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研究·市场
  • A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8:艺术资产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3年4月24日   按日期查找
    A1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07版:信息披露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3-008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11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22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拾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独立董事王学琛委托独立董事谢德盛代为表决,董事蔡健泉委托董事长蔡拾贰代为表决,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了《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fo.com.cn)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fo.com.cn)。

    2、审议了《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2年决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2012年决算数(万元)
    营业收入345,661.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51.76

    3、审议了《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财务预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2013年预算数(万元)
    营业收入290,000.00
    利润总额(税前利润)20,000.00

    注: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3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4、审议了《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的立信大华审字[2013]004545号审计报告,母公司 2012 年度实现净利润161,615,094.69元,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161,509.4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50,659,354.46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6,112,939.68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下一年资金需求情况,拟对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以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5,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公司应于年度期末或者年度中期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fo.com.cn)。

    5、审议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度报告》与《2012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6、审议了《关于2013年度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公司拟在2013年度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总规模: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2.4亿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1.0亿欧元,同意授权董事长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8、审议了《201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时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了《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了《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2、审议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了《关于召开二○一二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3-009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1日以专人送达、邮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22日下午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 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会议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表决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一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财务预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2013年预算数(万元)
    营业收入290,000.00
    利润总额(税前利润)20,000.00

    注: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3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3、审议通过《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2年决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2012年决算数(万元)
    营业收入345,661.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51.76

    4、审议通过《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拟通过分派现金股利的方式,以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5,350,000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6,535,0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不送股。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201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制订的2012年度年报审计策略及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对于审计规程的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出具的审计规程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作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7、审议通过《201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各岗位职责相匹配。

    8、审议通过《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审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9、审议通过《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10、审议通过《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4 月24 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3-011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4月22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3年年底股东大会定于2013年5月15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2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14日15:00—2013年5月15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15:00至2013年5月15日15:00。

    5、股权登记日时间: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北工业区)

    8、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5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二○一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提交了《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二○一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二○一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二○一三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二○一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关于2013年度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度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201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2 年5月14 日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北工业区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邮编 528427(信函请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冯胜男收,并请注明“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2668”; 投票简称为“奥马投票”。

    3、在投票当日,“奥马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100
    议案1《二○一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00
    议案2《二○一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
    议案3《二○一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00
    议案4《二○一三年度财务预算报告》4.00
    议案5《二○一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00
    议案6《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6.00
    议案7《关于2013年度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度的议案》7.00
    议案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00
    议案9《201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9.00

    ②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15:00至2013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23130226

    传真:(0760)23137825(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北工业区

    联系人:冯胜男女士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3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

    表人姓名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邮箱
    联系地址及邮编 

    附件二:授权委托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序号议 案 名 称同意反对弃权
    1《二○一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二○一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二○一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二○一三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二○一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关于2013年度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度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201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3-013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度业绩

    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3年5月10(周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平台上举行201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 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蔡拾贰先生,独立董事谢德盛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济云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何石琼先生,保荐代表人魏安胜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3-014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4月22日,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因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的目的

    目前公司部分产品出口欧美等国外市场,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鉴于人民币将进一步升值的预期,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在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业务。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三、2013年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额度和投入资金

    1、预计交易额度

    公司2012年收到美元金额为 2.19亿元,欧元为0.66亿元,以此为基础,结合2013年进出口部门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情况,预计2013年6 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总规模: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2.4亿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1.0亿欧元。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收汇预测进行交易。

    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进出口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时,如果远期结售汇汇率已远远偏离实际收付时的汇率,公司将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业务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为防止客户支付违约,影响远期合约的交割,公司高度关注应收账款的变动,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预测金额的85%,且不得超过前12个月实际收汇金额,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相匹配

    七、授权

    根据《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上述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奥马电器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规避汇率波动给公司生产带来的负面影响,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具有必要性;同时,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公司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因此,保荐人对奥马电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无异议。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4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