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成定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成定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55,791,346.40 | 439,320,496.36 | 3.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2,376,178.61 | 39,836,883.22 | 6.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1,864,093.94 | 39,374,310.03 | 6.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1,766,208.15 | -116,971,929.80 | 64.2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21 | 4.7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21 | 4.7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6 | 2.43 | 0.03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940,998,610.15 | 1,866,822,364.64 | 3.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741,559,885.57 | 1,699,183,706.96 | 2.4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25,847.00 | 宁乡县财政局农业专项资金100万元,其余为培训补助金。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8,400.77 | |
所得税影响额 | 285,361.56 | |
合计 | 512,084.67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7,153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0.05 | 76,903,200 | 76,903,200 | 质押 | 49,000,000 |
湖南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16 | 9,900,000 | 9,900,000 | ||
嘉华卓越(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82 | 9,257,184 | |||
嘉华致远(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5 | 6,433,800 | |||
嘉华优势(天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8 | 5,142,816 | |||
深圳市鼎源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6 | 4,538,000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17 | 4,157,154 | |||
杨子江 | 境内自然人 | 2.16 | 4,140,000 | 4,140,000 | ||
长沙盈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1 | 2,520,000 | 2,52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5 | 2,201,287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嘉华卓越(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257,184 | 人民币普通股 | 9,257,184 |
嘉华致远(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43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433,800 |
嘉华优势(天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5,142,816 | 人民币普通股 | 5,142,816 |
深圳市鼎源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3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38,000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157,154 | 人民币普通股 | 4,157,154 |
中国农业银行-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01,287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1,287 |
中国农业银行-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50,073 | 人民币普通股 | 2,050,073 |
广发证券-工行-广发金管家新型高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994,912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4,912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1,343,17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3,170 |
苏州大道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16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2,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杨子江持有卓越投资20.2%的股权,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嘉华卓越、嘉华致远、嘉华优势的委派代表同为公司董事宋向前;公司董事汤毅为鼎源投资、苏州大道的关联人;天恒投资为本公司骨干员工投资设立。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情况。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53.08%(绝对额增加886.45万元),主要系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中应收湖南华良电器有限公司800.00万元;
2.应收帐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253.70%(绝对额增加4,287.85万元),主要系植物油促销货款期末未收回所致;
3.预付帐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2.14%(绝对额增加4394.35万元),主要3月底预付味精款5,000.00万元;
4.应收利息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7.38%(绝对额减少859.36万元),主要系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到期收回利息,定期存款比上年同期减少1亿元,流动利C户存款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支出减少所致;
5.其他应收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8.71%(绝对额减少500.89万元),主要上年支付的土地款定金退回500万元所致;
6.固定资产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3.23%(绝对额增加5,784.88万元),主要系元月份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转入固定资产6,122.77万元;
7.在建工程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99.56%(绝对额增加13,422.84万元),主要系付募投项目工程设备款;
8.无形资产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4.34%(绝对额增加2,491.89万元),主要系元月份收购阆中王中王食品转入无形资产2,576.54万元;
9.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00%(绝对额减少1,000.00万元),主要系元月份完成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投资定金款用于收购资产;
10.应付帐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58.91%(绝对额增加2,821.73万元),主要系应付已入库的植物油款;
11.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6.16%(绝对额增加309.01万元),主要系2013年一季度劳动部门收取的五项保险已计提,4月份进行年检并调整缴费基数后才能将1-3月的保险费支付;
12.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7.71%(绝对额减少1,853.02万元),主要系一季度缴纳2012年12月的税金。
13.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3.90%(绝对额增长846.28万元),主要系应付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尾款507.00万元。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1.管理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4.84%(绝对额增加524.77万元),主要系修理费及咨询费增加;
2.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59.99%(绝对额减少716.36万元),主要系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和流动利C户利息减少所致;
3.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70.72%(绝对额增加48.11万元),主要系政府奖励1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4.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72.78%(绝对额增加30.45万元),主要系捐款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41.72%(绝对额增加663.71万元),主要系利息和营业外收入增加,收回其他往来款项;
2.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1.77%(绝对额减少2,664.22万元),主要系缴纳所得税比上年同期减少2,353.80万元,增值税比上年同期减少524.44万元;
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54.84%(绝对额增加2,019.97万元),主要系销售费用广告费、宣传费增加、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00%(绝对额减少1.16万元),主要系本期未发生处置额;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00%(绝对额增加31,551.99万元),主要系收回上年募集资金定期存款30,000.00万元,,收回土地定金500.00万元,收到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利息1,051.99万元;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540.37%(绝对额增加13,071.04万元),主要系募投项目在建工程及采购设备增加;
7.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00%(绝对额增加8,293.00万元),主要系支付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8,623万元,减收购日自有资金330万元;
