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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3-005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3年4月12日以传真和E-MAIL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共有9名董事,7名董事亲自出席了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丁文江董事因公务出差委托朱红军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彭胜浩董事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雯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161,804,560.85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30,940,331.65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3,094,033.17元,减去分配股东2011年度现金红利287,347,231.60元,加上母公司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604,408,227.71元,母公司实际可分配利润524,907,294.59元;经董事会讨论,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提出如下分配预案:以2012年度末总股本1,436,736,1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43,673,615.80元(含税),余额381,233,678.79元予以结转并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聘任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审计费用的情况

      2012年度,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工作,年度审计费用为145万元,上述费用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接受审计子公司数量和审计工作业务量支付。

      (2)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2013年度,公司拟决定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本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公司2012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防范财务风险,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 对公司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坏账计提标准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将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坏账计提标准为“占应收款项余额10%且金额在4000万元以上”变更为“占应收款项余额2%且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开始适用时间从2012年1月1日起。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12 年度和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临2013-009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详见“临2013-010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层201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层201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临2013-0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有关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考虑到彭胜浩董事个人身体原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决定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对彭胜浩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拟聘任陆卫达先生(简历见附1)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至2014年5月10日)。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关于召开公司2O12年度股东大会的决定(详见临2013-007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6日

      附1:陆卫达先生简历

      陆卫达先生:51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师。现任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紫丹食品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包装技术协会柔性版分会副理事长、上海市印刷行业协会常务理事。曾任上海第二印刷机械厂厂长助理、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副总经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3-006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2013年4月12日以传真方式与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共有3名监事,3名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由孙宜周监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期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状况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2年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3、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客观、真实和公允,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其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4、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对该报告无异议。

      5、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1-3月的财务状况。

      6、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相互担保协议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是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该担保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可实施,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3-007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O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30日上午9: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申富路618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重大提案:

      1、 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4、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 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关于聘任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5月30日上午9:30

      3、会议地点: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申富路61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4、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聘任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截止2013年5月22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13年5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2:30-16:3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也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上海市虹桥路2272号虹桥商务大厦7楼C座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电话:(021)62377118

      联系传真:(021)62377327

      2、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2013年5月30日召开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请在表中授权对议案投的是: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签名: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3-008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内容及对公司影响

      为防范财务风险,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 对公司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坏账计提标准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将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坏账计提标准为“占应收款项余额10%且金额在4000万元以上”变更为“占应收款项余额2%且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开始适用时间从2012年1月1日起。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12 年度和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意见。

      (下转A1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