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徐建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清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 营业收入(元) | 1,088,235,679.43 | 37,490,277.60 | 1,028,981,349.44 | 5.7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1,727,718.39 | -51,934,456.67 | -48,306,493.36 | -27.7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8,917,175.61 | -52,058,732.28 | -51,971,053.53 | -32.6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81,537,221.86 | -38,701,629.05 | -331,665,374.41 | -45.1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25 | -0.13 | -30.7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25 | -0.13 | -30.7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1% | -4.84% | -2.16% | -0.25% |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 总资产(元) | 6,733,035,192.70 | 2,310,799,992.31 | 6,849,374,436.83 | -1.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384,861,565.78 | 1,047,044,444.37 | 2,469,834,284.17 | -3.4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885.01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012,253.32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45,453.88 | |
| 所得税影响额 | 1,305,832.71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1,375.50 | |
| 合计 | 7,189,457.22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4,164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新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50.79% | 106,654,425 | 106,654,425 | ||
|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7.62% | 16,011,525 | 0 | ||
|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34% | 13,317,750 | 0 | ||
| 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公司 | 国有法人 | 4.57% | 9,607,350 | 0 | ||
| 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8% | 4,994,250 | 0 | ||
|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46% | 3,064,407 | 0 | ||
| 中国银行-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97% | 2,030,253 | 0 | ||
| 中国工商银行-华泰柏瑞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1% | 1,705,761 | 0 | ||
| 姚军 | 境内自然人 | 0.79% | 1,664,700 | 0 | ||
| 中国银行-诺德优选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6% | 1,593,628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 16,011,525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11,525 | |||
|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13,317,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17,750 | |||
| 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公司 | 9,607,350 | 人民币普通股 | 9,607,350 | |||
| 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4,994,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94,250 | |||
|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 3,064,407 | 人民币普通股 | 3,064,407 | |||
| 中国银行-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2,030,253 | 人民币普通股 | 2,030,253 | |||
| 中国工商银行-华泰柏瑞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05,761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5,761 | |||
| 姚军 | 1,664,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4,700 | |||
| 中国银行-诺德优选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93,628 | 人民币普通股 | 1,593,628 | |||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23,045 | 人民币普通股 | 1,223,045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股东中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与华泰柏瑞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同一基金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2、上述股东中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与华泰柏瑞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同一基金公司,其他股东间不存在一致行动的情形,其他股东的情况未知。 |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下降了45.65%,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货款所致;
应收票据余额较年初下降了30.44%,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到期兑现所致;
预付账款余额较年初增长了225.59%,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设备款、材料款所致;
预收账款余额较年初下降了69.26%,主要是报告期内预收账款转应收账款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了42.36%,主要是报告期内发放上年度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应付利息较年初下降了92.78%,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公司债利息所致;
长期借款较年初增长了58.7%,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借款所致;
股本较年初增长了72.38%,主要是报告期内发行股份购买中建商混、天津新纪元、山东建泽股权所致;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1.66%,主要是报告期内对外销售产品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了52.15%,主要是报告期较上年同期生产规模扩大、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了65.28%,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回货款所致;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了82.52%,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税收返还及政府拆迁补偿款所致;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47.79%,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拆迁工程款;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25.50%,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保险赔款及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了52.94%,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付款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00%,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减少所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58.33%,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投资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15.72%,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借款所致;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00%,主要是上年度发行债券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了57.29%,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到期借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公司拟向中建股份、中建一局、中建二局、中建三局、中建四局、中建五局、中建六局及中建八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商品混凝土业务的相关资产,包括:
1、本公司向中建股份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建商混40.80%股权,向中建三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建商混40.80%股权,向中建一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建商混1.29%股权,向中建二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建商混1.29%股权,向中建四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建商混5.60%股权,向中建五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建商混10.23%股权。