8.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绝对额增加19,999.95万元),主要系募集资金定期存款2亿元;
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绝对额增加3,590万元),主要系收回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往来款3,590万元;
1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4.81%(绝对额减少20,050万元),主要系本季度归还加加食品集团(阆中)有限公司短期借款外,无其他借款;
1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绝对额减少323.15万元),主要系本期未分配股利、无借款;
12.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00%(绝对额减少732.00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上市的发行费开支,本年未开支此项费用;
1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0.70%(绝对额减少22,402.57万元),主要系支付收购款及预付广告款、味精采购款,募投项目建设支出。
(四)财务指标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64.29%(绝对额增加7,520.57万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4,176.62万元,主要系本期较上年同期植物油和味精预付款减少,以及缴纳年初应缴税费减少,本期末交上年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数。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更名为加加食品集团(阆中)有限公司,并取得注册号为51138100003737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11,000,000.00元,公司出资101,300,000.00元收购100%股权,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收购完成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吸收合并长沙加加味业有限公司、长沙市九陈香醋业食品有限公司、长沙市汤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等3个子公司,公司承继3个子公司的全部资产、经营业务和债权债务,3个子公司已注销登记,公司已办妥营业范围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43010040000098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故自子公司注销之日起,不再属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完成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2013年01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3-002) |
关于完成吸收合并3个子公司及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告 | 2013年03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3-011)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卓越投资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1年02月15日 | 2012年01月06日-2015年01月05日 | 正在履行 |
卓越投资 | (1)截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加加食品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通过加加食品从事除外)。(2)自本承诺书生效之日起,本公司在作为加加食品控股股东期间(以下简称"承诺期间"),除本承诺书另有说明外,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直接或间接(通过加加食品从事除外)从事或介入与加加食品现有或将来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在承诺期间,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支持他人从事与加加食品现有或将来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4)在承诺期间,如果由于加加食品业务扩张导致本公司的业务与加加食品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应通过停止竞争性业务、将竞争性业务注入加加食品、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竞争性业务或其他合法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果本公司转让竞争性业务,则加加食品享有优先购买权。(5)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加加食品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1年02月15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卓越投资 | 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加加食品的资金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1)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2)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代其偿还债务;(3)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4)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5)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6)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7)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8)不及时偿还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积极督促加加食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和财产安全。 对于历史上其对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形成的占款,均业已还清并支付了资金占用费;自2010年9月起,不存在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被其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未发生因上述行为受到任何形式处罚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的情形;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因上述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因该等行为被任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的,其将对该等处罚及/或法律责任共同及连带的承担一切责任。 如违反上述承诺,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监管当局的任何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启动对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其侵占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的资产时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凡侵占资产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予以偿还。 | 2011年02月15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杨振、肖赛平、杨子江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1)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2)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50%。 | 2011年02月15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杨振、肖赛平、杨子江 | (1)截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本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加加食品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通过加加食品从事除外)。(2)自本承诺书生效之日起,本人在作为加加食品实际控制人期间(以下简称"承诺期间"),除本承诺书另有说明外,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直接或间接(通过加加食品从事除外)从事或介入与加加食品现有或将来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在承诺期间,本人不以任何方式支持他人从事与加加食品现有或将来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4)在承诺期间,如果由于加加食品业务扩张导致本人的业务与加加食品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则本人应通过停止竞争性业务、将竞争性业务注入加加食品、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竞争性业务或其他合法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果本人转让竞争性业务,则加加食品享有优先购买权。(5)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加加食品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1年02月15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杨振、肖赛平、杨子江 | 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加加食品的资金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1)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2)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代其偿还债务;(3)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4)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5)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6)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7)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8)不及时偿还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积极督促加加食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和财产安全。 