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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109版)

    十一、审议通过了《华芳纺织201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12年度审计费用及聘用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请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司2012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计,确定2012年度审计费用为56万元。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提交了关于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提议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3年公司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本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继续聘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并请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董、监、高人员年度薪酬予以考核,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方案及行为。符合A股上市公司平均薪酬水平。并请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建议第六届董事会由九名成员组成,拟提名秦大乾、戴卫清、肖景尧、戴云达、吴丽华、王栋明、陈健、郭静娟、沈同仙共九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其中陈健、郭静娟、沈同仙三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详见附件1—3)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全体成员表示衷心感谢,并特此对即将离任的独立董事高允斌先生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所作的贡献表示崇高的敬意。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秦大乾、戴卫清、肖景尧、戴云达、吴丽华、王栋明任职资格合法,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3、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健先生、郭静娟女士、沈同仙女士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请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

    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计通过了《华芳纺织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正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二至十五项事宜,共十四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秦大乾先生,1954年生,汉族,中共党员,工商管理MBA,高级经济师。从1992年起任华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至今;历任张家港市华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华芳集团棉纺有限公司董事长,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现任华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戴卫清先生,1962年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79年10月应征入伍,后历任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武部部长(期间曾兼任张家港市灯具厂董事长),塘桥镇党委副书记;华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0月起任华芳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肖景尧先生,1968年生,汉族,大专学历,工程师。在纺织品的进出口贸易方面具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从1991年进入华芳集团工作,历任华芳集团销售总公司总经理、华芳集团张家港市嘉广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华芳集团副总经理,华芳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戴云达先生,1952年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在经济管理工作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曾任原华芳色织厂副厂长;华芳实业总公司企管科科长;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华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吴丽华女士,1962年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在纺织生产管理有丰富的经验。历任华芳集团有限公司色织厂副厂长、华芳集团毛纺织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织染公司总经理,现任广天色织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王栋明先生,1967年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在纺织品的生产及技术方面具有丰富的知识与经验。先后任张家港市塘桥色织厂生产科长;张家港市红星针织厂生产科长、副厂长;1005年进入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曾任生产技术部部长;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芳夏津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陈健先生,1975年生,汉族,苏州大学法律大专、东南大学法学本科,曾在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工作,后在张家港市鹿苑镇人民政府司法办工作;1999年1月至今在张家港市东方法律服务所工作;曾被中共张家港市委、张家港人民政府评为2009年度司法工作先进个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郭静娟女士,1965年生,1986年从苏州大学财经学院毕业分配到沙洲职业工学院任教至今。民盟盟员,高校副教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多次获得专业带头人、先进教育工作者、A级教师、省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发表学术论文15篇、研究课题2个、编书4本;历任江苏华尔润集团、张家港市海陆锻压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易华塑料有限公司等担任财务顾问;江苏银河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在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张家港富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沈同仙女士,1963年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历任苏州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江苏华渊电机(江苏)有限公司、Sew传动设备(苏州)有限公司、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苏州工业园区天华超净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62)独立董事。

    附件2: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现提名 沈同仙女士 为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不适用)。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于 张家港

    附件3: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沈同仙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提名为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同仙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于 张家港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华芳纺织 编号:2013-006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芳夏津纺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芳夏津棉业有限公司;华芳集团张家港棉业有限公司;华芳集团金田纺织有限公司。

    ●年度内为公司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互保)提供担保余额不超过2.5亿元。

    ●年度内为华芳集团及其关联方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不超过6亿元。

    ●年度内华芳集团为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提供担保,履行担保义务的总额不超过7亿元。

    ●截止2013年4月23日,公司对外担保的累计金额(担保余额)合计为39460万元,其中:为集团及关联方的担保余额为3946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含本次的对外担保及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2年度担保履行情况以及201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含控股股东华芳集团及关联方提供长期相互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提供担保,履行担保义务的总额即在保金额累计不超过2.5亿元(即在每一个时点,在保金额累计不超过2.5亿元)。

    2、公司为华芳集团及关联方公司的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提供担保,履行担保义务的总额即在保金额累计不超过6亿元(即在每一个时点,在保金额累计不超过6亿元)。

    3、华芳集团为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提供担保,履行担保义务的总额不超过7亿元(即在每一个时点,在保金额累计不超过7亿元)。

    具体担保明细如下表所示:

    担保关系担保人被担保人2013年度预计担保金额(万元)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华芳夏津纺织有限公司10000
    华芳夏津棉业有限公司5000
    华芳夏津棉业有限公司华芳夏津纺织有限公司5000
    华芳夏津纺织有限公司华芳夏津棉业有限公司5000
    小计25000
    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担保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华芳集团金田纺织有限公司19000
    华芳集团棉业有限公司41000
    小计60000
    华芳集团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华芳集团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70000

