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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153版)

    鉴于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资金及债务结构情况,为充分利用货币市场的融资功能,拓宽公司直接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非金融企业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基本条件。现公司拟委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申请发行2年期的、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条第八款)关于“公司股东大会有权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的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为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原料、农产品、采购生产资料资金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加工、销售水稻、大米、小麦、玉米、大豆、杂粮、植物油、稻米副产品、其他农副产品、生产资料等。2013年预计收购原料、农产品、生产资料等需资金76亿元,拟向银行办理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授信业务45亿元。

      经米业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农垦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融通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直属支行、荷兰合作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等不限于上述银行的协商,同意为米业集团办理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授信业务45亿元,需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鉴于米业集团2012-2013年收购原料、农产品、生产资料及目前资金情况等,公司同意为米业集团在上述银行办理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授信业务45亿元提供担保。

    截至2012年12月31日,米业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830,270万元,实现净利润-80,292万元;资产总额645,498万元,负债总额672,238万元,净资产-26,740万元,资产负债率104.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批准。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委托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为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原料、农产品、采购生产资料资金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05)审议通过的“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业集团”)办理银行授信业务由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米业集团目前生产经营和资金等情况,公司现委托集团公司为米业集团收购原料、农产品、采购生产资料资金办理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授信业务10亿元提供担保。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为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收购原料资金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垦麦芽”)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加工、销售麦芽。2013年预计进口和收购原料大麦需收购资金4.1亿元,拟向银行办理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授信业务2亿元。

    经麦芽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动力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融通支行、荷兰合作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等不限于上述银行的协商,同意为龙垦麦芽办理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授信业务2亿元,需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鉴于龙垦麦芽2013年收购原料、农产品、生产资料及目前资金情况等,公司同意为龙垦麦芽在上述银行办理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授信业务2亿元提供担保。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龙垦麦芽实现营业总收入50,740万元,实现净利润-22,920万元;资产总额156,390万元,负债总额155,566万元,净资产824万元,资产负债率99.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批准。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2票。

    独立董事朱小平、赵世君对此项议案选择弃权,理由是:龙垦麦芽公司有违法违规对外部房地产企业拆借资金行为,且已造成较为严重后果,如果为其担保资金安全难以保证。

    十九、黑龙江北大荒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担保贷款经营规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作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2012年共实现营业收入2983万元,其中:担保放贷56笔,担保贷款42410万元,取得担保业务收入872万元;取得中间业务收入1984万元;置业担保贷款 2.15 亿元,取得置业担保业务收入12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756万元,净利润1251万元。

    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规划,2012年12月经公司注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由11150万元达到19300万元。为促进担保公司2013年担保经营业务的依法合规开展,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请批准核定2013年担保公司担保贷款规模8亿元,并根据担保公司经营规模扩大需要,向担保公司的两个股东融资不超过达5000万元,用于补充担保公司经营资金。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批准。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海拉尔天顺新城项目筹融资及变更开发主体为鑫都公司的议案;

    黑龙江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都公司”)于2011年末开工建设海拉尔天顺新城项目, 2012年工程进展建设顺利,工程质量良好,形象进度达到设计及计划要求,成为当地样板工程,由于2012年建设资金没有按计划到位,建设资金出现严重缺口,截止目前鑫都公司累计欠付海拉尔天顺新城项目建设资金1亿余元,施工单位对海拉尔天顺新城项目欠款进行催要,并为其垫付了部分农民工工资,暂时维护了春节期间的稳定。随着气候转暖,为保证工程按期开工建设,以鑫都公司哈尔滨丽水雅居项目为抵押向证券公司(海通证券公司)融资3000万元,将海拉尔天顺新城三期主体变更为鑫都公司,以更好的掌控项目的开发和解决融资主体与项目主体不一致问题。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关于为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根据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以 1 美元收购韩国希杰第一制糖株式会社持有的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股权收购后,北大荒希杰公司因需要偿还债务,特向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739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支付员工离职补偿金、各种税费、日常管理费用。

    二十二、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三、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四、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告)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3-017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3年4月23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会议由徐丰年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1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201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201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3-018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拟对《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在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且所涉及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前提下,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事宜: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单笔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值10%的上述事项应报股东大会批准。

    在所涉及金额未超过公司(指:母公司口径不含合并报表中的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指:按会计年度累计计算),且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前提下,董事会有权决定资产核销事项。超过以上标准的上述事项应报股东大会批准。

