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暨2012年度
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3-00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暨2012年度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暨2012年度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8人,董事阎焱、苏君祥以电话形式参会,独立董事曹叠云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徐景安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相关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2 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125,481,95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31,380,155元,减2012年5月分配股利66,730,099元,提取盈余公积4,281,865元,截止2011 年12 月31 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股东的利润累计为385,850,150元。公司拟定以2013年4月19日的总股本986,126,241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9,306,31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36,543,838元结转下一年度。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议案》
公司预测2013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50亿美元(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国内产生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远期、掉期合约等)。如超过50亿美元,则须依据《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上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3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报告》。
九、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了两年审计服务,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的相关执业准则,勤勉尽职的履行职责。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十、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13年公司及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具体内容如下:
1、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共获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93.73亿元人民币,为使公司能够正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周国辉先生、冯均鸿先生共同决定并签署公司向以下共计21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融资额度(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申请有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具体授信内容包括:各银行的授信申请金额、融资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授信用途等并签署相关授信申请决议,并在每年季报时向董事会汇报上季度银行授信情况。
表一:2013年公司申请授信额度计划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银行名称 | 2012年额度 | 2013年预计额度 |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250,000 | 300,000 |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95,000 | 150,000 |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200,000 | 360,000 |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 60,000 | 80,000 |
| 5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 44,900 | 70,000 |
| 6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16,000 | 50,000 |
| 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50,000 | 80,000 |
| 8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2,000 | 50,000 |
| 9 |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40,000 | 0 |
| 1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20,000 | 40,000 |
| 11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皇岗支行 | 12,400 | 25,000 |
| 1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0,000 | 40,000 |
| 13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3,000 | 23,000 |
| 1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12,000 | 12,000 |
| 15 | 广东南粤银行深圳分行 | 5,000 | 5,000 |
| 16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5,000 | 35,000 |
| 17 | 渤海银行深圳分行 | 30,000 | 30,000 |
| 18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 | 20,000 |
| 19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 0 | 50,000 |
| 20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0 | 20,000 |
| 21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0 | 30,000 |
| 合 计 | 937,300 | 1,360,000 |
2、公司从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向上列21家银行及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华商银行总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广州分行等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美元拾伍亿元(含)的外币或人民币借款额度/对外基本授信/TT代付/人民币信用证等额度(以下简称“借款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足额的人民币/外币存单或全额保证金进行质押;同时申请不超过等值美元伍亿元(含)人民币/美元利率掉期额度,以降低该项“借款额度”使用时的融资成本。
授权周国辉先生、冯均鸿先生二人共同决定以上借款额度及利率掉期额度申请的具体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并授权以上二人签署相关授信申请决议;授权周国辉先生签署所有与授信相关合同,并授权韦兰女士办理上述授信项下具体融资事项。
3、为简化在以上第1、2项所列额度内每次办理业务的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加盖其私人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本公司负责。
(二)关于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内容如下:
1、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现有银行信贷额度约10.6亿港币。2013年公司香港及海外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卓怡恒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EA Digitech Ltd.、Eternal Asia (s) Pte. Ltd.、Eternal Fortune Fashion LLC、Eternal Asia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 USA) Corp、Eternal Asia Distribution (s) Pte. Ltd.、Eternal Asia(Malaysia) Sdn.Bhd.、Eternal Asia (Phillipines) Pte. Ltd.等)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工银亚洲、香港建银亚洲、建行香港分行、花旗中国、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香港分行、中信银行(国际)、Cathay Bank、East West Bank、Standard Chartered Bank Singapore、HSBC Singapore、Bank of China Luxemburg Branch、DBS Singapore、Citibank Singapore、ICBC(EUROPE)S.A. AMSTERDAM BRANCH等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0亿港币(或等值美金、跨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申请金额、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各银行授信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周国辉先生签署所需相关授信及担保文件。
2、2013年公司海外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Eternal Asia (s) PTE. Ltd.等)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中国银行(香港)、中国工商银行(亚洲)、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亚洲)、招商银行香港分行、花旗银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恒生银行、星展银行、永隆银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 Singapore、DBS Singapore、HSBC Singapore等银行申请不超过5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外汇交易额度或足额人民币/外币质押借款额度。该外汇交易额度用以开展金融套期保值交易。外汇交易额度及足额人民币/外币质押借款额度的具体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周国辉先生签署所需相关授信及担保文件。申请有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境内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深圳市宇商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三、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随着公司各类业务的稳步增长,公司日常经营收付的资金量随之增加,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公司拟申请于2013年度内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累计总量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该类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四、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13年5月17 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3-01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6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3,1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4.89 元。截至 2007年11月5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71,59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41,249,622元,募集资金净额730,340,378元。
2007年11月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以 “KPMG-C(2007)CR No.0017”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30,340,378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5,445,367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该制度”)。该制度于2007年3月18日经本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开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810900277708096001、4000023319200252702、44201503500059230668及31001520313050019566,专门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分别于2007年11月6日和2008年9月18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于2007年度,“怡亚通医疗设备供应链管理服务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但是因为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时笔误的原因,“怡亚通医疗设备供应链管理服务项目” 的募集资金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订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专户进行存储及使用,相关的募集资金在报告期内已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提取。本公司已于2008年4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使“怡亚通医疗设备供应链管理服务项目” 的使用专户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专户变更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专户。
另外,本公司于2008年12月10日将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00元从募集资金建行上海浦东分行专户转存至建行上海浦东分行下属金茂支行基本户中作为七天通知存款存储并获取利息。此次改变募集资金的存款方式仅为增加利息收入,募集资金未作他用。
本公司分别于2009年3月18日和5月12日将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0元和50,000,000元从建行上海浦东分行金茂支行的七天通知存款账户全部转回至募集资金建行上海浦东分行专户。同时于2009年5月12日将60,000,000元在通知存款账户中形成的利息收入343,875元转回至募集资金建行上海浦东分行专户。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下转A10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