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力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力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水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75,969,958.56 | 1,394,949,097.86 | -1.3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407,538,891.14 | 403,862,085.66 | 0.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27 | 1.26 | 0.79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5,107,756.58 | 66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5 | 40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850,807.24 | 3,850,807.24 | 16.6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5 | 0.95 | 增加0.1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3 | 0.63 | 减少0.1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29,842.39 | 居民供暖税收减免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462.59 | |
合计 | 1,438,304.9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6,53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6,588,079 | 人民币普通股 | |
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 | 24,140,24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10,077,53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6,822,23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6,732,139 | 人民币普通股 | |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 6,070,007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刘海龙 | 3,043,69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36,049 | 人民币普通股 | |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2,906,566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888,629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预付账款比年初增加40.63%,原因是本期公司采购了部分国储棉花,预付款项增加。
(2)应交税费比年初减少-254.60%,原因是本期缴纳税金。
(3)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度减少66.48%,原因是本期实现增值税免抵税金较少,附加减少。
(4)管理费用比上年度增加30.70%,原因是本期子公司管理费用增加。
(5)财务费用比上年度增加49.76%,原因是本期人民币升值较大,汇兑损失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无需要执行的现金分红情况。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力民
2013年4月25日
股票号码:600448 股票简称:华纺股份 编号:临2013-018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9名董事,参与表决9名,共计9 张表决票。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着规范信息披露,严格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修订版)》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修订版)》,后三项议案本着从严界定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行为应构成关联交易。
经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1、《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华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补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内容的议案》;
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一节第五部分增加以下内容:“亚光公司董事、总会计师阮超英先生原为本公司监事,2012年12月29日,阮超英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了公司监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收购亚光公司的部分资产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山东滨州印染集团印有责任公司及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山东滨州印染集团印有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薄方明、王力民、陈宝军、孙琳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与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已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二》。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临2013-019号)。
因公司董事与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股票号码:600448 股票简称:华纺股份 编号:临2013-019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总计不超过1.1亿股。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收购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亚光公司董事、总会计师阮超英先生原为本公司监事,2012年12月29日,阮超英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了公司监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收购亚光公司的部分资产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外,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关联议案回避表决。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情况
华纺股份本次拟向包括控股股东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滨印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1亿股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亿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收购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简称“亚光公司”)位于山东省滨州市东海一路118号的工业园相关资产项目。亚光公司董事、总会计师阮超英先生原为本公司监事,2012年12月29日,阮超英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了公司监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收购亚光公司的部分资产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批程序
2013年4月2日,公司与亚光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协议。因本公司董事与亚光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涉及与亚光公司交易事项于董事会审议表决时,不存在需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外,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关联议案回避表决。
二、与亚光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亚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红星
注册资本:11,072万元
注册地址:滨州市滨城区滨北梧桐六路89号
设立日期:2002年1月17日
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棉花加工、销售(有效期截至2015年8月31日)。一般经营项目:经营本企业生产的毛巾及毛巾类制品、棉纺织品、化纤制品、服务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助材料、仪器、仪表、机器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亚光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
亚光公司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厂区占地430万平方米,员工6500余名,主要生产各类中高档巾被系列产品、毛毯、羊绒羊毛制品等,覆盖棉花收购加工、纺纱、织造、染整等整个产业链,是我国最大的毛巾产品出口商及主要毛巾产品制造商之一。亚光公司的“LOFTEX”、“亚光”品牌先后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产品成功打入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主流市场。亚光公司将产品研发和市场开发中心设在美国纽约,产品风格始终引领国际家居时尚潮流,质量和技术标准执行国际通用标准,其综合生产能力、装备水平及产品研发水平位居同行业前列。
(三)亚光公司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根据滨州永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滨永会师审字(2013)第0050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光公司201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亚光公司2012年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2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45,385.77 |
负债总额 | 105,316.71 |
所有者权益 | 140,069.06 |
亚光公司2012年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233,872.22 |
营业利润 | 21,285.10 |
利润总额 | 21,511.29 |
净利润 | 16,133.47 |
(四)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亚光公司董事、总会计师阮超英先生原为本公司监事,2012年12月29日,阮超英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了公司监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收购亚光公司的部分资产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次华纺股份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收购亚光公司工业园内的部分相关资产,包括:“梁(08)-90-2”号宗地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纺纱生产设备、配件及其他固定资产。上述资产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之情形。
2、评估情况
根据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鲁正信评报字(2013)第0004号”资产评估报告,拟购买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19,613.99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12月31日。
3、定价依据
公司与亚光公司一致同意,以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作价依据,公司收购亚光公司工业园相关资产的购买价格为19,613.99万元。
(六)与亚光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亚光公司于2013年4月2日签订了《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签署之资产转让协议(附条件生效)》,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
