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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张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吕贵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杨永刚

    公司负责人张东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贵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永刚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40,746,778,273.8841,367,143,576.90-1.5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0,736,385,864.0719,699,409,181.195.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2.7513.46-5.28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568,391,261.58-16.4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96-24.83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37,760,104.441,037,760,104.44-47.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40.64-52.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40.64-38.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35.13减少4.7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45.14减少3.4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2,220.9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95,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66,847.80
    所得税影响额143,864.0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7,464.73
    合计-847,669.3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4,27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HKSCC NOMINEES LIMITED162,959,300.00境外上市外资股
    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144,810,000.00境内上市外资股
    FTIF TEMPLETON ASIAN GROWTH FUND 549637,030,724.00境内上市外资股
    SCBHK A/C BBH S/A VANGUARD EMERGING MARKETS STOCK INDEX FUND12,160,579.00境内上市外资股
    GUOTAIJUNAN SECURITIES(HONGKONG) LIMITED7,287,636.00境内上市外资股
    ABU DHABI INVESTMENT AUTHORITY7,087,157.00境内上市外资股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6,278,206.00境内上市外资股
    SCBHK A/C GOVERNMENT OF SINGAPORE INVESTMENT CORPORATION - A/C "C"5,428,908.00境内上市外资股
    SCBHK A/C IBT S/A ISHARES MSCI EMERGING MARKETS INDEX FUND5,226,952.00境内上市外资股
    BLACKROCK INSTITUTIONAL TRUST COMPANY, N.A.4,839,978.00境内上市外资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第一季度公司共生产煤炭1049.26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111.62万吨,下降9.62%;销售煤炭1418.03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391.00万吨,下降21.61%,其中:外运销售825.80万吨,煤矿及发运站地销592.23万吨。实现营业收入587,556.4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8,031.21万元,下降27.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3,776.0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3,005.64万元,下降47.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煤炭产销量下降,销售价格下降。

    2013年第一季度较2012年第四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24,388.15万元,增长30.7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煤炭销售价格小幅下降的情况下加强了对生产成本和各项费用的控制,有效的节约了成本。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序号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或本期数期初余额或上期数增长额增长比例
    1应收票据15,654,180.0026,210,000.00-10,555,820.00-40.27%
    2预付款项1,186,363,654.89825,006,347.18361,357,307.7143.80%
    3预收款项158,963,125.52384,029,540.54-225,066,415.02-58.61%
    4应付职工薪酬44,871,169.11204,687,341.01-159,816,171.90-78.08%
    5应交税费303,925,558.34-8,741,814.97312,667,373.313576.69%
    6应付股利 1,000,000,000.00-1,000,000,000.00-100.00%
    7营业税金及附加167,174,986.70241,832,466.28-74,657,479.58-30.87%
    8管理费用309,322,117.26194,188,859.50115,133,257.7659.29%
    9投资收益-33,284,928.832,465,336.10-35,750,264.93-1450.12%
    10营业外收入13,358,669.9091,683,990.41-78,325,320.51-85.43%
    11营业外支出14,342,738.6120,934,742.14-6,592,003.53-31.49%
    12所得税费用213,613,882.42431,284,597.69-217,670,715.27-50.47%

