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1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2013-014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4月22日~2013年4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下午15:00~2013年4月23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地点:中环国际酒店2楼多功能厅(上海市富平路800号)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喻月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共5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64,973,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31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3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49,547,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21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425,6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02%。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根据汇总后的表决结果,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其他议案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261,960,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0%;反对3,004,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37%;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2、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261,960,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0%;反对3,004,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37%;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3、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261,960,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0%;反对3,004,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37%;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4、审议通过《2012年度报告》及《2012年度报告摘要》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261,960,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0%;反对3,004,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37%;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261,963,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41%;反对3,009,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2012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261,960,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0%;反对3,004,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37%;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261,934,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31%;反对3,030,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36%;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261,960,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2%;反对3,003,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36%;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261,960,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0%;反对3,010,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0%;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任期(换届时间)延长至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之日(最迟不超过2014年6月30日)。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264,958,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4,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任期(换届时间)延长至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之日(最迟不超过2014年6月30日)。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264,958,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4,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崔善江先生、张宝华先生和张维宾女士向本次股东大会述职并提交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3年3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 陈臻、夏慧君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