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3-015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上午9 时在公司老大楼写字楼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会议由董事长蒙进暹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201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二次创业的规模扩张期,公司2013年将实施门店拓展、调改以及各类系统开发、品牌经营等发展举措,都需要大量的投资建设资金及运营资金,资本性投入较大,而实现上述发展的资金来源将主要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等途径筹集,将使得公司的财务费用开支大幅度上升,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现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如下: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243,327.17元,年初未分配利润681,210,774.1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221,582.26元,实施2011年度分配方案共支付普通股股利62,229,384.00元,加其他股权处置收益603,103.64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838,606,238.69元。提议本次利润分配以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207,431,2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2,229,384.00元;本次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776,376,854.69元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就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 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年度报酬为41万元。(含子公司)
表决结果: 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 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3-016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4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上午10时在公司老大楼写字楼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红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审议了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第五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进行经营决策时,均按照本公司有关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进行,所有过程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董事及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中反映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真实、数据准确。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3-017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根据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 年5月29日(星期三)上午 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29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股权登记日:2013 年 5 月 23日(星期四)
5、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2号老大楼写字楼七楼会议室。
6、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具体参见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序号 | 审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 1 | 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否 |
| 2 | 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否 |
| 3 | 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 否 |
| 4 | 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否 |
| 5 | 审议《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否 |
| 6 | 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 否 |
| 7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否 |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3日。凡2013年5月23日下午收市时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加会议方式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代表,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受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
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5、登记时间:2013年5月24日——5 月28日(正常工作日内)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2号(新华百货老大楼写字楼7楼)。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人:李宝生 李丹
联系电话:0951-6071161
传 真:0951-6071161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全权代表行使各种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表决意见:
| 议 案 名 称 | 表决意见 |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1、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 |||
| 4、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 5、审议《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 6、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 |||
|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上述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 738785 | 新百投票 | 7 | A 股股东 |
2、表决议案
| 议案序号 | 审议事项 | 对应申报价格 |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议案1至议案7的全部议案统一表决 | 99.00 元 |
| 1 | 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 元 |
| 2 | 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元 |
| 3 | 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 3.00 元 |
| 4 | 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4.00 元 |
| 5 | 审议《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5.00 元 |
| 6 | 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 6.00 元 |
| 7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元 |
3、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 股 |
| 反对 | 2 股 |
| 弃权 | 3 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新华百货”A 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公司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 738785 | 买入 | 99.00 元 | 1股 | 同意 |
股权登记日持有“新华百货”A 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公司第一个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其申报流程分别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 738785 | 买入 | 1.00 元 | 1股 | 同意 |
| 738785 | 买入 | 1.00 元 | 2股 | 反对 |
| 738785 | 买入 | 1.00 元 | 3股 | 弃权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若股东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 元进行投票。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