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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何振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胡一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何继红

    公司负责人何振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一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继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313,224,450.811,309,836,687.700.2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485,254,059.67490,163,047.30-1.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881.90-1.0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4,464,734.52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9不适用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908,987.63-4,908,987.63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9-0.019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4-0.024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9-0.019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1-1.01增加5.0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9-1.29增加4.7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81,292.5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719,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2,375.97
    所得税影响额-240,012.52
    合计1,360,070.93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7,14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何振亚31,879,812人民币普通股
    台林11,148,800人民币普通股
    周卫军10,577,038人民币普通股
    吴琼8,100,000人民币普通股
    黄贞蓉3,517,100人民币普通股
    阳泉市产权交易市场2,680,100人民币普通股
    阳泉市兴旺包装制品厂2,077,392人民币普通股
    黄海1,960,000人民币普通股
    卢捷1,805,300人民币普通股
    陈然方1,70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期末数为72,460,688.64元,比期初数减少36.91%,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动力源开具的承兑汇票到期,以及母公司支付的工程项目费用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报告期期末数为4,030,357.80元,比期初数增加284.3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和子公司迪赛奇正收到的银行承兑票据尚未背书转让所致。

    (3)预付账款报告期期末数53,910,347.47元,比期初数增加64.72%,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预付工程款增加以及子公司安徽动力源及迪赛奇正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期末数为12,348.51元,比期初减少98.1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子公司安徽动力源待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期末数为9,027,651.36元,比期初数增加34.45%,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期末数为3,691,406.00元,比期初数增加37.67%,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安徽动力源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报告期期末数为9,403,384.63元,比期初数减少45.0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缴纳增值税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发生数为509,259.62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60.81%,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动力源流转税计缴增加所致。

    (9)销售费用报告期发生数为18,778,510.01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31.58%,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职工薪酬、售后费用、技术服务费等减少和子公司迪赛奇正招待费、工程材料减少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发生数为752,173.42 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753,823.18元,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较上年同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1)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发生数为1,888,821.57 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672.09%,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和子公司安徽动力源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增加所致。

    (12)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发生数为288,738.12 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378.2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增加所致。

    (13)收到的税费返还报告期发生数为12,846.7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8.62%,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出口退税减少所致。

    (14)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4,160,981.06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50.19%,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减少所致(上年度母公司收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款按相关政策计入“资本公积”会计科目)。

    (15)支付的各项税费报告期发生数为9,905,309.18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76.0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支付的增值税税费增加所致。

    (1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298,000.00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406.19%,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处置固定资产车辆增加所致。

    (17)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0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10,000,000.00元,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母公司对成都波倍公司投资所致。

    (18)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24,000,000.00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38.4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取得的流动贷款减少所致。

    (19)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71,896,107.16 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36.09%,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子公司安徽动力源和北京迪赛奇正保理借款减少所致。

    (20)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24,000,000.00 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56.3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动力源偿还流动资金贷款减少所致。

    (21)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61,408,530.24 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32.99%,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动力源偿还保理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3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3年2月25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2013年1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3年2月28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材料,2013年3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013年4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振亚股改承诺:所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且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8.00元人民币。

    严格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振亚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3-021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8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23日上午9:0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何振亚、吴琼、周卫军、田常增、胡一元、韩宝荣、刘玉平、宋华、陈际红全部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李鹏因出差委托高级管理人员张冬生代为出席会议并就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和报告摘要出具书面确认意见,高级管理人员倪新元因出差委托高级管理人员黄国雄代为出席会议并就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和报告摘要出具书面确认意见,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如无说明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从2007年起,公司尝试用本公司生产的高压变频器设备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公司将用于节能服务的产品和对应工程支出通过“发出商品”会计科目核算;按工作量法摊销“发出商品”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该“发出商品”净额在资产负债表 “存货”项目中列报。设备生产与工程建设等现金支出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2010年后,国务院相关部门明确了合同能源管理的相关政策,公司成为国内第一批节能服务公司,节能业务规模与领域得到扩展,节能设备来源呈多元化,节能设备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继续使用此种核算方式不利报告使用人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理解。

    公司财务部拟从2013年起,将用于节能服务设备的采购、安装、建造等业务活动通过“在建工程”会计科目核算,当项目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按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该类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为零;节能设备的制造、购置、建造的现金支出计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所示的净资产、净利润等关键财务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但为便于财务报告使用人阅读与分析,需对财务报告相关比较数据作前期数据重新编排,前期数据重新编排后,会导致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中“存货”金额的减少,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金额的增加;现金流量表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的金额增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等项目金额减少。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3-022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从2007年起,公司尝试用本公司生产的高压变频器设备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公司将用于节能服务的产品和对应工程支出通过“发出商品”会计科目核算;按工作量法摊销“发出商品”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该“发出商品”净额在资产负债表 “存货”项目中列报。设备生产与工程建设等现金支出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2010年后,国务院相关部门明确了合同能源管理的相关政策,公司成为国内第一批节能服务公司,节能业务规模与领域得到扩展,节能设备来源呈多元化,节能设备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继续使用此种核算方式不利报告使用人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理解。

    公司财务部拟从2013年起,将用于节能服务设备的采购、安装、建造等业务活动通过“在建工程”会计科目核算,当项目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按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该类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为零;节能设备的制造、购置、建造的现金支出计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将用于节能服务设备的采购、安装、建造等业务活动通过“在建工程”会计科目核算,当项目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按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该类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为零;节能设备的制造、购置、建造的现金支出计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2010年后国务院相关部门明确的有关合同能源管理的相关政策,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说明。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600405 股票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13-023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一、 1、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2010年后国务院相关部门明确的有关合同能源管理的相关政策,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