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融资
  • A6:专 版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  
    2013年4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A9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90版:信息披露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89版)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3年4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所有监事,会议于2013年4月2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其中监事许崇勇因工作原因不能到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李子凌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报告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报告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报告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2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报告所包含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不符合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情况。

    此报告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2年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净利润0.29亿元,公司基于自身发展战略及兼顾股东长短期利益考虑,以2012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65.38亿股为基数,按照2012年公司合并口径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进行分配,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1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0.08亿元,实施后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4.78亿元。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利润用于生产经营周转。

    此议案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报告所包含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不符合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情况。

    此报告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如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同意《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此报告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2年度)》。

    此报告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临2013--013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3年5月22日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召开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5:00

    ●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5日

    ●会议召开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铁西建华西街一号中国一重宾馆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2013年5月22日下午15:00。

    2、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铁西建华西街一号中国一重宾馆

    4、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5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股东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7、参加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13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有权委托他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二)会议审议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议案一:《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五:《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六:《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七:《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八:《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九:《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报告》

    会议资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股东参加会议方法

    1、股东大会登记: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22日下午14:00-14:45。为保证会议正常表决,2013年5月22日下午14:45以后大会不再接受股东登记及表决。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铁西建华西街一号中国一重宾馆。

    (四)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程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2013年5月22日下午15:00。

    2、未办理过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附件二)。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三)。

    4、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http://www.chinaclear.cn)。

    5、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为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452-6805591

    传 真:0452-6810077

    (六)附件目录

    1、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3、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代表我单位出席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上述委托事项,委托人应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框内划“○”或“√”,作出投票指示;如果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二

    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时已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络服务权限的,可使用证券账户号/网上用户名、密码等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业务,无需再办理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

    投资者开户时未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络服务权限的,若需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业务,必须事先办理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投资者办理身份验证业务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即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投资者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即刻生效,并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牢记网上用户名、密码,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还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自注册

    注1: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投资者服务’项下‘投资者注册’。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网上用户名;

    (5)密码;

    (6)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

    (7)其他资料信息。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网上用户名及密码。网上用户名需提交给身份验证机构以办理身份验证手续,身份验证完成后,网上用户名可与密码配合使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

    (二)现场身份验证

    注: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附件三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的‘投资者登录’,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

    注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验证码,验证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咨询电话:4008 058 058

    (北京)010-59378912(业务)

    010-59378937(技术)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 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临2013--014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2012年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12年 12月 31日的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79 号),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29 日至 2010 年2月1日采取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20亿股,每股发行价5.70元,募集资金总额 1,14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9,788.06 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20,211.9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0 年2月4日存入本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以及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019 号)。

    2.截止 2012 年 12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1,972.89万元,明细见下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上海证劵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与中国银行富拉尔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2010年2月4日募集到位资金1,122,820万元,全部存入中国银行富拉尔基支行,募投专户账号为2528 5815 788 809 1001,2012年12月31日募投专户余额65,779.34万元。

    2010年3月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08,763.02万元,做为投资投给子公司“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大连加氢反应器制造有限公司”用于“大型石化容器及百万千瓦级核电一回路主设备制造项目”的建设(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并设立专户监管,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大连开发区分行,专户账号为2204 4308 095 001 (新账号2830 5631 2668) ,2012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 291.68万元。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2012年 8 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大连加氢反应器制造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富拉尔基支行开立专户,账号为 1702 1593 9548,将“大型石化容器及百万千瓦级核电一回路主设备制造项目”募集资金 42,493 万元转入该专户专项管理,2012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42,631.18万元。

    2010年11月、2011年9月和2012年4月公司分别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20,000.00万元、10,034.07万元和15,000.00万元,做为投资投给子公司“一重集团天津重工有限公司”用于“滨海制造基地项目”的建设(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并设立专户监管,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天津滨海分行,专户账号为2791 6027 0128 ,2012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339.61万元。

    三、2012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除此外,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量为 68.89 亿元。根据《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用 21.11 亿元募集资金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扣除上述款项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47.78 亿元。

    2012年11月23日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1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即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3.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对应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251,972.89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4.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 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 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临2013--015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下简称“两个文件”)等文件精神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工作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利润分配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总体原则是:按照两个文件的要求,将原《公司章程》中的涉及利润分配的第171、172、173、174条的内容做出修改。

    原《公司章程》中的涉及利润分配的条款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应每年分配股利,但经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可以不分配利润。公司当年无税后利润,则不得分配股利。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应按每一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股利。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应以现金、股票或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在保证公司业务发展对货币资金要求的基础上,公司应进行适当的现金分红,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修订后《公司章程》中的涉及利润分配的条款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应按每一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股利。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经营需要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三)利润分配条件及比例

    1、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正值;

    (2)归属于公司股东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该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分配股票股利的条件及最低比例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发放股票权利;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具体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计划拟定,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计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拟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议案一《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五《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六《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七《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八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九《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的报告》   

    序号项 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120,211.9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

    436,889.11

    1大型石化容器及百万千瓦级核电一回路主设备制造项目88,946.83
    2建设铸锻钢基地及大型铸锻件自主化改造项目200,306.27
    3中国一重滨海制造基地项目147,636.01
    补充流动资金(募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和超募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431,349.94
    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予以公告置换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6个月内需归还150,000.00
    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7,068.92
    募集资金余额101,972.89

    募集资金总额1,120,211.9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超募部分)50,637.5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超募部分)868,239.0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大型石化容器及百万千瓦级核电一回路主设备制造项目 128,790.00 88,946.83

    6,176.38


    88,946.83

    0100%2011.12陆续产生收益达到
    建设铸锻钢基地及大型铸锻件自主化改造项目 207,007.00 200,306.2710,030.28200,306.270

    100%

    2011.12陆续产生收益达到
    中国一重滨海制造基地项目 353,065.00 147,636.0134,430.92147,636.010100%2013.12 
    补充流动资金 431,349.94 431,349.94 431,349.94-100%    
    合计 1,120,211.94 868,239.0550,637.58868,239.05010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见三、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2年11月23日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1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即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59,041.81万元(含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和利息手续费净额)。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