对于历史上其对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形成的占款,均业已还清并支付了资金占用费;自2010年9月起,不存在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被其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未发生因上述行为受到任何形式处罚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的情形;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因上述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因该等行为被任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的,其将对该等处罚及/或法律责任共同及连带的承担一切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监管当局的任何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启动对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其侵占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的资产时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凡侵占资产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予以偿还。 | 2011年02月15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点量一期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1年02月15日 | 2012年01月06日-2013年01月05日 | 已履行完毕 | |
天恒投资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1年02月15日 | 2012年01月06日-2015年01月05日 | 正在履行 | |
天恒投资 | 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加加食品的资金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1)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2)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代其偿还债务;(3)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4)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5)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6)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7)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8)不及时偿还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积极督促加加食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和财产安全。 对于历史上其对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形成的占款,均业已还清并支付了资金占用费;自2010年9月起,不存在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被其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未发生因上述行为受到任何形式处罚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的情形;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因上述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因该等行为被任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的,其将对该等处罚及/或法律责任共同及连带的承担一切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监管当局的任何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启动对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其侵占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的资产时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凡侵占资产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予以偿还。 | 2011年02月15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点量一期 | 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加加食品的资金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1)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2)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代其偿还债务;(3)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4)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5)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6)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7)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8)不及时偿还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积极督促加加食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和财产安全。 对于历史上其对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形成的占款,均业已还清并支付了资金占用费;自2010年9月起,不存在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被其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未发生因上述行为受到任何形式处罚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的情形;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因上述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因该等行为被任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的,其将对该等处罚及/或法律责任共同及连带的承担一切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监管当局的任何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启动对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其侵占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的资产时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凡侵占资产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予以偿还。 | 2011年02月15日 | 长期有效 | 已履行完毕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公司 | 2012年1月19日,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作出承诺:公司承诺本次偿还银行贷款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 2012年01月19日 | 2012年01月19日-2013年01月18日 | 已履行完毕 |
公司 | 2012年3月8日,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作出承诺:公司承诺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行为。 | 2012年03月08日 | 2012年03月08日-2013年03月07日 | 已履行完毕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否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严格履行。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00 | 至 | 10.00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7,454.00 | 至 | 8,200.00 |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7,453.81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继续围绕“稳增长、调结构”的经营思路,对产品产销继续进行结构调整,推出高、新品种,提升毛利空间;二季度加加食品集团(阆中)有限公司将释放部分产能,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 |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3-018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3年4月23日上午8: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监事会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表决与通讯表决(外地监事)相结合的方式召集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小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彭杰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3年一季度,公司继续围绕“稳增长、调结构”的经营思路,加强内部管理,开拓新市场,推出新产品,实现经营收入及利润比上年明显增长。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成的《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归纳和表述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予以通过。
