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王福琴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郑怡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欧晓龙 |
公司负责人王福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欧晓龙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2,229,620,960.40 | 2,232,066,845.37 | -0.1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959,043,416.30 | 928,123,477.35 | 3.3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68 | 1.63 | 3.07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5,160,818.23 | -68.13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6 | -76.00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8,033,128.66 | 48,033,128.66 | 2.6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42 | 0.0842 | 2.6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04 | 0.0804 | -3.6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42 | 0.0842 | 2.6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04 | 5.04 | 减少0.68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82 | 4.82 | 减少0.9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447,210.7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1,92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89,313.02 |
| 所得税影响额 | -723,185.8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872.33 |
| 合计 | 2,177,130.2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8,002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 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 388,161,764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378,997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何晓阳 | 12,682,02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834,087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叶宇 | 3,081,88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林秋燕 | 2,902,506 | 人民币普通股 | |
| 蒋菊珍 | 1,676,772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原绍彬 | 1,57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汤静 | 1,547,865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 | 1,255,109 | 人民币普通股 |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 预付款项 | 10,718,331.50 | 4,979,347.47 | 5,738,984.03 | 115.26% |
| 短期借款 | 40,000,000.00 | 120,000,000.00 | -80,000,000.00 | -66.67% |
| 应付票据 | - | 28,298,204.29 | -28,298,204.29 | -100.00% |
| 应交税费 | 15,934,200.54 | 32,589,769.93 | -16,655,569.39 | -51.11% |
| 应付股利 | 17,801,654.78 | 688,465.07 | 17,113,189.71 | 2485.7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171,100.00 | 88,684,400.00 | -66,513,300.00 | -75.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0,479,166.67 | - | 150,479,166.67 | 不适用 |
,变动原因:
(1)预付款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预付货款及工程款增加。
(2)短期借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提前偿还借款8,000万元。
(3)应付票据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已全部到期支付。
(4)应交税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税款入库。
(5)应付股利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3年3月21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宣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截止报告期末股利尚未支付。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偿还部分长期借款。
(7)其他流动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发行1年期到期偿还本息的短期融资券1.5亿元。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 财务费用 | 3,732,384.17 | 7,480,527.48 | -3,748,143.31 | -50.11% |
| 投资收益 | -447,527.23 | 6,168,565.08 | -6,616,092.31 | -107.25% |
| 营业外收入 | 2,927,872.38 | 1,358,626.09 | 1,569,246.29 | 115.50% |
| 营业外支出 | 29,428.62 | 1,833,453.60 | -1,804,024.98 | -98.3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8,033,128.66 | 46,790,332.08 | 1,242,796.58 | 2.66% |
变动原因:
(1)财务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借款本金减少导致利息减少。
(2)投资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12年4月20日[2012]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00号仲裁裁决结果,我司无法对应收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的收益金额做出合理估计,故本报告期我司未确认应收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的收益,对实际收到的600万元全部冲减其他应收款,而上年同期我司确认收益530万元。
(3)营业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取得转让荷花池经营权收入。
(4)营业外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因清江店终止经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产生赔偿款。
(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说明:根据2012年4月20日[2012]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00号仲裁裁决结果,我司无法对应收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的收益金额做出合理估计,故本报告期我司未确认应收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的收益,对实际收到的600万元全部冲减其他应收款,并计提流转税及所得税约200万元,而上年同期公司确认收益530万元。剔除该因素影响同口径比较,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6.91%。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160,818.23 | 110,342,111.45 | -75,181,293.22 | -68.1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535,349.15 | -54,074,324.07 | 25,538,974.92 | 不适用 |
变动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支付供应商货款较上年同 期增加。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债券1.5亿元,以及本报告期公司偿还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1.26亿元。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四川省住信房屋拆迁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拆迁安置合同纠纷
本案基本情况详见以前年度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报告期内本案无新进展情况。
2、关于本公司与太平洋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合作合同仲裁及诉讼纠纷
本案基本情况详见以前年度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报告期内本案无新进展情况。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5年公司控股股东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厦")收购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承诺:茂业商厦及茂业商厦关联方在茂业商厦成为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后,将不在成都及四川其他地区、不再在重庆地区开展与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同及相似的业务。茂业商厦于2005年6月10日做出该承诺且长期有效,截止至报告期期末,茂业商厦严格履行了该项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条件和程序实施现金分红方案。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该议案已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3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福琴
2013年4月25日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