    注1、本期应收票据减少40.27%,主要原因系票据到期解付所致。
    注2、本期预付账款增长43.80%,主要原因系本期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注3、本期预收账款减少58.61%,主要原因系本期预收客户煤款减少所致。
    注4、本期应付职工薪酬减少78.08%,主要原因系本期发放上年绩效奖金所致。
    注5、本期应交税费增加3576.69%,主要原因系本期未交计提的增值税和所得税所致。
    注6、本期应付股利减少100%,主要原因系本期宝山和同达支付上期所欠股利所致。
    注7、本期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30.87%,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收入及销售毛利下降所致。
    注8、本期管理费用增长59.29%,主要原因系本期较上期咨询费、信息化软件摊销及物业费等增加所致。
    注9、本期投资收益减少1450.12%,主要原因系转让伊泰(北京)合成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注10、本期营业外收入减少85.43%,主要原因系本期与同期相比没有压覆资源补偿款摊销所致。
    注11、本期营业外支出减少31.49%,主要原因系本期公益性捐赠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注12、本期所得税费用减少50.47%,主要原因系本期净利润下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新疆能源")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伊泰新疆能源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公司出资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主要经营范围是煤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煤化工技术咨询服务、煤炭技术咨询服务。经伊泰新疆能源股东共同决定,对伊泰新疆能源增加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其中,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520万元;伊泰集团出资480万元。增资完成后,新疆能源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其中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3,5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2%;伊泰集团出资1,4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8%。上述增资事宜已于2013年3月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 伊泰(北京)合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合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0.2%的股权。伊泰合成公司注册资本为2475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198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2%;刘志科出资3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76%;冯文化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4%。2013年1月14日,伊泰合成公司的股东刘志科与冯文化签订《股权赠与合同》,同意将其所持伊泰合成公司15.76%的股权赠与冯文化。同时,公司与北京广博德赛医药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广博德赛医药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伊泰(北京)合成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依据该合同内容,公司将所持伊泰合成公司31.2%的股权转让予北京广博德赛医药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50万元。上述股权赠与及转让事宜已于2013年4月9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3、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准铁路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6.46%的股权。呼准铁路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经营范围由原"铁路及附属设施的投资建设;铁路货物运输;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易制毒品)销售"变更为"铁路及附属设施的投资建设;铁路客货运输;铁路货物延伸服务、机车辆及路线维修;铁路运营管理与服务;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易制毒品)销售",并于2013年4月1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截止2013年3月31日,本公司已支付伊泰集团资产收购对价款435,846.23万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伊泰集团签署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和《资产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844,654.44万元的价格收购伊泰集团拥有的该协议项下的标的资产,包括伊泰集团绝大部分煤炭生产、销售及运输业务。截至目前,《资产转让协议》项下标的资产转让涉及的矿权变更的证照已取得,相关股权变更已办理完毕;部分土地、房产等产权变更的证照正在取得过程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实施现金分红。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东海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13-014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上午9:00时以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东海先生召集主持。本公司董事共11名,出席董事11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11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在审阅该报告后发表意见,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形成了决议。参会的董事签署了对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二、以11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经理葛耀勇先生提名,同意聘任王三民先生为公司副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王三民先生简历

    王三民先生,男,39岁,于2005年7月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获本科文凭(函授)。王先生于2010年7月获授予国际会计师资格、2006年3月获经营管理师及执业药师资格、2008年11月获高级IT项目管理师资格。王三民先生自2011年2月至2013年4月任本公司监事,自2010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物资供应部部长。王先生拥有丰富的财务与管理经验,于1996年加入伊煤集团,并于2005年4月加入本公司。王先生于2007年4月至2010年11月期间担任本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于2006年10月至2007年3月期间担任伊泰(北京)合成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于2005年4月至2006年9月期间担任伊泰药业圣龙分公司工会主席兼副总经理,于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担任伊泰集团会计科科长。于2001年10月至2004年4月期间,王先生历任伊泰药业甘草基地财务主管,伊泰药业财务部副部长,以及伊泰药业圣龙分公司财务部及企管部部长。于2000年12月至2001年10月期间,王先生担任鄂前旗焦化厂财务科长,并于1996年至2000年期间历任伊煤集团泰丰四门沟焦粉厂、泰丰多种经营公司、泰丰煤矿、泰丰呼市精煤分公司以及泰丰总公司门市部、财务部主任等职。

    附件二 关于公司高管人员候选人资格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高管人员候选人资格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聘任王三民先生为公司副经理。

    经审阅公司提供的王三民先生简历,我们认为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符合任职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三民先生为公司副经理。

    独立董事:

    解祥华 连俊孩 宋建中 谭国明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13---015号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职工监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监事会收到职工代表监事王三民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原因,王三民先生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一职,公司监事会对王三民先生在监事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王三民先生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之后将继续在本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工会经民主程序协商讨论,决定选举王小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王小东先生简历

    王小东,男,汉族,1971年生,1993年9月加入伊克昭盟煤炭公司(伊煤集团前身),在包头办事处计划科、运输部办公室工作;1997年2月加入本公司,历任运输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万水泉计划科科长、包环运输调度科长;2001年4月至2002年2月任包神线集装站副主任;2002年2月至2004年2月任运输部副经理;2004年2月至7月任呼和浩特办事处办主任;2004年7月至2005年8月任经营部天津办事处主任;2005年8月至2006年3月任经营部秦皇岛办事处主任;2006年3月至2007年4月任煤炭运销事业部秦皇岛办事处主任;2007年4月至2010年11月任公司物资采供部部长;2010年11月至2012年7月任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任伊泰油品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3月至今任内蒙古伊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1996年6月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获得汉语言文学本科学历;2010年1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获得项目管理硕士研究学位。王小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