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何承命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黄福良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薛春林 |
公司负责人何承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福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春林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703,543,775.60 | 2,821,192,069.12 | -4.1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749,353,758.46 | 771,894,560.25 | -2.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5532 | 2.6300 | -2.92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5,467,456.34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208 | 不适用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398,504.89 | -22,398,504.89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63 | -0.0763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48 | -0.1348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63 | -0.0763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4 | -2.94 | 减少0.9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20 | -5.20 | 减少2.3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480,704.1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64,968.09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38,901.05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1,276,726.6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88,408.37 |
所得税影响额 | -676,181.9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9,905.44 |
合计 | 17,176,804.2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6,98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1,259,939 | 人民币普通股71,259,939 |
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7,297,700 | 人民币普通股37,297,700 |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529,368 | 人民币普通股14,529,368 |
杭州一生贸易有限公司 | 1,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1,400,000 |
仇卫军 | 981,800 | 人民币普通股981,800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660,590 | 人民币普通股660,590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621,918 | 人民币普通股621,918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616,337 | 人民币普通股616,337 |
李圆 | 557,500 | 人民币普通股557,500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537,037 | 人民币普通股537,037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构成同比变化及主要影响因素(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2013年3月31日) | 年初数 (2013年1月1日) | 变动幅度 (%) | 变动原因 |
应收票据 | 49,417,962.01 | 77,843,888.59 | -36.52 | 主要系报告期内资金到期收回和贴现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10,319,703.15 | 20,850,012.15 | -50.51 | 主要系报告期内款项收回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3,425,015.46 | 40,353,647.72 | -66.7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发放年终奖所致 |
应交税金 | 30,469,636.75 | 46,958,691.88 | -35.11 | 主要系报告期内上缴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所致 |
应付利息 | 9,130,148.93 | 6,183,813.60 | 47.6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付银行利息增加所致 |
其它应付款 | 41,749,213.56 | 194,868,703.91 | -78.58 | 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2,325,622.44 | 8,513,236.94 | -72.68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商场费、运保费等费用所致 |
长期借款 | 330,000,000.00 | 130,000,000.00 | 153.85 |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2亿长期借款所致 |
专项应付款 | 79,932,262.41 | 59,932,262.41 | 33.37 | 主要系报告期内九江财政资金拨入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152,991,328.47 | 219,805,027.59 | -30.4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
(2)利润构成同比变化及主要影响因素(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2013年1-3月) | 上年同期数 (2012年1-3月) | 变动幅度 (%) | 变动原因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594,769.29 | 5,128,964.73 | -49.4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下属房产公司税金减少所致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544,485.76 | 2,255,714.42 | -212.80 | 主要系报告期内持有股票价格下跌所致 |
投资收益 | 20,473,638.69 | 8,150,171.39 | 151.21 | 主要系报告期内转让摩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
营业利润 | -28,000,441.48 | -17,914,337.55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亏损增加、二级市场盈利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1,859,128.62 | 3,460,759.16 | -46.28 | 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减少所致 |
利润总额 | -26,857,339.52 | -15,797,862.81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亏损增加、二级市场盈利减少所致 |
所得税 | 105,401.13 | 2,686,843.46 | -96.08 | 主要系报告期内盈利减少所所致 |
净利润 | -26,962,740.65 | -18,484,706.27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亏损增加、二级市场盈利减少所致 |
少数股东损益 | -4,564,235.76 | -603,138.44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亏损增加所致 |
.综合收益总额 | -27,105,037.55 | -18,556,834.49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亏损增加、二级市场盈利减少所致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566,394.08 | -672,383.69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亏损增加所致 |
(3)现金流量构成同比变化及主要影响因素(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2013年1-3月) | 上年同期数 (2012年1-3月) | 变动幅度 (%) | 变动原因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1,487,737.98 | 76,666,826.81 | -45.89 | 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部分前年的出口退税款所致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92,586.38 | 39,171,831.40 | -69.90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往来款减少所致 |
现金流入小计 | 632,285,869.33 | 904,801,230.46 | -30.12 | 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规模减少所致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842,465.50 | 200,415,084.78 | -72.64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的往来款减少所致 |
现金流出小计 | 667,753,325.67 | 989,190,492.54 | -32.49 | 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规模减少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467,456.34 | -84,389,262.08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的往来款减少所致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40,829,361.43 | 230,523,900.47 | 525.02 | 主要系报告期内投资规模扩大所致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15,296,423.28 | 6,026,783.27 | 153.81 | 主要系报告期内转让摩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812,168.00 | 3,790,096.46 | -78.5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530,309.00 | 0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财政返还款所致 |