    在所涉及金额未超过公司(指:母公司口径不含合并报表中的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指:按连续十二个月全部各项累计计算),且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前提下,董事会有权决定债务筹资事项。超过以上标准的上述事项应报股东大会批准。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五)经理工作细则中应明确如下内容:

    “经理机构在所涉及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3%(指:按照类别分别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累计发生额)的前提下,有权决定下列事项:公司(指:母公司口径不含合并报表中的子公司)日常经营中流动资金(指: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的资金借入、使用,固定资产的维修(含形成固定资产的维修)及调剂使用、闲置资产的处理以及原材料采购与产品销售合同签订等[不包括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按照交易类别分别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超过公司净资产3%的上述事项应按审批权限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依职权制订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除非经董事会论证同意,且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决议通过,两次分红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六个月。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3-019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 201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2012 年末,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对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和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变现值、应收款项的回收可能性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年初余额本期计提数本期减少数期末余额
    转回转销
    一、坏账准备48,17237,686 2285,836
    二、存货跌价准备4,56220,352 2,53422,380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09   109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1723,047  11,219
    五、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37  237
    合计61,01561,322 2,556119,781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3、非金融长期资产减值: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二、对 2012 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公司本期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影响 2012 年当年利润总额61,322万元。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三、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3-020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3年日常

    关联交易总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12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对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预计。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拾亿元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86号

    法定代表人:隋凤富

    经营范围:农林牧渔业,采掘,生产加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物资供应,仓储,金融保险业,文教卫生,社会服务业;承包境外农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农业行业所需的劳务人员;展览、展示。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64.14%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集团总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指集团总公司控股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集团总公司控股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良好,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交易类别关联交易

    内容

    关联方预计金额
    购买商品生产原料及农业物资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及所属企业76,330
    接受劳务农业保险、航化、通信服务等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6,700
    销售商品农产品及化肥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及所属企业55,500
    商标许可使用特许权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20
    合 计138,550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除商标许可使用(特许权)按照协议价确定外,上述其它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关联双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系以农产品生产、加工和经营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除农业分公司生产的农产品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外,还需要从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收购部分生产原料。同时,公司部分农产品和化肥也销售给集团总公司所属的加工和流通企业。

    2、集团总公司地域广阔,在这些区域内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众多,公司就处在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之间,原料运距相对较近,为降低采购成本和经营费用,形成上述原料采购与销售日常关联业务是必要的,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利益。

    3、公司与关联单位的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符合公开、公平、公允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这些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生产经营效益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及其形成的利润占公司整体交易及利润的比重较小,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况。

    六、合同条款

    2013年各项关联交易签署协议的主要条款与2012年签订协议条款内容相同。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3-02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原料、农产品、采购生产资料资金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和关于为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收购原料资金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7亿元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36.2亿元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召开了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为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业集团)收购原料、农产品、采购生产资料资金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垦麦芽)收购原料资金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决定如下:

    1、同意为米业集团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农垦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融通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直属支行、荷兰合作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等不限于上述银行办理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授信业务45亿元提供担保。

    2、同意为龙垦麦芽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动力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融通支行、荷兰合作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等不限于上述银行办理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授信业务2亿元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于2013年4月23日已经董事会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担保协议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米业集团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07号

    法定代表人:崔金福

    经营范围:水稻生产加工、销售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有限公司98.55%股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米业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830,270万元,实现净利润-80,292万元;资产总额645,498万元,负债总额672,238万元,净资产-26,740万元,资产负债率104.1%。

    2、龙垦麦芽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宁波路8号

    法定代表人:苑晓平

    经营范围:麦芽生产、销售;大麦经营;制麦副产品、饲料等销售;啤酒原料经营;农副产品收购与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哈尔滨龙垦麦芽有限公司58.44%股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龙垦麦芽实现营业总收入50,740万元,实现净利润-22,920万元;资产总额156,390万元,负债总额155,566万元,净资产824万元,资产负债率99.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同意为米业集团银行办理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授信业务45亿元提供担保。

    2、同意为龙垦麦芽办理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授信业务2亿元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3年4月23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人民币36.2亿元。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3-022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5月15日上午9:00

    4、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审议《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201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8、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报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薪酬兑现的议案;

    10、审议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为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原料、农产品、采购生产资料资金办理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为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收购原料资金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审议黑龙江北大荒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担保贷款经营规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7日,所有于股权登记日当天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13年5月9日以前将上述资料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邮政编码:150090

    电 话:0451-55195980

    传 真:0451-55195986

    联 系 人:史晓丹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