2、本公司向中建六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新纪元100%股权。
3、本公司向中建八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山东建泽55%股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将通过询价方式向除本次交易对方之外的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提高重组效率。
(三)本次交易的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2013年3月1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3]191号《关于核准新疆西部建设有限公司向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2013年3月21日,本公司本次交易对方中建股份、中建一局、中建二局、中建三局、中建四局、中建五局、中建六局、中建八局发行股份已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证券登记确认书》。
2013年4月8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在深交所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本公司拟向中建股份、中建一局、中建二局、中建三局、中建四局、中建五局、中建六局及中建八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商品混凝土业务的相关资产取得证监会核准批复 | 2013年03月05日 |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03-05/62181345.PDF |
| 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 | 2013年03月21日 |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03-21/62235504.PDF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 一、中国建筑总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次重组完成后,西部建设将成为本公司在商品混凝土业务领域的上市平台和资本运作平台,本公司保证在遵守有关上市公司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支持西部建设做大做强主营业务。2、本公司承诺,在对西部建设拥有控制权期间,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与西部建设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组织、经济实体的控制权。3、本公司在本函中所作的声明、保证及承诺将适用于本公司控制的除了西部建设之外的所有其他企业,本公司将依法促使该等企业按照与本公司同样的标准遵守以上保证及承诺事项。二、为了规范并减少与西部建设之间的关联交易事宜,中建总公司承诺:1、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西部建设的独立法人地位,善意、诚信的行使作为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保证不干涉西部建设在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保证不会利用控制地位促使西部建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机构或人员作出任何可能损害西部建设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或行为。2、本公司保证在遵守有关上市公司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等法律法规并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西部建设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3、对于西部建设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发生的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督促交易各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部建设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合理的商业条件进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要求或接受西部建设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方更为优惠的条件。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及善意地履行与西部建设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绝不向西部建设谋求任何超出协议之外的利益。4、以上声明、保证及承诺适用于本公司控制的除了西部建设之外的所有其他企业,本公司将依法促使该等企业按照与本公司同样的标准遵守以上保证及承诺事项。如以上声明、保证事项与事实不符,或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保证及承诺事项,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西部建设及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 | 2013年04月03日 | 签署后立即生效,且在本公司对西部建设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 严格履行 |
| 中建股份、中建一局、中建二局、中建三局、中建四局、中建五局、中建六局及中建八局 | 一、交易对方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本次交易对方本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二、交易对方关于标的公司利润补偿的承诺:鉴于本次西部建设拟购买标的资产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盈利预测补偿的相关要求,西部建设与中建股份等八家法人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进行了约定,根据上述协议,考虑到本次交易于2013年度实施完毕,盈利补偿期间为2013 年、2014年、2015年。交易对方已向西部建设保证,盈利补偿期间,标的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西部建设的净利润合计数,不低于标的公司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所对应的同期合计预测净利润数。否则,交易对方同意就差额部分依据协议约定给予西部建设补偿。 | 2013年04月03日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无 |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是 |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为避免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新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于2001 年10 月30 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书》,自承诺书出具后,建工集团未发生违反同业竞争承诺的事项或情形。2008 年1 月25 日,建工集团再次出具《新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 ||||
| 解决方式 | 一、1、建工集团保证截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建工集团及其除股份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或子企业(以下称“下属企业”)目前均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2、建工集团保证自本承诺书出具之日起,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将不增加其对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以避免对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建工集团保证将促使建工集团的下属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3、如发生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拥有与股份公司之生产经营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性资产的情形,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将把该等资产以托管、租赁的方式交由股份公司经营管理,或由股份公司收购、兼并,或通过股份认购的方式逐步投入股份公司,或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4、建工集团将不利用其对股份公司的控股关系进行损害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中除建工集团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5、建工集团之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兼任股份公司除董事、监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6、对于由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本身研究开发、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合作而开发的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股份公司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7、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如拟出售其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股份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建工集团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股份公司的条件不逊于建工集团向任何独立第三人提供的条件。8、如果发生本承诺书第6、7 项的情况,建工集团承诺会尽快将有关新技术、新产品或欲出售或转让的资产或业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股份公司,并尽快提供股份公司合理要求的资料。股份公司可在接到通知后六十天内决定是否行使有关优先生产或购买权。9、建工集团确认并向股份公司声明,建工集团在签署本承诺书时是代表其本身及其下属企业签署的。10、建工集团确认本承诺书旨在保障股份公司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11、建工集团确认本承诺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12、本承诺书自盖章之日起生效。 |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经核查,以上承诺均严格履行 |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0% | 至 | 40% |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8,759 | 至 | 13,625 |
|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9,731.98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董事会关于业绩变动、亏损、扭亏为盈的原因说明。如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应当予以声明并对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合理分析。 | ||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建林
