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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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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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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5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13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13年4月24日上午9:00在北京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F15A一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尹成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2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12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五、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1,903,191.6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5,190,319.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5,463,548.85元,减去2011年度已分配的红利90,193,500.00元,201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21,982,921.36元。会议审议同意,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2年末总股本1,533,289,500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76,664,475元。

    八、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分别登载于2013 年4 月2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九、公司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控制活动、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评价,评价报告内容是真实、完整、客观、准确的。

    十、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十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十二、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煤炭的生产与销售;管理、技术咨询”业务。

    十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范围的变化,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修改,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甘草、麻黄草等中药材的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专营)销售;经济林木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养殖业及其产品的收购、加工、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电石的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片剂、硬胶囊剂、口服溶液剂的生产(分支机构经营);PVC管材的销售;工程机械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现将《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甘草、麻黄草等中药材的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专营)销售;经济林木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养殖业及其产品的收购、加工、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电石的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片剂、硬胶囊剂、口服溶液剂的生产(分支机构经营);PVC管材的销售;工程机械租赁;煤炭的生产与销售;管理、技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十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杜朴先生、高智军先生、刘强先生、程文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艾宏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

    十五、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详情见《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020号公告)。

    上述二、六、七、八、十、十二、十三项议案尚需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4月24日

    附件: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杜朴:男,1961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枣矿集团柴里煤矿副总工程师、科技开发中心主任,山西中阳荣欣焦化公司高家庄煤矿矿长,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2)高智军:男,1976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亿利丽生中药材有限公司经理,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亿兆华盛有限公司总经理。

    (3)刘强: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矿长。

    (4)程文卫:男,196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曾任宏源证券公司研究所所长,渤海证券研究所所长,国开证券研究中心总经理;投融资、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

    (5)艾宏刚:男,1973年9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信海丰园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发展规划中心副总监、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监。

    股票代码:600277 股票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6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金隅大厦F15A一号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王瑞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的、有效的。会议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控制活动、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评价,评价报告内容是真实、完整、客观、准确的。

    五、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认为:

    1、公司编制的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相关规定,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行使职权,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遵纪守法和严格自律,没有任何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5、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是客观公正的。

    六、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王瑞丰先生已向监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杨列宁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同本届监事会。

    上述一、二、三、五、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4日

    附件:杨列宁简历

    杨列宁:男,1968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枣矿集团铁路运输处处长、新安煤矿矿长,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7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李永红先生、朱贺年先生、总工程师杜朴先生、财务总监王俊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动,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申请辞去公司相应职务。辞职后,李永红先生、朱贺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杜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王俊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按照有关规定,以上高管人员辞职事项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在此,公司董事会对李永红先生、朱贺年先生、杜朴先生、王俊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付出的辛勤劳动和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8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于日前收到公司监事王瑞丰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王瑞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监事职务。

    王瑞丰先生不再担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王瑞丰先生辞职的生效时间应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任监事的当日,在补选出新的监事就任前,王瑞丰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监事会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王瑞丰先生在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 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9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在经营范围中新增“煤炭的生产与销售;管理、技术咨询”业务。因公司经营范围的变化,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修改,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甘草、麻黄草等中药材的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专营)销售;经济林木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养殖业及其产品的收购、加工、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电石的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片剂、硬胶囊剂、口服溶液剂的生产(分支机构经营);PVC管材的销售;工程机械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现将《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甘草、麻黄草等中药材的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专营)销售;经济林木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养殖业及其产品的收购、加工、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电石的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片剂、硬胶囊剂、口服溶液剂的生产(分支机构经营);PVC管材的销售;工程机械租赁;煤炭的生产与销售;管理、技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3-020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F15A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10、关于为北京亿兆华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1、3-8项议案经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9项议案经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项议案经2013年4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7、8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需要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3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也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四、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会议出席对象要求的股东请于2013年5月10日下午17:00之前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出席会议的,应出具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可以采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F15A亿利能源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6632451、56632449 传 真:010-56632585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F15A

    邮政编码:100031 联 系 人:索跃峰、韩洪龙

    2、会期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3年5月15日召开的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2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3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10关于为北京亿兆华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按此格式自制或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