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袁亚非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檀加敏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魏宏刚 |
公司负责人袁亚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檀加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宏刚
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3,994,173,662.46 | 13,529,593,011.02 | 3.4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638,780,352.09 | 5,617,853,698.38 | 0.3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98 | 4.96 | 0.40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36,674,768.81 | 285.90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97 | 285.71 | |
| 报告期 | 年初至 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8,569,424.25 | 58,569,424.25 | -6.5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17 | 0.0517 | -6.5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30 | 0.0530 | -2.2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17 | 0.0517 | -6.5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4 | 1.04 | 减少0.20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6 | 1.06 | 减少0.1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85,543.7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6,417.2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2,598.1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26,068.63 |
| 所得税影响额 | 396,731.7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6,545.96 |
| 合计 | -1,419,319.20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2,210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 248,474,13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南京盛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46,294,318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南京博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2,086,26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江苏苏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8,427,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南京中森泰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5,087,50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道乐投资有限公司 | 15,829,04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证券投资信托 | 9,479,86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41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南京雨润润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575,2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858,358 | 人民币普通股 |
§3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资产负债表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说明 |
| 交易性 金融资产 | 40,294,704.67 | 15,437,636.18 | 161.02% | 主要为子公司本期购入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 应收票据 | 6,606,271.91 | 10,717,274.93 | -38.36% | 主要为公司本期银票到期兑付所致。 |
| 在建工程 | 4,675,524.97 | 72,170.36 | 6378.46% | 主要为公司本期新增购入生产设备尚未投入使用所致。 |
| 应交税费 | -61,235,355.08 | -42,560,987.58 | 不适用 | 主要为子公司预交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增加所致。 |
| 应付利息 | 16,181,166.64 | 33,262,833.33 | -51.35% | 主要为公司本期支付了2012年第一期中票第一期利息。 |
| 其他应付款 | 181,379,421.25 | 138,300,000.27 | 31.15% | 主要为子公司收到房屋拆迁费所致。 |
| 应付债券 | 1,1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57.14% | 主要为公司本期新增中期票据所致。 |
| 长期应付款 | 729,916.96 | 1,094,669.56 | -33.32% | 主要为公司支付了部分职工补偿金所致。 |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说明 |
| 资产减值损失 | -19,694.11 | -4,935.96 | 不适用 | 主要为子公司存货下降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415,047.09 | 4,128,028.37 | -89.95% | 主要为子公司补贴收入减少。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 196,842.03 | 130,715.58 | 50.59% | 主要为子公司固定资产清理产生的损失。 |
| 所得税费用 | 19,730,178.22 | 33,624,715.53 | -41.32% | 主要为公司本期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
| 现金流量表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说明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6,674,768.81 | 87,245,076.97 | 285.90% |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预收款增加及存货销售增加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6,869,962.79 | 565,529,082.59 | -54.58% | 主要为本期公司短期借款及票据融资增幅下降所致。 |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所持有的江苏银行10000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加大公司金融资产比重,提高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抵御宏观经济周期变化的抗风险能力,实现“做中国最有投资价值之一的上市公司”的战略目标,公司第五届第十次董事会于2012年11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三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万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人民币46500万元收购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万股份(占注册资本的1.099%)。2012年12月4日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2-052、临2012-054、临2012-056号公告)。
由于江苏银行系拟上市公司,其股权全部托管至华泰证券营业部,因此股权过户涉及环节较多。公司一直积极推进股权过户手续,已向江苏银行方面提交了办理股权转让过户的相关材料。目前公司完成公证手续。预计5月份将全部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文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13年3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3-009号公告)。
截至目前,该事项尚待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根据股改承诺将于2009年9月7日解禁上市流通的6,340.7989万股宏图高科股份,自2009年9月7日起,继续锁定2年,至2011年9月7日,在此期间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股份;②自2011年9月7日起,若宏图高科股价低于30元/股,三胞集团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该部分股份(自2008年8月27日起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化时,按相应因素调整该价格)。
2、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①2008年3月18日,三胞集团做出承诺:“就宏图高科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的房地产业务,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如给宏图高科或其下属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②公司于2008年3月18日做出书面承诺:“本公司今后的房地产业务将仅在现有范围内开展,直至销售最终完成或转让。其后本公司将不会以参股、控股、联营、合作、合伙、承包、租赁等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业务。”
③南京源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18日做出书面承诺:“本公司今后的房地产业务将仅在现有范围内开展,直至销售最终完成或转让,其后在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本公司期间,本公司将不会以参股、控股、联营、合作、合伙、承包、租赁等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业务。”
3、其他承诺
①鉴于三胞集团拟向宏图高科转让其拥有的锦泰期货有限公司9000万股股权以及其拥有的位于南京市中山北路219号宏图大厦1层、2层、22层和23层2301室、2302室、2303室、2304室、2305室、2306室房屋所有权和位于南通市南大街40号中央商厦1层04室、06-10室、11室、15室、17-18室、21室、26室、27-29室房屋所有权,三胞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自本次收购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如宏图高科所受让之锦泰期货股权与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相比发生20%以上减值计提准备(即交易价格为22,000万元所对应之锦泰期货股权发生4,400万元及以上减值计提准备),本公司将全额现金补足该减值计提部分。
自本次收购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如宏图高科所受让之上述房产与本次转让价格相比发生20%以上减值计提准备(即交易价格为19,800万元所对应之房产发生3,960万元及以上减值计提准备),本公司将全额现金补足该减值计提部分。
②鉴于三胞集团拟向宏图高科转让其持有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万股股份,三胞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自本次收购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经本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如宏图高科所受让之江苏银行股权与本次股权转让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值相比发生20%以上减值计提准备(即评估值为50400万元所对应之江苏银行股权发生10,080万元以上减值计提准备),本公司将以现金补足该减值计提部分。如发生上述情况,本公司承诺在宏图高科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以上承诺均严格履行。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于2013年4月19日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宏图高科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2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数1,132,789,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共计分配23,788,581.60元,剩余312,216,348.74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2012年度不进行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亚非
2013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