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11版)
3、鉴于该额度合同现仍在有效期内,公司为平安银行提供的担保对象为财务状况良好且其符合平安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公立医院,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201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授权:公司在上述买方信贷授信额度担保上实行总余额控制,即自2013年1月1日至该额度合同到期之日止的任何时点,公司为客户办理买方信贷业务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买方信贷额度且为客户办理买方信贷业务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情况下,当具体业务发生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梁桂秋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买方信贷担保业务的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表决,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关于公司拟为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买方信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2011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了买方信贷额度人民币5亿元,专项用于公司医疗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服务购买方向公司支付款项。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在北京银行申请的5亿元买方信贷额度项下授信提供1亿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额度有效期限为24个月,自买方信贷额度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到期后未使用完的额度,公司可向北京银行申请延期。与此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梁桂秋先生与北京银行签订了《个人保证合同》,梁桂秋先生愿意作为保证人在公司与北京银行约定的买方信贷担保授信额度内,在授信有效期内发生的担保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2012年2月6日,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了《买方信贷额度合同》(合同编号:0112117,以下简称“该额度合同”)。
2、公司于2012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共同使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公司决定其全资子公司中的深圳市尚荣医用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荣昶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布兰登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上述买方信贷额度的共同使用人使用该额度,由公司对其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时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桂秋先生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公司201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中授权:在上述买方信贷授信额度担保上实行总余额控制,即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的任何时点,公司为客户办理买方信贷业务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买方信贷额度且为客户办理买方信贷业务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情况下,当具体业务发生时由公司董事长梁桂秋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买方信贷担保业务的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表决,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4、该额度自2012年2月6日起生效,现仍在有效期内。鉴于公司为北京银行提供的担保对象为财务状况良好且其符合北京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公立医院,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1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在上述买方信贷授信额度担保上实行总余额控制,即自2013年1月1日至该额度合同到期之日止的任何时点,公司为客户办理买方信贷业务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买方信贷额度且为客户办理买方信贷业务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情况下,当具体业务发生时由公司董事长梁桂秋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买方信贷担保业务的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表决,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三)本次担保是对公司在平安银行及北京银行买方信贷授信额度项下发生担保的承接,不存在新增担保的情况,不增加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超出了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需要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各方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五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1号厂房2楼
法定代表人:梁桂秋
注册资本:18,450万元
经营范围:医疗设备及医疗系统工程、医疗设施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净化及机电设备的安装;建筑材料、五金制品、机电产品、电子电器产品的购销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医疗器械销售(具体按许可证办理);医疗器械生产(在龙岗区另设分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医疗器械、设备的租赁;进出口业务(具体按进出口资格证书经营);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安装;建筑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房屋建筑消防实施工程的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救护车的生产和销售;投资建设医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对象为准(一般为公立医院)。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在平安银行审批给公司的买方信贷授信额度下及北京银行审批给公司及上述全资子公司的买方信贷授信额度下,公司客户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该贷款专项用于客户向公司支付医用工程款、购买医疗设备及相关服务等,公司为该客户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根据客户贷款余额承担保证金质押担保责任,保证金随客户按期还款而减少。
买方信贷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四、担保收益和风险评估
1、上述业务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提高款项的回收效率,快速稳定发展,但同时也存在逾期担保的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担保的对象为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的公立医院,提供上述担保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同意为其担保。
3、公立医院系公益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宜无需采取反担保措施,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司承诺:不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业务;不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买方信贷业务。在未来买方信贷业务中,如担保客户条件不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公司将提交本议案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连同本次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共为20,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6.48%,无逾期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净资产的6.59%,无逾期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公司的经营和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在平安银行及北京银行各申请买方信贷额度人民币5亿元,并各自为该额度项下授信提供人民币1亿元最高额度保证担保,我们认为,公司拟担保对象为财务状况良好的公立医院且符合平安银行及北京银行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供上述担保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国信证券作为尚荣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尚荣医疗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尽职核查,查阅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以及相关协议草案,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此次担保系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上述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公司字[2000]6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尚荣医疗的上述决议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3-010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4号文批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尚荣医疗”)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20,5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币66,307,108.