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融资
  • A6:专 版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3年4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A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32版:信息披露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陈学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高原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乌兰

    公司负责人陈学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乌兰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5,863,479,434.5036,082,310,451.29-0.6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0,249,573,219.4710,043,782,838.102.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973.892.0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70,939,852.62115.6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30115.62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59,077,363.15159,077,363.15219.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20.062219.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90.059409.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20.062219.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71.57增加1.0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11.51增加1.2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722,168.7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4,500.00
    所得税影响额-18,181.2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99,564.91
    合计5,569,922.6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1,22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0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52,729,530人民币普通股
    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4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1,083,163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3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5,324,000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24,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净利润为25,950.51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5,907.74万元,同比增加219.73%,主要原因为:

    1、报告期,煤炭价格同比下降。报告期公司实现综合标煤单价完成332.32元/吨,比上年同期的356.32元/吨下降了24元/吨,降幅6.74%。

    2、2012年下半年两次降息后,公司积极与各金融机构进行协调,部分存量贷款及新增贷款利率均实现了下浮,报告期与去年同期相比财务费用下降0.15亿元,降幅5.32%。

    3、受煤炭价格同比下降影响,报告期公司投资收益增长。

    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说明: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3.08亿元,应付账款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2.33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加流动资金借款,清偿应付煤款等所致;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1.56亿元,主要原因为支付工程款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3.75亿元,主要原因为归还融资租赁及借款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长主要为报告期同比煤炭价格下降,煤炭采购支出减少,公司盈利能力增强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变化主要为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12年3月到位,公司以募集资金收购相关资产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7月底,根据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解决北方电力与内蒙华电同业竞争问题的要求,为支持内蒙华电业务发展,避免同业竞争,北方电力作出"将内蒙华电作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煤电一体化等业务的最终整合平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相关资产状况,逐步制定和实施资产整合的具体方案,力争用五年左右时间,将相关所属资产在盈利能力以及其他条件成熟时,逐步注入内蒙华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开发、投资、建设等方面优先支持内蒙华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将继续履行之前作出的各项承诺,以支持内蒙华电的持续稳定发展。"的承诺,2011年8月2日公司发布相关公告。

    另,北方电力根据《关于避免与内蒙华电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的函》中的承诺,以及为逐步解决与内蒙华电之间"一厂多制"等问题,对所属资产进行了筛选,明确了在2012、2013年可以分批启动注入内蒙华电的资产内容,包括北方公司持有的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以及北方公司拥有的丰镇发电厂5、6#机组和北方公司控制的高头窑、铧尖、吴四圪堵等煤矿项目资产。并出具了《关于落实避免与内蒙华电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承诺》,并要求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调研后,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方案,报北方公司研究同意并经各项目相关股东方同意后,再行组织实施。公司及时发布了有关公告。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有关具体方案,相关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1年,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已经开始实施。在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北方电力已将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以及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注入本公司,从而进一步减少了公司由北方电力之间的"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部分解决了达拉特电厂的"一厂多制"问题,上述事项已在2012年3月底完成。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按照2012年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净利润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公司拟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58,12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计567,868,400元。拟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58,122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份129,061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87,183万股。上述分配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披露,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陈学国

    2012年4月25日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