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徐蔚莉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克新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倪琴溪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徐蔚莉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宋克新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倪琴溪 |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2,790,977,202.93 | 2,788,450,295.58 | 0.0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672,773,116.57 | 1,664,492,340.47 | 0.5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59 | 2.58 | 0.39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6,408,890.78 | 79.44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028 | 79.43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280,776.10 | 8,280,776.10 | -36.0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50.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5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50.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 | 0.5 | 减少0.28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 | 0.5 | 减少0.2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000.00 | 报告期内收到“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一次性奖励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0 | |
| 所得税影响额 | -5,000.25 | |
| 合计 | 15,000.7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2,540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 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5,736,382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天津华苑置业有限公司 | 31,730,164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吴艳 | 2,3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孙杰 | 2,3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潘万华 | 2,23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刘淑兰 | 2,16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崔长军 | 1,942,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刘彤 | 1,83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上海华晨实业公司 | 1,755,896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建投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580,306 | 人民币普通股 |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科目 | 2013年3月31日 | 2013年1月1日 | 增减变化(%) | 变化原因 |
| 应收票据 | 11,724,933.00 | -100.00 | 报告期内天津滨海高新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兑了商业汇票 | |
| 应收账款 | 4,906,557.55 | 1,537,686.72 | 219.09 | 报告期内应收售房款增加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36,932,403.80 | 54,279,082.63 | -31.96 | 报告期内暂收购房定金转收入所致 |
| 长期借款 | 231,630,459.00 | 154,667,625.00 | 49.76 | 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2)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科目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增减变化(%) | 变化原因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7,205,193.76 | 4,982,454.62 | 44.61 | 报告期内售房收入增加所致 |
| 销售费用 | 1,728,726.22 | 1,301,557.57 | 32.82 | 主要是报告期内广告费和物业费增加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20,001.00 | 10.00 | 199,910.00 | 报告期内收到“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一次性奖励所致 |
| 所得税费用 | 3,073,536.75 | 4,455,082.62 | -31.01 | 主要是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280,776.10 | 12,954,034.24 | -36.08 | 主要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减少以及营业税金和三项费用增加所致 |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科目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增减变化(%) | 变化原因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408,890.78 | -322,931,966.90 | 79.44 | 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以及归还往来款减少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500.00 | -236,050.00 | 80.72 | 主要是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935,056.43 | 21,343,891.76 | 199.55 | 主要是报告期内取得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13年4月10日召开了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开发海泰绿色产业基地三期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2,312.76万元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公司承诺在本次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除公司全资子公司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财务资助。
上述相关公告分别刊登于2013年3月20日和2013年4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2年12月21日和2013年1月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组织实施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事宜。
上述事项相关公告分别刊登于2012年12月22日和2013年1月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正在进行发行前的材料准备工作。
3、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津海泰创意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事项
公司于2013年2月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现金45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天津海泰创意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后,天津海泰创意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至7500万元。
上述事项相关公告刊登于2013年2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该事项已实施完毕。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为保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海泰集团承诺:在实施股改方案时,对于反对或未明确表示同意以及由于其他原因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将代其向流通股股东垫付对价股份。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当先向海泰集团偿还其所代为垫付的股份,征得海泰集团的同意,并由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 承诺时间:2006年3月29日; 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我公司将不会从事及允许控制的企业从事与海泰发展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如有任何业务或资产在现在或未来与海泰发展构成同业竞争,则我公司承诺海泰发展可对其进行收购或由我公司自行放弃。 | 承诺时间:2007年1月10日;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其他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将规范和减少与海泰发展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发生关联交易,将履行法定的决策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公正,不侵害上市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承诺时间:2009年7月25日;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上市公司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 承诺时间:2009年7月25日;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13年4月10日召开了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2年度不分配不转增。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蔚莉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 海泰发展 股票代码:600082 编号:(临2013—019)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1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以电话确认,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全体监事参与审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蔚莉女士主持,参与表决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创意科技园公司借款担保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201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海泰创意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海泰创意科技园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借款1.9亿元,借款用途为海泰创意科技园项目建设,借款期限为66个月,合同借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根据银行要求,海泰创意科技园公司及本公司需对该笔借款进行相应担保。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创意科技园公司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证津字第109051200041号)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担保,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借款1.9亿元,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泰创意科技园公司为此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海泰创意科技园公司对其债务具有偿还能力,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7.34亿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34亿元,占2012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44.1%。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如包括本次为海泰创意科技园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担保总额为9.24亿元,占2012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55.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 海泰发展 股票代码:600082 编号:(临2013—020)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海泰创意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人民币1.9亿元
●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人民币1.9亿元
●天津海泰创意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201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海泰创意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海泰创意科技园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借款1.9亿元,借款用途为海泰创意科技园项目建设,借款期限为66个月,合同借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根据银行要求,海泰创意科技园公司及本公司需对该笔借款进行相应担保。
201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创意科技园公司借款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创意科技园公司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证津字第109051200041号)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担保,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借款1.9亿元,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泰创意科技园公司为此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海泰创意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万欣街60号胜利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201号
法定代表人名称:宋克新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海泰创意科技园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3,385.2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984.4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984.43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6,400.78万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0.91万元。
截至2013年3月31日,海泰创意科技园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4,426.5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557.1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557.16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0,869.36万元,2013年1-3月份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4万元。前述2013年1-3月份数据未经审计。
海泰创意科技园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
(2)保证人: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5)担保金额:人民币1.9亿元。
2、最高额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1)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
(2)抵押人:天津海泰创意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
(3)抵押物: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证津字第109051200041号)及在建工程
3、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人: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反担保人:天津海泰创意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
(3)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反担保期限: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5)反担保金额:人民币1.9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创意科技园公司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证津字第109051200041号)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担保,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借款1.9亿元,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泰创意科技园公司为此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海泰创意科技园公司对其债务具有偿还能力,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7.34亿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34亿元,占2012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44.1%。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如包括本次为海泰创意科技园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担保总额为9.24亿元,占2012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55.5%。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 海泰发展 股票代码:600082 编号:(临2013—021)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5月13日(周一)上午10点。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基地中北楼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创意科技园公司借款担保事项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3年4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司将于2013年5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8日
截止股权登记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授权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13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到公司投资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带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或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及身份证;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基地中北楼
邮编:300384
电话:022-85689999转8306、8308
传真:022-85689868
联系人:李希欢、李瑞文
2、出席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议 案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1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创意科技园公司借款担保事项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