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8 股票名称:西藏珠峰 编号:临2013-35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通知: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将所持本公司10,000,000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予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并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手续。塔城国际本次办理质押的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32%。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38 股票名称:西藏珠峰 编号:临2013-36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2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的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3】0158号),对意见函中提到的有关问题,公司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进行了说明和解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现就审核意见回复说明内容公告如下:
一、根据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锌锭生产量大于销售量,而期末库存余量较年初减少超过50%,请说明原因,如存在错误,请予以更正。
回复:
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2011年业务时,确认2011年12月25日至2011年12月31日之间有1009.872吨锌锭货权已经转移,虽然销售发票在2012年开具,应为2011年已实现销售,所以,会计师事务所调整了2011年的销售数量及金额,同时结转了相应销售成本。公司于2012年根据审计结果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计入以前年度损益。公司2011年末锌锭账面结存数量包含此数量。
公司在填制2012年年报时,锌锭期初结存量是按照2011年锌锭账面结存数量1666.635吨填列的,没有剔除2011年审计调整数量1009.872吨,属于误报。因此,2012年年初锌锭结存量应更正为656.763吨。2012年锌锭生产量、销售量及年末结存量都是正确的。
二、根据公司与农行拉萨康昂东路支行签订的《减免利息协议》,公司在2012年底前支付7200万元本金,银行方面将豁免利息5306万元。而营业外收入中仅计入债务重组利得4752.58万元,请说明两者存在差额的原因。
回复:
两者存在差额的原因是公司2012当年计提的贷款利息及逾期利息553.42万元没有计入债务重组利得。2012年1-12月份公司按月计提银行利息及逾期利息,《减免利息协议》签订后,账务处理时,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将当年计提的利息553.42万元冲销财务费用,仅将以前年度计提的利息4752.58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三、根据年报显示,公司与四川国众投资有限公司存在法律纠纷,目前公司已向四川省高院提起申诉,上述案件涉及标的资产华晖大厦及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而根据公司与成都谷昌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并已执行完毕的资产出售合同,华晖大厦及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已出售完毕。请说明公司与四川国众投资有限公司未决诉讼是否会影响公司与成都谷昌公司的交易,是否影响公司2012年度盈亏。
回复:
我司与成都谷昌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交易所涉标的物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与四川国众投资有限公司诉讼的标的物位于四川省乐山市。两案件标的物系不同的房产。
我司与成都谷昌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交易所涉标的物(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已由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2)藏法民二初字第7号案件判决给成都谷昌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并已生效,现正处于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厅执行产权过户中。
我司与四川国众投资有限公司法律纠纷的所涉及的标的物(位于四川省乐山市)是经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0)藏法民二初字第2号调解书确认给四川扬昇实业有限公司并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1)民申字第1472号裁定书的确认。
综上所述,我司与四川国众投资有限公司法律纠纷对于我司与成都谷昌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交易不存在影响。对于我司2012年度盈亏也不存在影响。
四、根据年报显示,营业外收入—其他发生额为337.80万元,公司解释为冲回原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及高管风险基金。请说明原计提原因、本次冲回的理由以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回复: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开始计提风险基金,主要原因是鉴于当时公司原涉嫌走私案件等问题,使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正常履行职责而面临重大风险的可能性较大。相关问题基本解决后,经第三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将该风险基金名称变为“董、监事及高管风险、激励基金”,用于董、监事及高管奖励及激励。目前董、监事及高管奖励及激励费用均在发生时直接在费用中列支,为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公司2012年第七次总裁办公会及第五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将以前年度计提的高管风险基金余额190万元全部冲回。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预留部分应付职工福利余额,专项用于补贴员工购房费用。随着公司总部由成都迁入上海,原有的员工基本已陆续离开公司,现有员工不再享受该政策。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付职工福利按实际发生额列支,经公司2012年第七次总裁办公会及第五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将前期预留应付职工福利费余额125万元全部冲回。
五、公司2012年对存货中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185.21万元,而期末原材料及在产品余额分别为3360.32万元及3760.53万元,上述两项未计提跌价准备。请说明原因。
回复:
公司2012年对存货中库存商品计提的跌价准备,主要是针对库存商品硫酸锌计提的。由于年末硫酸锌的市场价格下滑,导致库存的硫酸锌成本高于市场价格,经减值测试,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而原材料、在产品和周转材料等存货中不包含硫酸锌,年末与锌锭相关的有色金属市场价格上扬,库存的原材料、在产品和周转材料经过减值测试后不存在跌价准备因素,故不需计提跌价准备。
六、根据年报显示,2012年期末超过1年以上预付账款余额为285万元,请说明未及时结转的原因,是否存在坏账风险。
回复: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账款主要有西宁润玲72.49万元,西宁明昊51.84万元,青海鑫欣矿业40.61万元,德令哈鸿鑫矿业37.54万元等。相关供应商在2012年均有业务发生:西宁明昊2012年已供货148万元,2013年将继续供货;德令哈鸿鑫矿业2012年已供货27万元, 2013年继续供货;西宁润玲主要涉及所供锌精矿延期点价, 2013年将按合同约定正式结算;青海鑫欣矿业货物已到,但结算发票尚未提供。以上事项2013年将予以解决,不存在坏账风险。
七、根据公司与关联方西部矿业签署的协议,公司在撤销风险警示后90天内,应支付西部矿业资产收购款及相应资金占用费合计8965.78万元。请说明上述协议是否对公司资金周转带来影响,公司拟如何采取措施履行协议。
回复:
近几年铅、锌、铟价格一直处在低迷期,公司受制于上游原材料供应和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有色金属冶炼规模小、主营业务获利能力下降并出现连续亏损等问题,公司流动资金非常紧张,只有公司待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彻底解决持续盈利能力问题,才具备还款能力。
目前,公司正与西部矿业积极磋商,拟采取以下两种措施履行协议:一是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履行还款义务;二是西部矿业参与此次配套融资,拟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彻底解除与公司的债务问题。
八、请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期货套保的执行情况。
回复:
公司在2012年期间内期货套保产生的净盈利为3487575.18元。
实际操作数量为针对原料进行的买入保值数量为6460吨,针对产品进行的卖出保值数量为6530吨,都低于实际的采购数量29360.041吨和实际的销售数量29121.88吨,符合套期货保值的基本原则。
报告期内的期货套保操作符合年度计划的要求,扩大了原料与产品之间的价差,增加了公司的利润。
九、请在董事会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补充说明营业收入、三项费用或营业利润指标。
回复:
年度预算利润122万元。采取措施:①坚持增产增效生产组织原则,通过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价格和降低消耗,达到各种产品的总成本在预算的基础上下降2%;②强化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力争期间费用在预算的基础上下降5%;③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融资能力,降低融资费用;④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单位:万元 | ||
一 | 营业收入 | 183420 |
减:营业成本 | 176211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69 | |
销售费用 | 1853 | |
管理费用 | 4427 | |
财务费用 | 955 | |
加:投资收益 | 1000 | |
二 | 营业利润 | 805 |
三 | 利润总额 | 1155 |
减:所得税 | 312 | |
四 | 净利润 | 84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2 |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