乙方: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13年4月2日
2、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构成及基本情况如下:
1)“梁(08)-90-2”号宗地土地使用权
该宗地座落于滨州市东海一路11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滨国用[2013]第9155号”,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6年7月31日,使用权面积为286,877平方米。
2)房屋所有权
A.座落于滨州市东海一路118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滨州市房权证中区字第2009091053号”、幢号为11号的紧密纺车间,产别为股份制房产,设计用途为工业,建筑面积共计54,483.81平方米;
B.座落于滨州市东海一路南头路东、《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滨州市房权证中区字第2009091024号”、幢号为8、9、10号之办公楼与仓库,产别为股份制房产,设计用途为综合和工业,建筑面积共计2,849.42平方米;
C.传达室一间,建筑面积71.17平方米。
3)生产设备、配件及其他有关固定资产
除前述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外,乙方拟购买工业园内纺纱相关设备、配件及其他有关固定资产。
3、交易价格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款为19,613.99万元,等同于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鲁正信评报字(2013)第0004号”资产评估报告对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12月31日)。
4、支付方式
1)首期价款的支付:在甲方如约向乙方交付了标的资产之设备、配件及其他有关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以及该宗土地和有关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后且乙方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完成后(以验资报告出具日为准)三十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首期价款13,729.79万元(即总交易价款的70%);
2)尾款的支付:待标的资产之有关房屋的所有权和该宗土地的使用权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后三十日内,乙方向甲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5,884.20万元(即总交易价款的30%)。
5、标的资产的交割
1)甲方应自本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向乙方原地交付标的资产之全部生产设备、配件及其他有关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及该宗土地和有关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甲乙双方应对该等资产进行清点和查验,乙方确认无误并不持异议后,甲乙双方应共同签署该部分资产的交割确认书。生产设备、配件及其他有关固定资产的所有权自交割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移转至乙方名下。
2)甲方应在乙方的必要协助下自乙方向其支付首期交易价款后六十日内完成标的资产之有关房屋所有权和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将有关房屋的所有权人和该宗土地的使用权人变更为乙方。
6、甲乙双方的保证与承诺
1)甲方的保证与承诺
A.甲方保证并承诺标的资产系真实资产,本协议第一条和附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B.甲方保证并承诺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资产的所有权,标的资产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之情形。
2)甲乙双方的保证与承诺
A.甲乙双方保证并承诺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双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双方《公司章程》的规定。
B.甲乙双方保证并承诺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存在与各方既往或将要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性文件相冲突之情形。
7、违约责任
1)由于一方原因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要求A.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B.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本协议继续履行;或C.向守约方支付因其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全部费用作为赔偿金。
2)若本协议双方均有违约,则应根据双方的过错和对对方造成损害的程度,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协议生效后因市场原因终止发行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实施,双方不承担不能履行的违约责任,双方为本次交易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8、合同的生效要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最后一个条件成就日为本协议生效日):
1)本协议经甲方股东会批准;
2)本次发行及本协议经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发行经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4)乙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第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募投项目”)是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中的首要步骤,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具备精梳紧密纺纱能力,并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家纺产品的生产能力与产品质量。在本次募投项目的基础上,公司未来计划投资二期精梳紧密纺纱、高档纺织品织造等项目,从而拥有精梳紧密纺纱、织布、染整及服装家纺深加工的综合生产能力,具备提供“一站式”生产服务及全流程产品质量监控的能力,生产全过程技术参数可得到严格控制与优化,既保证了公司终端产品的品质,也为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二,募投项目的实施优化了公司的产品结构,为公司实施品牌战略、提升持续盈利能力提供了有效支撑。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为服装及家纺面料,凭借出众的品质,公司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享有很高的美誉度。但由于尚未拥有被消费者广泛认知的产品品牌,公司获取品牌溢价的能力受到限制。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计划加大力度推进自有品牌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并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定位适时推出差异化子品牌,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实施品牌差异化战略。与此同时,公司将持续大力拓展欧美等发达国家市场,走品牌国际化之路。
第三,本次募投项目及后续二期高档纺织品织造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压缩公司的原料成本;同时,上述项目所生产的坯布量占公司总体染整能力的比例尚不足20%,这部分坯布将主要用于生产高档产品,满足公司高端客户的特殊产品需求。
第四,公司现有的12.75万平方米厂区建筑密度已趋于饱和,后续发展空间受限,且公司厂区位于滨州市中心城区内,环保成本高、责任大,制约了公司未来的发展。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效缓解公司目前发展空间受限的状况,为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拓展了空间。
四、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在事前对该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除滨印集团以土地使用权资产认购部分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后续二期投资项目整体构成了华纺股份未来发展计划中的关键步骤,对于公司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其中,收购亚光公司的工业园相关资产项目是公司布局未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精梳紧密纺纱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家纺生产线项目与公司后续二期项目的完成将使得公司具备完整的纺织产业链条,为公司逐步推进自有品牌的建设、实施中长期品牌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也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奠定坚实基础。
2、公司第一大股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以土地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其认购价格的定价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3、公司与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与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之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的形式、内容与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收购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收购价格的定价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签订的《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签署之资产转让协议(附条件生效)》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的形式、内容与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或关联方利益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均按照规定回避表决,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审议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时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该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0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
年度股东大会追加临时提案的
公告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7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26日;
●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威尔仕白鹭湖大酒店;
●会议方式:现场与网络会议相结合;
●本次会议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追加的临时提案:《关于补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内容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二》。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下统称“指定媒体”)上刊登了《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3年5月7日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4月10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了《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对一项议案的标题进行了更正。