2.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郑州加加味业有限公司新建3万吨食醋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食醋产业发展需要,为更好发挥公司的渠道和品牌优势,及早在北方市场实现食醋产能布局,提升运营效率,降低综合成本,增强盈利能力,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85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郑州加加味业有限公司增资,由该子公司负责实施新建年产3万吨食醋项目(1万吨陈醋、2万吨白醋)。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3-01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3年4月2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表决与通讯表决(外地董事)相结合的方式召集召开。会议由杨振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本人出席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蒋小红、苏文俊、王彦武,高管陈伯球、刘永交、成定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13年一季度,公司继续围绕“稳增长、调结构”的经营思路,加强内部管理,开拓新市场,推出新产品,实现经营收入及利润比上年明显增长。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成的《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归纳和表述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予以通过。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18)。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3-020)。《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郑州加加味业有限公司新建3万吨食醋项目”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郑州加加味业有限公司新建3万吨食醋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1)。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18)。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3万吨食醋项目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超募资金投资新建3万吨食醋项目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3-021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加加味业有限公司
新建3万吨食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加加味业有限公司新建3万吨食醋项目”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1]1979号文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490.155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509.84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2月30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 2-3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的62,790.54万元募集资金数额超额募集了48,719.3042万元。
2、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经公司2011年2月15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审议通过,承诺将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分别为:由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年产20万吨优质酱油建设项目” 投资47,874.42万元;由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盘中餐粮油食品(长沙)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年产1万吨优质茶籽油建设项目”投资14,916.12万元,两项目合计投资62,790.54万元。
超募资金已投资项目如下:
1)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使用超募资金13,9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2)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使用超募资金10,130万元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
4)公司按规定建立了募集资金存管专户,其中超募资金2个存管账户至2013年3月31日的存放金额仍有22,318万元。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郑州加加味业有限公司新建3万吨食醋项目”情况
1、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1)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85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郑州加加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味业”)增资,由郑州味业负责实施新建年产3万吨食醋项目(1万吨陈醋、2万吨白醋)。
2)该投资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的建设事项审批后方可实施。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 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味业新建3万吨食醋项目。
2)项目内容:新建生产规模为年产优质陈醋1万吨,年产优质白醋2万吨。
3)项目承办单位:郑州味业。
4)项目实施地点:河南郑州新郑市梨河镇107国道西侧,总规划用地80亩(以实测面积为准)。
5)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9,850万元人民币,其中用于郑州味业增加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
6)项目资金来源: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9,850万元,主要用于该项目购置土地、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及必备流动资金。
3、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主要内容
1)项目主要产品
年产优质陈醋1万吨,年产优质白醋2万吨。
2)项目整体进度计划
2013年4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或填表);2013年5月取得土地使用权、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后开始动工建设。总工期计划10个月,在2014年3月份建成试产。建设资金按进度投入。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按采取一次整体规划、一次连续建设。总工程投资9850万元,土地价款1040万元,基建投资3850万元,设备投资4160万元,流动资金800万元。
5、经济效益分析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生产规模 | 万吨/年 | 3 | |
2、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9850 | |
2.1 | 其中土地投资80亩 | 万元 | 1040 | |
2.2 | 建设投资 | 万元 | 8010 | |
2.3 | 铺底的流动资金 | 万元 | 800 | |
3 | 建筑总面积 | 平方米 | 30000 | |
4 | 预计销售收入 | 万元 | 15000 | 正常生产年 |
5 | 产品总成本 | 万元 | 9750 | 正常生产年 |
6 | 年利税总额 | 万元 | 3655 | 正常生产年 |
7 | 年利润总额 | 万元 | 2750 | 正常生产年 |
8 | 投资利润率 | % | 27.92 | |
9 | 投资利税率 | % | 37.11 | |
10 | 销售利润率 | % | 18.33 | |
11 | 投资回收周期(静态) | 年 | 4.69 |
三、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食醋是我国仅次于酱油的调味品大类,具有比酱油更宽广的消费使用方向,但目前行业发展状态却远不及酱油,2011年行业企业总数6000家左右,总产量仅350万吨左右。根据行业现状分析认为,食醋行业仍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具有行业整合机会,公司已经研究透视到这种机遇,应该抓住机会进行产业拓展;
从食醋消费的区位情况来看,北方明显高于南方,公司食醋在北方市场的销量逐年上升。但公司目前食醋生产全部在宁乡基地,物流不合理、成本费用高,。鉴于食醋销售势头良好,产品综合毛利率较高,公司应借助现有区位优势,及早实现食醋产能布局,提升运营效率,降低综合成本,增强盈利能力;
公司产品销售总量逐年上升,仓库库容已明显不足。本项目可以增加配套建设8000平米仓库,有利于提升公司各系列产品的流转量和流转效率;
本项目有利于促进新郑市地域经济发展,有效增加GDP、解决就业、贡献税费等,因而也得到新郑市当地政府的支持,在国土、规划、环保、建设等方面都将提供便利条件,有利于项目实施。
2、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存在内部审批、政府部门审批、资金投入、项目组织、市场变化、技术产业化等风险,从而影响到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进度和项目的预期收益。
3、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对各方面情况分析和评估,预期能产生比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加强在北方市场产业布局和对食醋行业的参与发展。
四、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85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郑州味业增资,由郑州味业负责实施新建年产3万吨食醋项目(1万吨陈醋、2万吨白醋)。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从产业战略布局目的出发,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850万元投资新建3万吨食醋项目,并以增资方式向郑州味业增资,责成该郑州味业负责实施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经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文件和资料,我们充分知晓了公司该项投资目的和意义,认为有利于公司发挥渠道和品牌优势,及早实现在北方市场的食醋产能布局,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了股东利益,亦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符合《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一致赞成该项投资计划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85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郑州味业增资,由郑州味业负责实施新建年产3万吨食醋项目(1万吨陈醋、2万吨白醋)。
4、保荐机构意见
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郑州味业增资并由郑州味业负责实施新建年产3万吨食醋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五、重要提示
该项目如实施顺利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鉴于项目建设进度、市场发展变化等具有不确定性等因素,该项目还存在一定的实施风险。公司将对该项目进展情况持续掌控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3万吨食醋项目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超募资金投资新建3万吨食醋项目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3-020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