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76,692,891.13元,实际超募资金净额为629,642,891.13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1]01020001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前次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228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使用8,500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使用8,500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告2011-00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36,195,091.13元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1年9月28日将上述范围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告2011-042《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告的公告》)。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对工程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800万元对后勤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告2011-02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3、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对布兰登科技进行增资,用于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对荣昶科技进行增资,用于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告2011-044《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8,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公告2012-01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5、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中的10,000万元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尚荣用于其实施 “数字一体化手术室产业化项目”。(详见公告2012-05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均经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安排的超募资金余额为264,362,891.13元,上述超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三、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净额的15.88%。
四、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的需求和主营规模的扩大,原材料及设备采购等资金的投入越来越大,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五、相关承诺内容
1、公司确认在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 、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3、公司承诺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超募资金中的1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将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的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提供了所需流动资金。该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从内容和程序上,该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方案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的1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同意使用的1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保荐意见:
1、尚荣医疗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尚荣医疗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荣医疗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尚荣医疗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3、本次公司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5.88%,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规定。
4、尚荣医疗拟使用的1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不断扩大销售规模以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尚荣医疗本次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3-011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
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胡欣先生辞职后,由公司董事长梁桂秋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更有序的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4年23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林立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附件:林立女士简历
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中国国籍。林立女士历任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新大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1月加入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任总裁助理;2013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3年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林立女士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3-012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合作框架协议书内容为双方合作初步意向,由公司与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签署,该项目具体的事宜尚待落实和确定,合作框架协议书中并未就违约条款作明细规定,故双方无明确的违约责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合作框架协议书中约定的项目正式实施时周期较长,公司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价格及人力成本随国民经济景气程度、市场供求等因素的变化而波动,公司面临因原材料价格及人力成本波动而导致项目经营成本上升的风险;
3、本合作框架协议书总投资概算为人民币2.5亿元,该项目内容包含雁江区中医医院门诊医技楼及内科楼建设,该项目金额的落实是在本合作框架协议书中所有的项目都能实现的前提下,本项目以工程最终结算价为合同的成交价,因此项目成交价存在不确定性,该项目正式合同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公司与雁江区中医医院另行签署;
4、本项目存在雁江区中医医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要求变更项目完工时间的风险。
一、合作协议书的签署概况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于2013 年4月23日就有关“雁江区中医医院建设门诊医技楼及内科楼项目合作事宜”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进行了友好认真的洽谈并签署了《雁江区中医医院建设门诊医技楼及内科楼建设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二、合作协议书当事人介绍
上述协议书的交易对方为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设立的县级人民政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的业务。
三、合作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全权委托公司负责以融资建设模式进行雁江区中医医院门诊医技楼、内科楼项目的建设、安装及设备配置(以下简称“该项目”)。
2、项目内容:
雁江区中医医院门诊医技楼及内科楼项目的建设、安装及设备配置。
3、项目投资金额: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人民币2.5亿元(最终以工程竣工验收审计结论确认)。
4、支付方式:
项目总投资的70%,即1.75亿元由公司提供买方银团信贷融资额度。
四、合作协议书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该项目争取于2015 年12 月31日前底前竣工并交付使用,合同的成交价最终以工程竣工验收审计结论确认为准,工程框算年均合同金额占本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22.22%,如该项目能正式履行,将对公司未来几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本协议不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本协议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三)合同双方履约能力的分析
1、本公司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提供以洁净手术部为核心的医疗专业工程整体解决方案,服务的客户各综合、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公司的主营业绩与医院建设发展密切相关,在长期的经营中,公司在开展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的同时,配套开展医疗设备销售、医院后勤托管两项业务,并逐渐形成目前的以“以洁净手术部为核心的医疗专业工程整体解决方案”为主、以“医疗设备销售”、“医院后勤托管服务”为补充的业务结构,公司是国内医疗专业工程领域最大的服务商之一。公司上市以来开始由主要提供以洁净手术部为核心的医疗专业工程解决方案转变成提供以现代化医院建设整体解决方案,截止目前已承接了江西省上饶市立医院、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四川省通江县人民医院及四川省南江县人民医院的现代化医院整体建设项目,公司在医疗专业工程的经验、技术、质量及合同项下的设计、采购、生产、施工等所有方面都具备了履约上述合同的资质和能力。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具备了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2、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履约能力分析
雁江区地处“天府之国”四川盆地腹心浅丘,位于古今要道—成渝交通干线上的雁江区,属于成都经济发展圈,属成都经济发展圈,雁江区的前身是资阳县,汉武帝建元6年置县,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2000年由于地级资阳市的建立而改名雁江区。
2012年,雁江区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实现7.71亿元,同比增长25.9%;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7亿元,同比增长27%。
