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庄立峰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周国华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毛姚丰 |
公司负责人庄立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国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姚丰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1,768,613,462.98 | 21,416,363,928.29 | 1.6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690,932,475.98 | 3,560,860,618.57 | 3.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5539 | 2.4639 | 3.65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6,638,327.55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115 | 不适用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9,771,269.54 | 129,771,269.54 | 17.8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98 | 0.0898 | 17.8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69 | 0.0869 | 19.2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98 | 0.0898 | 17.8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789 | 3.5789 | 增加0.3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641 | 3.4641 | 增加0.3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058.15 |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9,000.00 | 补贴收入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5,490,587.54 | 和义大道、舜大及罗蒙项目托管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00,057.31 | |
所得税影响额 | -1,524,487.0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47,999.73 | |
合计 | 4,161,216.2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4,04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112,148,455 | 人民币普通股 |
宁波市银河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 20,103,747 | 人民币普通股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睿富二号 | 19,800,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796,81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737,882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12,446,83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12,314,88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8C-CT001沪 | 12,161,36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 | 8,996,285 | 人民币普通股 |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公司 | 7,309,646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应收票据 | 90,949,480.87 | 286,349,006.50 | -195,399,525.63 | -68.24 |
应收账款 | 170,539,843.37 | 121,127,369.39 | 49,412,473.98 | 40.79 |
预付款项 | 189,093,930.77 | 134,899,315.60 | 54,194,615.17 | 40.17 |
应付职工薪酬 | 21,296,940.55 | 38,159,557.98 | -16,862,617.43 | -44.19 |
应交税费 | 570,452,465.34 | 834,689,693.83 | -264,237,228.49 | -31.66 |
应付股利 | 2,604,040.36 | 1,199,713.69 | 1,404,326.67 | 117.06 |
1、 应收票据本期减少幅度较大的原因是子公司科环建材票据贴现及背书转让支付货款所致;
2、 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科环建材为加快水泥销售延长回款期所致;
3、 预付款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宁房股份预付青林湾项目工程款增加所致;
4、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发放2012年度职工考核工资所致;
5、 应交税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宁房股份支付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所致;
6、 应付股利增加系孙公司海曙天一2012年度利润分配增加的应付少数股东股利。
公司利润表项目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12,579,230.18 | 51,061,184.57 | 61,518,045.61 | 120.48 |
财务费用 | 33,832,480.84 | 22,404,234.46 | 11,428,246.38 | 51.01 |
营业外收入 | 15,458,086.04 | 6,014,838.77 | 9,443,247.27 | 157.00 |
利润总额 | 225,408,173.54 | 156,877,967.19 | 68,530,206.35 | 43.68 |
所得税费用 | 62,192,007.69 | 42,292,182.08 | 19,899,825.61 | 47.05 |
净利润 | 163,216,165.85 | 114,585,785.11 | 48,630,380.74 | 42.44 |
少数股东损益 | 33,444,896.31 | 4,454,728.55 | 28,990,167.76 | 650.77 |
1、 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房产销售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同比增加所致;
2、 财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借款增加及资本化利息减少所致;
3、 营业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科环建材即征即退增值税增加;
4、 利润总额、所得税、净利润及少数股东损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房产项目营业成本同比减少较大,即毛利率同比增加所致。
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38,327.55 | -106,687,750.32 | 123,326,077.87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10,016.30 | -59,157,141.68 | 51,347,125.38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458,221.34 | 511,140,625.74 | -384,682,404.40 | -75.26% |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4.35亿元;二是本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1.04亿元;三是本期支付各项税费同比增加2.55亿元;四是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0.50亿元;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0.51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2.04亿元;二是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5.73亿元;三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8.49亿元;四是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0.66亿元;五是支付与其他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7.68亿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本报告期取得的进展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宁波城股及其子公司 | 关于避免与宁波富达同业竞争的不予竞争承诺函 | 否 | 是 | 承诺履行中 | ||
宁波城投及其子公司海城公司 | “和义路项目”中的商业地产部分自本次重组完成日次月第一日起委托给宁波富达经营管理,宁波富达有权收取托管资产年度经营收入35%的管理费用。 | 否 | 是 | 和义路项目已于2009年4月份正式由公司资产托管。 | ||||
宁波城投及其子公司海城公司 | 若“郁家巷项目”(现为“月湖.盛园”)涉及商业地产,该等商业地产将依照和义路项目托管协议书确定的原则,委托给宁波富达经营管理。 | 否 | 是 | 月湖.盛园项目已于2010年3月26日正式由公司股权托管。 | ||||
其他 | 宁波城投及其子公司通途公司 | 关于继续向宁房公司和城投置业提供借款支持的承诺 | 否 | 是 | 至本报告期末城投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余额为 22.1亿元。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宁波城投 | 关于权属有瑕疵的置入资产药皇殿,将对评估价值与实际价值差额部分予以补足的补偿承诺 | 否 | 是 | 承诺履行中 | |||
其他 | 其他对中小股东所作的承诺 | 宁波城投 | 控股股东于2008年7月28日承诺:“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本公司持有的宁波富达全部股份(包括目前持有的及因本次重组而增持的股份)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出售的价格不低于15.00元/股,若本承诺有效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相应处理。” | 否 | 是 | 承诺履行中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第二百三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经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2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为:公司决定以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144,524,107.10元,结余395,009,436.88元结转下期。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立峰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