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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13-010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 4月23日上午。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小港戚家山宾馆。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00,231,36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3.15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水荣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副董事长王维和先生主持。

    7、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董事长李水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董庆慈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本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81,751,740.97元。以本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8,175,174.1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73,576,566.87元;加2011年12月31日尚未分配利润175,582,225.33元,本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9,158,792.20元。本公司本年度拟以2012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30,24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18,918,792.20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关于公司201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年度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211,000万元人民币;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45,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签署有效。

    由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由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以及被担保的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详见2013年3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临2013-006)。

    (8)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同时,支付其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60万元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2万元整,并承担其办公所在地至现场审计地点的往返交通费及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

    上述八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公司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100,231,363100%0000通过
    (2)公司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100,231,363100%0000通过
    (3)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00,231,363100%0000通过
    (4)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100,231,363100%0000通过
    (5)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00,231,363100%0000通过
    (6)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100,231,363100%0000通过
    (7)关于公司201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100,231,363100%0000通过
    (8)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100,231,363100%0000通过

    《关于公司201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为特别决议审议的议案,该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李水荣、王维和、李彩娥、翁国民、杨鹰彪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翁国民、杨鹰彪为独立董事。

    议案序号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投票权数获得投票权数

    比例

    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李水荣100,231,363100%00通过
    2王维和100,231,363100%00通过
    3李彩娥100,231,363100%00通过
    4翁国民100,231,363100%00通过
    5杨鹰彪100,231,363100%00通过

    以上相关人员简历请见2013年3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3-004)。

    3、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陈建华、李居兴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序号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获得投票权数获得投票权数

    比例

    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陈建华100,231,363100%00通过
    2李居兴100,231,363100%00通过

    以上相关人员简历请见2013年3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3-005)。

    此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已由公司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陈钜君先生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详见2013年4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临2013-009)。陈建华、李居兴、陈钜君三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三、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翁国民、杨鹰彪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聘请了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朱和鸽律师、陶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附件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口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备查文件: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