2013年4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66,588,079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0.8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向董事会提交《关于提请在华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追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补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内容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二》两项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等临时提案系基于对原相应议案中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信息披露而提出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此以外,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现将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3年5月7日上午9:00时开始,会期一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3 年5月7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滨州市威尔仕白鹭湖大酒店。
4、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2、《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聘任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聘任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接受公司第一大股东滨印集团财务资助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确认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与愉悦家纺有限公司增加互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华纺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以下内容: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6)锁定期安排
(7)上市地点
(8)募集资金用途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0)本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限
1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14、《关于与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5、《关于与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16、《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关于补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内容的议案》(临时提案);
2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二》(临时提案)。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作出的《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3年4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人。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4、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13年5月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二路819号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 系 人:陈宝军 丁泽涛
联系电话:0543-3288507/3288398
联系传真:0543-3288555
邮 编:256617
6、 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一)投票日期:2013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二)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448 | 华纺投票 | 30 | A股股东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五)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21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30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 |
1 | 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 1.00 |
2 | 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 2.00 |
3 |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3.00 |
4 |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
5 | 关于聘任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聘任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接受公司第一大股东滨印集团财务资助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 7.00 |
8 | 关于确认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8.00 |
9 | 关于与愉悦家纺有限公司增加互保额度的议案 | 9.00 |
10 | 关于修订华纺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
1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11.00 |
1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12.00 |
1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12.01 |
12.02 | 发行方式 | 12.02 |
12.03 | 发行数量 | 12.03 |
12.0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12.04 |
12.05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12.05 |
12.06 | 锁定期安排 | 12.06 |
12.07 | 上市地点 | 12.07 |
12.08 | 募集资金用途 | 12.08 |
12.09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12.09 |
12.10 | 本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限 | 12.10 |
1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13.00 |
14 | 关于与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14.00 |
15 | 关于与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 15.00 |
16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16.00 |
17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7.00 |
18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18.00 |
1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19.00 |
20 | 关于补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内容的议案 | 20.00 |
21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二 | 21.00 |
注: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序号,以 1.00元代表第 1 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以此类推。以 99.00 元申报价格对全部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无需再对其他议案再行表决。
3、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华纺股份”(代码:600448)股票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448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2)股权登记日持有“华纺股份”(代码:600448)股票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号提案《董事会2012年度报告》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448 | 买入 | 1.00 | 1 股 |
(3)股权登记日持有“华纺股份”(代码:600448)股票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号提案《董事会2012年度报告》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448 | 买入 | 1.00 | 2 股 |
(4)股权登记日持有“华纺股份”(代码:600448)股票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号提案《董事会2012年度报告》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448 | 买入 | 1.00 | 3 股 |
(六)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个人)出席华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闭会止。
授权日期:二零一三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授权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 |||
2 | 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 |||
3 |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4 |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5 | 关于聘任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6 | 关于聘任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 | 关于接受公司第一大股东滨印集团财务资助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 |||
8 | 关于确认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9 | 关于与愉悦家纺有限公司增加互保额度的议案 | |||
10 | 关于修订华纺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1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1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12.02 | 发行方式 | |||
12.03 | 发行数量 | |||
12.0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12.05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12.06 | 锁定期安排 | |||
12.07 | 上市地点 | |||
12.08 | 募集资金用途 | |||
12.09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
12.10 | 本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限 | |||
1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14 | 关于与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15 | 关于与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 |||
16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17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18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1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20 | 关于补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内容的议案 | |||
21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二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