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刘顺达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王宪周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陈崧 |
公司负责人刘顺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宪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崧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千元) | 280,650,707.00 | 271,214,243.00 | 3.4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千元) | 42,426,753.00 | 41,490,236.00 | 2.2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19 | 3.12 | 2.24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千元) | 7,975,417.00 | 77.22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60 | 76.47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 937,959.00 | 937,959.00 | 142.0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05 | 0.0705 | 142.2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35 | 0.0635 | 186.0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05 | 0.0705 | 142.2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4 | 2.24 | 增加1.25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1 | 2.01 | 增加1.2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609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26,24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23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4,717 |
| 所得税影响额 | -58,07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63 |
| 合计 | 93,08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03,156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 4,038,977,414 | 人民币普通股 |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3,265,848,919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
| 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 | 1,296,012,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81,872,927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260,988,672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239,9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69,097,023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上海彤卉实业有限公司 | 16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融汇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16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国大唐海外(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480,680,000股,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股份中,占公司总股本约3.61%;故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共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4,619,657,414股,合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约34.71%。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增加约116%,主要是因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带息债务增加以及煤炭价格下降、采购支出同比减少的综合影响;
(2)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约38%,主要是因为客户使用票据结算量减少;
(3)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期末应收股利比期初增加约278%,主要是因为出售重庆渝能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合并范围变化的影响;
(4)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约74%,主要是因为出售重庆渝能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合并范围变化的影响;
(5)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期末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增加约68%,主要是因为本公司发行了超短期融资券30亿元;
(6)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期管理费用比上期增加约40%,主要是因为煤化工板块企业陆续投产进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增加;
(7)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期营业外收入比上期减少约55%,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
(8)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期所得税费用比上期增加约74%,主要是因为盈利增长导致所负担的税费增加;
(9)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期增加约142%,主要是因为煤炭价格下降、毛利率升高、盈利能力增强;
(10)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增加约77%,主要是由于煤炭价格下降、采购支出减少;
(11)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减少约45%,主要是由于本期新增带息债务同比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2]1611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公司债券。于2013年3月29日,2012年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票面利率为5.10%。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310,037,5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1元(含税),派发股息总额约为人民币1,331,004千元。
上述提议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顺达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3-023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发电”或“公司”)第七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于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以书面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5名,实际参加董事15名,符合《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批准《关于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批准《关于与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租赁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3票
(1)同意公司与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大唐租赁公司”)签署《租赁业务合作协议》(“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3年,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同意大唐租赁公司向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火电、水电、风电、循环经济等领域的项目建设提供年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金融租赁支持,综合租赁费率将等于或优于国内其他金融租赁公司;
(3)同意将签订租赁协议及其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鉴于大唐租赁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集团”)之子公司,故大唐租赁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签署租赁协议事项将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就本决议事项放弃表决。
董事 (包括独立董事) 认为上述交易事项乃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有关租赁协议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
3、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技改工程招投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3 票
(1)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就技改工程项目、特许经营项目、节能技术项目(以下统称“技改工程项目”)开展项目招标工作,2013年度预计技改工程项目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5亿元,其中包括项目工程设计、设备供货、施工组织设计、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试运、投产及售后服务工作;
(2)鉴于预期公司控股股东大唐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大唐环境公司”)或其子公司将参与技改工程项目投标,同意公司严格履行招投标的评审程序,大唐环境公司或其子公司在投标价格低于同类产品市场平均价,且综合评分第一的情况下经公示无异后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中标合同;