现金流入小计 | 1,487,468,261.71 | 240,340,780.20 | 518.90 | 主要系报告期投资规模扩大所致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7,601,544.10 | 23,263,536.21 | -67.32 | 主要系报告期内购置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1,395,053,908.20 | 278,667,049.45 | 400.62 | 主要系报告期内投资规模扩大所致 |
现金流出小计 | 1,402,655,452.30 | 301,930,585.66 | 364.56 | 主要系报告期内投资规模扩大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812,809.41 | -61,589,805.46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转让摩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311,593,162.09 | 111,324,989.67 | 179.9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借款增加所致 |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2,620,547.48 | 39,809,969.27 | 107.54 |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支付股利增加所致 |
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 | 61,740,000.00 | 26,633,297.74 | 131.8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支付股利增加所致 |
现金流出小计 | 394,213,709.57 | 151,134,958.94 | 160.84 | 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借款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132,996.98 | 117,552,451.15 | -149.4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借款增加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787,643.91 | -28,426,616.39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借款增加所致 |
期初现金及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1,627,246.35 | 725,515,172.23 | -37.7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借款增加所致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42,839,602.44 | 697,088,555.84 | -36.4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借款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房产情况
2007年1月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38,886万元的总价竞拍了宁波鄞州区薛家村D3、D4地块,并为此组建了全资项目开发公司宁波市鄞州维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述房产开发项目于2009年进入预售,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房产开发项目销售及交付情况如下: 薛家村D3、D4地块,即"维科·水岸枫情"项目。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其中可售面积为137,333平方米,规划建筑23幢住宅,共约1,200户,其中8幢小高层及商铺的可售面积为59,242平方米,15幢多层电梯情景花园洋房及车位的可售面积为75,519平方米。截至2013年3月31日,仅8个车位86.08平方米尚未出售,报告期内,房产项目收入为204.91万元,产生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41.71万元。
2、委托贷款情况
①2012年1月19日,公司委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向宁波蓝德龙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德龙电器")发放了人民币3800万元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年息12%,贷款期限9-12个月。蓝德龙电器实际控制人陈信权先生及其控制的宁波鸿安置业有限公司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SZ.300055)发起人股东王安朴先生将其持有的514.80万股限售股股份(2013年2月27日解禁)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2013年1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蓝德龙电器签订委托贷款展期合同,延长期限至2013年8月1日。该笔委托贷款已于2013年3月12日还本付息。
②2013年2月7日,公司通过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向上海弘晔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发放了人民币5000万元的委托借款,年利率为16.5%,期限六个月,用于上海弘晔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业务经营。本次委托贷款以上海弘晔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49731.6平方商办用地作为抵押物,上海鑫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恒盛地产集团提供连带担保。
3、投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0年7月5日与摩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士集团”)、浙江卧龙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李罡等四位关联自然人共同签署了《摩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201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摩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协议生效后,公司出资5,600万元,持有摩士集团股份2,000万股,占摩士集团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6.67%。根据《摩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中约定的股权回购条款内容,报告期内公司启动摩士集团股权回购程序,对本公司持有摩士集团的2,000万股股份,根据协议中约定的股权回购价格条款计算,以70,414,161.92元的价款进行回购。公司已于2013年1月24日收到该笔回购款,至此公司不再持有摩士集团股份。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一大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25日向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其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或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实际控制人期间,在未获得本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品或市场相似或相同,具有直接竞争性的产业,并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应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本公司。
履行情况:履行中。
(2)公司第一大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维护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于2008年5月6日向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① 严格遵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要求,规范与维科精华的资金往来,不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② 严格遵照《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要求,规范与维科精华之间的银行融资担保;③ 我司及所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与维科精华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同时,为彻底解决我司与维科精华控制的宁波维科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项目公司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等问题,我司承诺将在宁波维科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有的三个地产项目开发结算完毕后,与维科精华进行协商,退出该公司股权或对该公司进行清算;④ 严格遵守维科精华《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履行情况:履行中。
(3)为彻底解决现存的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第一大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8日承诺:在获得维科精华其他主要股东及监管机构认可的情况下,在适当时候将其存量纺织贸易类资产注入维科精华。
履行情况: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公司2013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亏损,主要原因有:
1、2013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依旧较为严峻,家纺行业整体需求量萎缩;
2、人民币升值、劳动力成本上升,进一步压缩了公司的利润空间;
3、公司部分产业基地正处于转移推进阶段,产业结构也处于不断调整转型中,公司纺织主业承受了极大的经营压力。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进行现金分红。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承命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