    4、公司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担保业务的具体事宜,并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上述公司对融资品种需求的变化,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进行担保调整。

    截止 2013年4月23日,公司对外担保的累计金额(担保余额)合计394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含本次上述担保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芳夏津纺织有限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5812万元,净资产3815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4.20%,实现销售收入112493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芳夏津棉业有限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1116万元,净资产5812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1.32%,实现销售收入47600万元。

    3.华芳集团张家港棉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2月,现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注册号:320582000002813,公司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法定代表人:郭惠良,经营范围:纺织机械及器材、电器机械及器材、汽车零部件、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危险品除外)、染料、水暖器材、纺织原料、羊毛、皮棉、塑料制品、耐火材料、纸制品、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劳保用品购销;棉花收购、加工。华芳集团张家港棉业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81.3%股权比例的子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1637万元,净资产21359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8.63%,实现销售收入114460万元。

    4.华芳集团金田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2月,现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8万元,注册号:32058200008682,公司住所:塘桥镇南京东路,法定代表人:侯仁生,经营范围:纺织品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华芳集团金田纺织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86.51%股权比例的子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29500万元,净资产89000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1.22%,实现销售收入22812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提供担保,余额不超过2.5亿元。

    2、公司为华芳集团及关联方公司的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提供担保,余额不超过6亿元。

    3、华芳集团为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提供担保,履行担保义务的总额不超过7亿元。

    4、公司经理层和财务负责人负责办理具体事宜,每笔借贷业务的金额、期限按实际发生的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多年以来,控股股东华芳集团为公司生产经营各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是在筹资方面一直作为我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的担保单位。鉴于此,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资金链的安全,促进控股股东与本公司的共同繁荣,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与控股股东华芳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建立长期的银行贷款相互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1、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对外担保的累计金额(担保余额)合计为39460万元,其中,公司为华芳集团张家港棉业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20960万元;为华芳集团金田纺织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8500万元。

    2、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宜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华芳纺织      编号: 2013-007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涵盖了公司2013年度预计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2.89亿元,较去年持平。其中:与关联方发生的产品销售(即棉纱销售)实际发生额为13954.43万元,较2012年度预计数1亿元增加了3954.43万元。其原因为:公司为缓解资金压力以及防止原料价格波动影响公司利润,因此承接了关联方公司的来料加工业务,所导致实际发生额增加。

    2013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77亿元,详见下表:

    一、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按产品或劳务进一步划分关联人2013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2012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2012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2012年实际发生数占同类交易比例
    采购商品采购棉花及棉纱华芳集团棉纺有限公司10000112209107.3410.62%
    华芳集团纺织品销售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张家港棉业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金田纺织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嘉广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华芳物流有限公司
    采购电、汽华芳张家港热电有限公司350036802936.8719.71%
    华芳集团棉纺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销售棉纱华芳集团棉纺有限公司100001000013954.4317.52%
    张家港广天色织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金田纺织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嘉广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色织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纺织品销售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污水处理华芳集团毛纺织染有限公司800800610.4579.84%
    张家港广天色织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色织有限公司
    张家港旭勉毛纺织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金田纺织有限公司
    仓储收入华芳集团金田纺织有限公司500500327.5865.99%
    张家港市嘉广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棉纺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张家港棉业有限公司
    华芳石河子纺织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包装分公司
    华芳修武纺织有限公司
    华芳五河纺织有限公司
    其它采购油、包装、助剂、修理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加油站)250025001788.9639.15%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包装分公司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张家港盛华物流有限公司
    张家港华芳园酒店有限公司
    张家港华芳金陵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房屋及设备租赁等设备租赁费华芳集团棉纺有限公司 150122.9412.71%
    办公用房租赁华芳集团有限公司327.89   
    物业费、水电费张家港华芳金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0   
    合计27677.892885028848.57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华芳集团棉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豪

    注册资本:11,008万元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

    主营业务:纺织品制造、加工、销售;纺织原料、羊毛、皮棉、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纺织机械及器材、塑料制品、包装材料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二)华芳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景晓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纺织原辅料、五金交电、金属、机械设备及其配件、化工品(危化品除外)购销。

    关联关系:为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三)华芳集团纺织品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建秋

    注册资本:88万元

    注册地址: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

    主营业务:纺织品、纺织原料、纺机配件、五金、交电、电器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水暖器材、耐火材料、塑料制品、纸制品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为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四)华芳张家港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伟忠

    注册资本:2,500万元

    注册地址:塘桥镇人民南路2号

    主营业务:电力、蒸汽生产、销售。

    关联关系:为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五)张家港华芳金陵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燕