201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3-029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内部审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4月23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申泽强先生、库热西.艾孜孜先生的辞职报告,申泽强先生、库热西.艾孜孜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根据相关规定,辞呈自送达董事会当日生效。
申泽强先生、库热西.艾孜孜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到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4月23日收到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樊怡女士的辞职报告,樊怡女士因已达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及董事会谨向申泽强先生、库热西.艾孜孜先生、樊怡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3-030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通知各董事。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的内容、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代理董事长沈东新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经选举,同意董事邵继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名誉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选举,同意董事吴文贵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选举,增补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如下: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邵继江先生、董事吴文贵先生、董事陶智先生、董事赵新军先生、董事沈东新先生、独立董事陈亮先生组成,其中董事邵继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亮先生、独立董事占磊先生、董事吴文贵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陈亮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于雳女士、独立董事占磊先生、董事吴志旗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于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于雳女士、独立董事占磊先生、董事吴志旗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磊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四、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向卫平先生、胡立志先生、曾昭德先生、王军先生、何云军先生、李明杰先生为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3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六、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赵亚萍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赵亚萍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七、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130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新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后附:向卫平先生、胡立志先生、曾昭德先生、王军先生、何云军先生、李明杰先生、赵亚萍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附件:
向卫平先生:
中国国籍,男,汉族,1973年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工程总承包公司物资部经理,中建三局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武昌站站长、副总经理,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荣获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先进职工、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优秀员工,四川省建筑业优秀企业家、优秀经理,四川省混凝土协会优秀企业家(连续三年),2012年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郫县委员会委员。
向卫平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胡立志先生:
中国国籍,男,汉族,1973年生,EMBA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工程总承包公司荆门石化项目党支部副书记,中建三局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青山站站长、副总经理,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荣获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先进职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劳动模范、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胡立志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曾昭德先生:
中国国籍,男,汉族,1963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工程总承包公司郑州分公司经理兼党委书记,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工程总承包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荣获湖北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武汉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青年才俊,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劳模、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曾昭德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王军先生:
中国国籍,男,汉族,197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工程总承包公司混凝土供应站总工程师、中建三局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混凝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硅酸盐学会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分会理事、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技术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曾荣获湖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一次、三等奖一次,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二等奖,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科技成果三等奖两次,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青年科技奖、“十五”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
王军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何云军先生:
中国国籍,男,汉族,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工程总承包公司混凝土供应站副站长,中建三局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荣获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十大杰出青年”、武汉市混凝土协会“先进个人”等荣誉。
何云军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李明杰先生:
中国国籍,男,回族,1973年生,大学专科学历,清华大学建筑施工总裁班结业,湖南大学MBA研究生在读,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筑五局第三建筑安装公司市场部副部长,中国建筑五局第三建筑安装公司混凝土分公司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湖南中建五局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曾荣获中国混凝土行业优秀企业家、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四优”共产党员、中国建筑五局优秀经营管理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李明杰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赵亚萍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2001年10月至2008年2月在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分公司任主管会计;2008年3月至2012年2月在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奎屯分公司、奎屯市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在阜康市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总监;2013年4月在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任纪检监察审计部副部长。
赵亚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3-031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通知各监事。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会议的内容、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朱子君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选举,同意朱子君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二、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3-032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