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陆永华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虞海娟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王艳 |
公司负责人陆永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虞海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165,667,753.89 | 3,269,343,616.50 | -3.1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408,190,590.58 | 2,355,528,422.49 | 2.24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0,201,531.43 | 18.0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2,670,744.97 | 52,670,744.97 | 20.0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5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5 | 7.1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5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1 | 2.21 | 增加0.1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7 | 2.17 | 增加0.1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3,035.5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62,688.3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44.78 |
所得税影响额 | -182,550.5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70 |
合计 | 1,033,614.4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5,53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虞海娟 | 1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徐斌 | 6,383,07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 | 3,020,02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武当17期 | 2,293,22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41,77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23,108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一组合 | 1,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投摩根新兴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43,73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099,937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表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变动比率 | 变动原因 |
应收票据 | 3,113,650.00 | 25,266,840.80 | -87.68% | 主要系收到的应收票据已转让所致 |
预付款项 | 63,247,237.98 | 18,449,719.68 | 242.81% | 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3,810,359.55 | 2,767,880.73 | 37.66% | 主要系本期增加房屋装修所致 |
应付票据 | 105,393,180.18 | 65,636,191.09 | 60.57% | 主要系本期支付给供应商的未到其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61,123,780.68 | 91,869,061.41 | -33.47% | 主要系支付年初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
应交税费 | 6,618,094.40 | 60,353,655.24 | -89.03% | 主要系交纳年初增值税和所得税所致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4,969.44 | 13,546.32 | -63.32% | 主要系澳洲林洋记账币种澳元折算人民币所致 |
报表项目 | 本期余额 | 上年同期余额 | 变动比率 | |
资产减值损失 | 1,607,349.16 | 2,526,969.41 | -36.39% | 主要系本期期末应收账款减少财致坏账准备计提减少所致 |
投资收益 | -1,705,999.37 | 6,537,339.30 | -126.10% | 主要系上期转让子公司美科股权和本期合营公司华源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1,238,348.03 | 2,734,675.05 | -54.72% | 主要系本期获得的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22,179.34 | 74,547.49 | -70.25% | 主要系本期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减少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11,029,689.13 | 8,247,103.69 | 33.74% | 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华虹电子、华强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陆永华先生、毛彩虹女士、胡生先生等3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虞海娟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陆永华先生、胡生先生、虞海娟女士3人承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除上述股东以外的发行人其余股东广发信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增资公司之日(2010年6月11日)起36个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正常履行。
(2)控股股东华虹电子、华强投资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将来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制定与发行人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经营发展规划,不利用股东地位,做出损害发行人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保障发行人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充分尊重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的权利,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应尽的诚信、勤勉责任。
实际控制人陆永华先生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将来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制定与发行人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经营发展规划,不利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身份,作出损害发行人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保障发行人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充分尊重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的权利,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应尽的诚信、勤勉责任。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信守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行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须执行的现金分红方案。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永华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