    注册资本:880万元

    注册地址:杨舍镇长安中路388号

    主营业务:住宿、歌舞厅、KTV包房、桌球室服务,中、西餐制售,淋浴、桑拿浴、健身、茶水服务,理发、生活美容(普通皮肤护理)、游泳服务,商品销售;三类汽车维修(车身清洁维护)。

    关联关系:为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六)华芳集团张家港棉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惠良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塘桥镇人民南路

    主营业务:纺织机械及器材、电器机械及器材、汽车零部件、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危险品除外)、染料、水暖器材、纺织原料、羊毛、皮棉、塑料制品、耐火材料、纸制品、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劳保用品购销;棉花收购、加工。

    关联关系:为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9.27%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七)张家港市嘉广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建南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注册地址:塘桥镇人民南路

    主营业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经营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纺织原料、针纺织品、皮棉、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塑料制品、羊毛、包装材料、纺织机械及器材购销。

    关联关系:为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八)张家港保税区物流园区华芳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景晓

    注册资本:120万美元

    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临时商务楼4318室

    主营业务: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仓储(待消防验收合格后开展经营)、分拨,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间的贸易,对所存货物进行流通性简单加工。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5%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九)张家港广天色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丽华

    注册资本:2,400万美元

    注册地址:塘桥镇

    主营业务:纺纱,纺线,织布,纱线、毛线漂白、染色、大整理,色织布加工,服装制造、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70 %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十)华芳集团色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兴如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塘桥镇

    主营业务:纺纱,纺线,织布,纱线、毛线漂白、染色、大整理,色织布加工,服装制造、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为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十一)华芳集团毛纺织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其壮

    注册资本:7,300万元

    注册地址: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

    主营业务:呢绒、服装制造,纺纱、纱线漂白染色,大整理、色织布、全毛布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关联关系: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7.81%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十二)张家港旭勉毛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人华

    注册资本:6,8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各类色织布、呢绒、服装及袜子;纺织品加工;纺织品原辅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纺织机械及配件、塑料制品、包装材料、化工(除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5.84%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十三)华芳集团金田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仁生

    注册资本:11008万元

    注册地址:塘桥镇南京东路

    主营业务:纺织品制造、加工、销售。

    关联关系: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9.69%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十四)华芳石河子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福仁

    注册资本:85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67#小区

    主营业务:纺织品的生产与销售,纺织原料(除籽棉),五金交电,纺织机械及配件,包装材料(不含压力容器)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商除外)。

    关联关系:为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十五)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包装分公司

    负责人:许文明

    营业场所:塘桥镇人民南路88号

    主营业务:塑料制品购销;纸管箱、编织袋制造、销售。

    关联关系:为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分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十六)华芳修武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敏峰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址:修武县产业集聚区

    主营业务:纺织品的生产与销售;纺织原料(除籽棉)、五金交电、纺织机械及配件、包装材料(不含压力容器)销售、进出口贸易业务。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1.88%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十七)华芳五河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永科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址:五河县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

    主营业务:纺织品的生产、销售;纺织原料(除籽棉)、五金交电、纺织机械及配件、包装材料(不含压力容器)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除外)。(以上经营项目涉及资质许可的按许可规定经营)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1.88%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十八)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加油站

    负责人:王盛

    营业场所:塘桥镇

    主营业务:汽油、柴油零售。

    关联关系:为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十九)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大乾

    注册资本:30,38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

    主营业务:纺织品制造、加工、销售;纺织原料、羊毛、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纺织机械及器材、塑料制品、煤炭(由分公司经营)购销;实业投资;下设加油站、热电厂、蒸汽生产供应、宾馆。

    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占本公司50.97%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二十)张家港市盛华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盛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塘桥镇人民南路

    主营业务:仓储(除危险品);针纺织品及纺织原料购销。

    关联关系:为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二十一)张家港华芳园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永明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

    主营业务:中餐制售,烟、糖、酒、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零售,住宿、沐浴、美发服务。

    关联关系:为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二十二)张家港华芳金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燕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城北路178号华芳国际大厦内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经营)

    关联关系:为控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孙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中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国家有规定的以规定为准,国家无规定的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协议价格(指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购买物料,属必要的日常生产经营性质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委托关联方销售部分半成品,有利于降低公司产品的销售成本。公司按照综合服务协议,向关联方采购电、蒸汽,以满足生产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一)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201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数额进行了审议,关联方董事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二)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按照与关联方的协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预计交易情况客观公允,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降低经营成本,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关联交易议案,监事会认为:本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公平、公开,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各关联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华芳纺织 公告编号:2013-008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 (单笔或多笔累计)不超过捌仟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固定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保本赚利)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协议签署日期为:2013会计年度内。

