将确保本公司之全资、控股下属企业在与三元达进行关联交易时将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并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本公司承诺、并确保本公司之全资、控股下属企业不通过与三元达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三元达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承诺的履行情况正常履行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50%-30%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9781,369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956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由于销售业绩的增减变动,公司预计2013年1-6月比去年同期增长幅度-50%至-30%。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3-005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