(3)由于大唐环境公司或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以招投标形式参与进行,具体评标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对与大唐环境公司或其子公司年内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暂按技改工程项目总金额预计。由于公司及其子公司技改工程涉及项目较多,待每次招标结果公布后,如中标单位为大唐环境公司或其子公司,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关披露程序;
(4)鉴于大唐环境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大唐集团之子公司,故大唐环境公司或其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考虑到上述技改工程招投标发生一方如为大唐环境公司或其子公司,该事项将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就本决议事项放弃表决。
董事 (包括独立董事) 认为上述交易事项将经过招投标方式进行且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截至本公告日,大唐环境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已中标河北大唐国际迁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及大唐国际张家口发电厂1、2、4、7号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并签署相关协议,有关协议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4、审议批准《关于委托中水物资公司进行生产物资集中采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3 票
(1)同意本公司与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中水物资公司”)签署“物资集中采购框架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2)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于合同有效期限内通过物资公司集中采购技改项目所需设备,生产备品配件以及大宗消耗性材料,合同期内集中采购所涉及的项目采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3)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向中水物资公司支付集中采购相关的管理服务费,中水物资公司承诺,其供货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收取的相关管理服务费用将不高于向独立第三方及大唐集团其他公司提供相同服务的费用,管理服务费用为采购金额的3%-5%。
鉴于中水物资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大唐集团之子公司,故中水物资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上述签署物资集中采购框架合同事项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故关联董事已就本决议事项放弃表决。
董事 (包括独立董事) 认为上述交易事项乃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待有关合同签署后,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发布公告。
5、审议批准《关于为云南大唐国际勐野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同意公司根据其全资子公司云南大唐国际勐野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勐野江水电公司”)的实际需要为其融资提供全额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用于勐野江水电站建设和偿还到期借款;
(2)同意将公司为勐野江水电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待有关担保协议签署后,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发布公告。
6、审议批准《关于转让北京金融街金颐园(四合院)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3 票
(1)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金融街F区10-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四合院项目”)转让予大唐集团;
(2)同意以四合院项目评估价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其中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9805.60万元,在建工程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3629.51万元;
(3)同意公司与大唐集团签署四合院项目转让合同及合同主要内容。
鉴于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合共拥有公司约34.71%的股份,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大唐集团为公司关联人士,故公司向大唐集团转让北京金融街金颐园(四合院)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的事宜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就本决议事项放弃表决。
董事 (包括独立董事) 认为上述交易事项乃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有关上述转让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鉴于前述2、5项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确定的时间及内容适时发出相应的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3-024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签署“租赁业务合作协议”及其项下交易构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认为,“租赁业务合作协议”及其项下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不具有排他性,本公司不会因该等协议及其项下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3年4月25日,公司与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大唐租赁公司”)签署了“租赁业务合作协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全部12名非关联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刘顺达先生、胡绳木先生及方庆海先生就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签署“租赁业务合作协议”及其项下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将就该项议案于公司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包括独立董事)认为:签署“租赁业务合作协议”属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及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其他 | 大唐租赁公司 | 年度100亿元 | 6亿元 | / | / |
| 合计 | / | 年度100亿元 | 6亿元 | / | / |
注:2013年4月10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与大唐租赁公司签署了租赁成本为6亿元(“人民币”,下同)的“融资租赁合同”。详情参见本公司于2012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载关联交易公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大唐租赁公司,是大唐集团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约为10亿元。主营业务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等。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于本公告日,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合共持有本公司约34.71%的已发行股本;同时大唐租赁公司是大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大唐租赁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故签署“租赁业务合作协议”及其项下交易构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大唐租赁公司是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自2012年12月成立以来已与本公司及其他公司开展了多笔融资租赁业务,交易双方严格履行合同或协议内容,未出现重大违约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与大唐租赁公司签署“租赁业务合作协议”,大唐租赁公司将本公司作为重要客户和长期业务合作伙伴,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本公司提供优质的金融租赁服务和支持。
2、大唐租赁公司按照金融租赁公司经营原则,于协议有效期内,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火电、水电、风电、循环经济等领域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提供每年总金额不超过100亿元的金融租赁支持。具体业务发生时,将另行签订具体融资租赁合同。
3、大唐租赁公司利用自身的金融专业优势,为本公司提供投融资顾问、财务顾问、融资租赁咨询和交易安排等经济咨询服务。
4、大唐租赁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和不同租赁产品结构特点,给予本公司最优惠的租赁费率,综合租赁费率将等于或优于国内其他金融租赁公司。
5、协议有效期: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6、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后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该协议仍然有效。任何协议一方均不得擅自对该协议进行单方面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7、协议经双方内部权力机构批准,且签署并盖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租赁业务合作协议”,公司能获得等于或较市场利率更低的融资支持及相关融资服务,有助于控制及降低公司整体资金成本;同时,大唐租赁公司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运营情况有较深入的了解,有助于提供较其他融资租赁公司更为方便、高效、快捷的融资租赁服务,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
公司与大唐租赁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本公司不会因该等协议及其项下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七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