    协议各主体名称: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之间

    委托理财目的:其目标实现公司财务流动资金的合理利用并产生理财效应。委托理财品种以及涉及金额:公司拟对固定收益(保本赚利)的理财产品进行不超过8千万元(单笔或多笔累计金额)的财务投资,投资偏好为3个月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为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该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3年4月23日第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拟对金融机构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进行不超过8千万元(单笔或多笔累计金额)的财务投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为公司开户银行,划定银行区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和山东德州夏津县。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基本说明

    公司2013会计年度内,拟进行不超过捌千万元人民币(单笔或多笔累计)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流动资金。

    理财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预计收益(如参考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履约担保、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费率或金额,属于保本赚息的无风险理财产品投资。

    独立董事意见:该固定收益类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属于保本赚息的无风险财务投资,其固定收益是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利息收入,属于稳定、安全类投资,可为公司带来钱生钱的非主营收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的委托理财的金额为零(不含本公告拟投资的金额)。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华芳纺织 公告编号:2013-009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3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3年5月22日上午10: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华芳金陵国际大酒店会议室(张家港市长安中路388号);

    (三)会议议题:

    1.审议201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5.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对外担保的履行情况以及201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含控股股东华芳集团及关联方提供长期相互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拟对金融机构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进行不超过8千万元(单笔或多笔累计金额)的财务投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拟给予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即短期借款)年度预计总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华芳纺织201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支付2012年度审计费用及聘用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审议关于《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及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16日。截止2013年5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代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律师。

    (五)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登记时间:2013年5月20日的8:00-17:30

    4、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董秘:赵江波 0512-58438222

    会务联系人:叶铭 0512-58438202

    公司传真: 0512-58438282

    公司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城北路178号华芳国际大厦17层

    邮编:215600

    附件:授权委托书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 决 事 项表 决 结 果
    赞成反对弃权
    1 审议201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1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审议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5 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 审议关于《对2012年度担保履行情况以及2013年度对外担保(含控股股东华芳集团及关联方提供长期相互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A 2013年度本公司为子公司华芳夏津纺织公司担保1亿元   
    B 2013年度本公司为子公司华芳夏津棉业公司担保5千万元   
    C 2013年度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芳夏津纺织与华芳夏津棉业之间互相担保合计额为1亿元   
    D 2013年度本公司为华芳集团金田纺织有限公司担保1.9亿元   
    E 2013年度本公司为华芳集团棉业有限公司担保4.1亿元   
    F 2013年度华芳集团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担保7亿元   
    7 审议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审议   
    8 公司201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拟对金融机构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进行不超过8千万元(单笔或多笔累计金额)的财务投资议案》   
    10 审议关于《公司拟给予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即短期借款)年度预计总额度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华芳纺织201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支付2012年度审计费用及聘用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4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15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备注: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

    A秦大乾   
    B 戴云达   
    C 肖景尧   
    D 戴卫青   
    E 吴丽华   
    F 王栋明   
    G 郭静娟   
    H 陈健   
    I 沈同仙   
    16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及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备注: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

    A 朱海亚   
    B 杨建国   
    C 钱丽华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注册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请在相应的意见下划“√”;

    2、授权委托书可复印后填写,委托人为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需由委托人签字。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华芳纺织 编号:2013-010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23日在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会监事3名,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海亚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对外担保的履行情况以及201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含控股股东华芳集团及关联方提供长期相互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该议案进行核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201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拟对金融机构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进行不超过8千万元(单笔或多笔累计金额)的财务投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给予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即短期借款)年度预计总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12年度审计费用及聘用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及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依据连选连任原则,建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1人为职工代表监事,并提名产生朱海亚女士、杨建国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朱海亚女士, 1965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 ,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华芳实业总公司人事科科长、华芳集团毛纺织染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华芳集团棉纺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华芳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等职。现任华芳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企管部经理,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

    杨建国先生, 1960年9月生,汉族,高中学历,自1993年6月至1999年2月在华芳财务部工作,历任华芳毛纺公司、华芳染色厂(含整理厂)、华芳针织厂、华芳制衣厂(含西服厂)、华芳铜材厂、华芳制袜厂、华芳热电厂、华芳纺织销售公司(内贸公司)主办会计;1999年3月至2006年6月华芳集团企业管理部任专职管理员,2006年7月至2009年1月任华芳集团内审部审计员;2009年2月至2010年5月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任内审科长,现任华芳集团监察审计部部长。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一至十二项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摘要)以及公司2013年第一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以及2013年第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公开,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4、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及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华芳纺织 编号:2013-011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2013年3月30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钱丽华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拟推选钱丽华女士为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详见个人简历:

    钱丽华女士,1965年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在纺织技术及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历任华芳集团毛纺织染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张家港广天色织有限公司四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织染分公司厂长;现任本公司织染厂副厂长,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钱丽华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3日

    备查文件:

    1、 华芳纺织职工代表大会推荐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