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研究·市场
  • A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8:艺术资产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  
    2013年4月24日   按日期查找
    A1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11版:信息披露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3-004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4月12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3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梁桂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2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曾江虹女士、殷大奎先生和欧阳建国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三位独立董事的2012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1,318,874.73元,比2011年同期增长20.92%;实现营业利润69,226,877.74元,比2011年同期增长37.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331,527.55元,比2011年同期增长32.10%。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2年度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58,331,527.43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172,958,496.46元,减本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24,600,000.00元,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902,617.18元后,截止2012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3,787,406.71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808,321,325.20元,其中资本溢价807,121,325.20元。

      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拟以2012年末总股本184,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6,900,000.00元; 拟以2012年末总股本184,5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9,225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为27,675万股。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12年度财务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年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认为《2013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林立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林立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林立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2290988

      传真:0755-89926159

      邮箱:gen@glory-medical.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五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1号厂房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二、三、四、五、八、九、十三、十四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附件:林立简历

      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中国国籍。林立女士历任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新大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1月加入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任总裁助理,2013年4月23日,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3年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林立女士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3-005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4月12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3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张燕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1,318,874.73元,比2011年同期增长20.92%;实现营业利润69,226,877.74元,比2011年同期增长37.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331,527.55元,比2011年同期增长32.1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2年度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58,331,527.43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172,958,496.46元,减本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24,600,000.00元,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902,617.18元后,截止2012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3,787,406.71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808,321,325.20元,其中资本溢价807,121,325.20元。

      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拟以2012年末总股本184,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6,900,000.00元; 拟以2012年末总股本184,5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9,225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为27,675万股。

      经监事会审核,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认真研究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计划的基础上拟定,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拟定和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因此,监事会对此预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对本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缺陷,符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际运作情况,同意此报告内容。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2012年年度报告》及《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审核后,一致为:(1)公司董事会201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应出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公司在本次年度报告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2013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3-008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1月13日就有关“山东菏泽曹县人民医院新区三期项目合作事宜” 与山东省曹县人民政府进行了友好认真的洽谈并签署了《合作协议书》。 2012年11月1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2-077号)。

      该项目投资额为人民币约5亿元,工程框算年均合同金额占本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54.77%。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5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3年1月11日、2013年4月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及合作框架协议书履行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3-001号、2013-003号)。

      2013年4月23日公司与山东曹县人民医院签署了《山东省曹县人民医院新区三期建设项目融资建设合同》。

      一、合同风险的提示

      1、上述合同存在山东曹县人民医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要求变更项目完工时间的风险。

      2、合同约定的项目实施周期为三年左右,公司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价格及人力成本随国民经济景气程度、市场供求等因素的变化而波动,公司面临因原材料价格及人力成本波动而导致项目经营成本上升的风险;

      3、由于同时签署,如果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人员不能满足该项目的实际需求,将给项目的顺利实施带来影响;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山东曹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49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

      2、2010年、2011年、2012年公司与山东曹县人民医院无交易。山东曹县人民医院系公益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3、山东曹县人民医院是经山东省曹县卫生局核准登记的综合性公立医院,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行相关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山东曹县人民医院

      乙方: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山东省曹县人民医院新区三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曹县县城,占地面积约13.82亩,建筑总面积约9.86万平方米,设置床位约1150张,投资规模约5亿元。

      4、项目内容:本项目包括门诊病房综合楼等主体工程建设和室内外装修工程以及室外配套工程,采购和配置医疗设备及机电安装设备、信息化系统及设施等医院整体建设项目。

      5、合同价格:工程总造价预算为人民币伍亿元整(¥500,000,000.00元),以项目全部完成并经审计后的结算价格为最终合同成交价格。

      6、建设期限:30个月。

      7、付款方式:本项目的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30%,由山东曹县人民医院分批支付;合同70%工程及设备款项由公司负责融资支付,融资所产生的利息及费用由甲方(山东曹县人民医院)承担,还款期限5年。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的合同暂定价(人民币)为5亿元整,年均合同金额占本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47.47%,根据项目进度,上述项目的实施将对上市公司未来几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2、上述合同不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3、甲方承诺将本合同项下的设备设施及甲方收费权质押给乙方(或乙方合作方),曹县人民政府在之前的合作协议书亦承诺为该项目提供建设期贷款贴息和相关还款担保文件,并将本项目的还款列入该县未来五年的财政预算,因此公司已将本项目的风险控制到了最低限度。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及履约能力分析

      (一)2013年4月2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议案》。

      (二)合同双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提供以洁净手术部为核心的医疗专业工程整体解决方案,服务的客户各综合、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公司的主营业绩与医院建设发展密切相关,在长期的经营中,公司在开展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的同时,配套开展医疗设备销售、医院后勤托管两项业务,并逐渐形成目前的以“以洁净手术部为核心的医疗专业工程整体解决方案”为主、以“医疗设备销售”、“医院后勤托管服务”为补充的业务结构,公司是国内医疗专业工程领域最大的服务商之一。公司上市以来开始由主要提供以洁净手术部为核心的医疗专业工程解决方案转变成提供以现代化医院建设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在医疗专业工程的经验、技术、质量及合同项下的设计、采购、生产、施工等所有方面都具备了履约上述合同的资质和能力。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具备了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2、山东曹县人民医院

      山东曹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49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

      综上,董事会认为,山东曹县人民医院系公益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山东曹县人民医院签订的《山东省曹县人民医院新区三期建设项目融资建设合同》;

      2、《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3-009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关于公司拟为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买方信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2012年10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人民币5亿元,专项用于借款人向公司购买其医疗设备及相关医用工程服务。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在平安银行申请的5亿元买方信贷额度项下授信提供1亿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本次买方信贷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自买方信贷额度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到期后未使用完的额度,公司可向平安银行申请延期。2012年10月16日,公司与平安银行签订了《买方信贷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深圳)买方授信字(2012)第A1001102601200024,以下简称“该额度合同”)。与此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梁桂秋先生与平安银行签订了《个人保证合同》,梁桂秋先生愿意作为保证人在公司与平安银行约定的买方信贷担保授信额度内,在授信有效期内发生的担保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中授权:公司在上述买方信贷授信额度担保上实行总余额控制,即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的任何时点,公司为客户办理买方信贷业务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买方信贷额度且为客户办理买方信贷业务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情况下,当具体业务发生时,由公司董事长梁桂秋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买方信贷担保业务的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表决,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下转A1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