综上所述,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雁江区中医医院建设门诊医技楼及内科楼建设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3-013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2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梁桂秋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文斌先生、独立董事曾江虹女士、保荐代表人刘卫兵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林立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4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6.00元。截至2011年2月2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94,3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87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8,425.00万元,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1日汇入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营业部账户(账号001200808956)5亿元、北京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账户(账号00392518000120113005064)2亿元、工商银行深圳东门支行营业部账户(账号400002112920096115)18,425.00万元。在扣除其他发行费用7,557,108.87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6,692,891.1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1】01020001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 金 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876,692,891.13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418,391,800.00 |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130,556,800.00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287,835,000.00 |
—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 2,835,000.00 |
—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85,000,000.00 |
—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 - |
—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 | 200,000,000.00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 | 23,078,119.19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481,379,210.32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0年6月制定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于2011年3月24日与国信证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分别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执行的流程为:
(1)募集资金使用部门编制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由董事会秘书;
(2)董事会秘书根据募集资金用途,对是否属于募集资金使用范围发表确定意见,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继续下一步审批流程,否则退回,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交由财务部;
(3)财务部门由财务负责人对申请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交由公司总经理;
(4)公司总经理批准;
(5)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执行;
(6)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募集资金使用,财务部门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反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对一次性使用募集资金超过200万元的,应在履行上述程序后,由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能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募集资金存储余额(万元) |
平安银行 | 0013100151892 | 12个月定期存款 | 5,150.00 |
0013100152131 | 12个月定期存款 | 5,150.00 | |
0013100152162 | 12个月定期存款 | 5,150.00 | |
2000006416604 | 6个月定期存款 | 1,016.50 | |
2000006416061 | 6个月定期存款 | 508.25 | |
2000014211431 | 6个月定期存款 | 350.00 | |
0013100153925 | 3个月定期存款 | 1,038.83 | |
2000006416221 | 3个月定期存款 | 205.33 | |
2000006416885 | 3个月定期存款 | 507.48 | |
2000006417385 | 3个月定期存款 | 507.48 | |
2000006417216 | 3个月定期存款 | 507.48 | |
活期存款 | 25.07 | ||
小 计 | 20,116.41 | ||
工商银行 | 4071 | 3个月定期存款 | 1,000.00 |
7942 | 3个月定期存款 | 1,000.00 | |
7943 | 3个月定期存款 | 1,000.00 | |
7944 | 3个月定期存款 | 1,000.00 | |
7945 | 3个月定期存款 | 1,000.00 | |
12695 | 3个月定期存款 | 200.00 | |
12696 | 3个月定期存款 | 200.00 | |
12697 | 3个月定期存款 | 200.00 | |
12698 | 3个月定期存款 | 200.00 | |
12699 | 3个月定期存款 | 2,000.00 | |
12700 | 3个月定期存款 | 2,000.00 | |
工商银行 | 7946 | 6个月定期存款 | 2,000.00 |
7947 | 6个月定期存款 | 2,000.00 | |
7948 | 6个月定期存款 | 2,000.00 | |
活期存款 | 61.15 | ||
小 计 | 15,861.15 | ||
北京银行 | 00392518000120501011790-00007 | 12个月定期存款 | 5,152.50 |
00392518000120501011790-00008 | 12个月定期存款 | 5,152.50 | |
00392518000120501011790-00009 | 3个月定期存款 | 1,842.02 | |
00392518000120113005064 | 活期存款 | 63.34 | |
小 计 | 12,210.36 | ||
合 计 | 48,187.92 |
注: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应为48,137.92万元,而上述募集资金账户资金余额为48,187.92万元,差异50万元系2012年12月 27日公司误将工程款转入北京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00392518000120113005064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7,669.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783.5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839.1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智能自控手术室改造项目 | 否 | 13,537.00 | 13,537.00 | 0 | 2,768.96 | 20.45% | 2012.12 | - | 是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290.00 | 6,290.00 | 283.50 | 2,542.22 | 40.42% | 2012.12 | - | 否 | 否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4,878.00 | 4,878.00 | - | - | - | 2012.12 | - | 否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4,705.00 | 24,705.00 | 283.50 | 5,311.18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 | 否 | 1,228.00 | 1,228.00 | 0 | 1,228.00 | 100.00% | - | - | - | - | |||||||
对深圳市尚荣医院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增资 | 否 | 1,800.00 | 1,800.00 | 0 | 1,800.00 | 100.00% | - | - | - | - | |||||||
对深圳市尚荣医用工程有限公司增资 | 否 | 5,000.00 | 5,000.00 | 0 | 5,000.00 | 100.00% | - | - | - | - | |||||||
对深圳市荣昶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 否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100.00% | |||||||||||
对深圳市布兰登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增资 | 否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100.00% | |||||||||||
对全资子公司江西尚荣增资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500.00 | 8,500.00 | 8,500.00 | 8,500.00 | 100.00%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36,528.00 | 36,528.00 | 28,500.00 | 36,528.00 | 100.00% | - | - | - | - | |||||||
合计 | - | 61,233.00 | 61,233.00 | 28,783.50 | 41,839.18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是受工程技术创新而导致设备升级的影响,投资进度放缓。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是受购置营销网络办事处房产延迟的影响,投资进度放缓。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于2012年3月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8,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以前年度已实施使用金额0.00元,本年度实施使用金额8,500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11年4月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资金“智能自控手术室技术改造项目”2,763.06万元,置换已投入资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258.72万元,合计置换金额5,021.78万元,已于2011年度实施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2年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本公司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均有明确用途。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全部以活期或定期的形式存放于各专户银行。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