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2013-025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继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294,379,326.57 | 260,624,268.92 | 12.9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9,737,963.51 | 30,161,195.73 | 31.7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9,120,608.53 | 30,120,643.80 | 29.8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7,119,373.06 | 5,024,078.48 | 1,235.9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4 | 0.056 | 32.1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4 | 0.056 | 32.1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9% | 1.58% | 0.41% |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2,603,819,062.49 | 2,516,580,820.58 | 3.4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016,939,468.01 | 1,977,201,504.50 | 2.0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2,956.85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65,100.00 | |
| 所得税影响额 | 109,956.91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44.96 | |
| 合计 | 617,354.98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1,415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赵继增 | 境内自然人 | 34.45% | 186,041,936 | 186,041,936 | ||
| 张广智 | 境内自然人 | 6.78% | 36,615,900 | 33,320,469 | ||
| 牛俊高 | 境内自然人 | 6.69% | 36,141,904 | 33,973,390 | ||
| 李苗春 | 境内自然人 | 5.18% | 27,965,540 | 25,448,641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其他 | 2.52% | 13,599,471 | 0 | ||
| 郝不景 | 境内自然人 | 2.3% | 12,442,296 | 11,695,758 | ||
| 赵世杰 | 境内自然人 | 2.24% | 12,086,800 | 11,361,592 | ||
| 新疆天图兴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2% | 11,989,200 | 11,989,200 | ||
| 汪正峰 | 境内自然人 | 1.76% | 9,479,844 | 8,911,053 | ||
| 王永华 | 境内自然人 | 1.61% | 8,682,000 | 8,682,00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13,599,471 | 人民币普通股 | 13,599,471 |
| 张广智 | 3,295,431 | 人民币普通股 | 3,295,431 |
| 李苗春 | 2,516,899 | 人民币普通股 | 2,516,899 |
| 牛俊高 | 2,168,514 | 人民币普通股 | 2,168,514 |
| 易方达基金公司-农行-中国农业银行离退休人员福利负债 | 1,81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13,800 |
| 昆山市天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9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50,000 |
| 林惠芳 | 93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38,000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801,602 | 人民币普通股 | 801,602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77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78,700 |
| 陈列 | 753,885 | 人民币普通股 | 753,885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王永华及其妻子间接持有新疆天图兴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合计为76%;未知其他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较年初降低32.77%,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较大所致。
2、应收利息:较年初增长119.12%,主要系季度末银行定期存款尚未结息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降低32.29%,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收回土地保证金所致。
4、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34.12%,主要系报告期内母公司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5、应付票据:较年初增长35.54%,主要系报告期内自开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长31.69%,主要系报告期末尚未发放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7、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增长35.4%,主要系报告期末应收利息增加较多,提取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长78.51%,主要系报告期内增值税增幅较大,相应附加税增加所致。
9、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38.06%,主要系人员工资和运输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较多所致。
10、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51.34%,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1、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57.72%,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增加较多所致。
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31.75%,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及公司大力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毛利率增加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6,209.5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现款采购方式减少及子公司收回土地保证金所致。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降低95.69%,主要系报告期内无重大投资活动。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945.7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3年第8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3年第8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 2013年04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016公告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赵继增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为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9%。3、在北京利尔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4、离职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从事与北京利尔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在离职后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0年04月23日 | 2010年4月23日-2024年4月22日 | 严格遵守了承诺 |
| 张广智、李苗春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为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9%。3、在北京利尔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4、离职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从事与北京利尔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在离职后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0年04月23日 | 2010年4月23日-2023年4月22日 | 严格遵守了承诺 | |
| 牛俊高、赵世杰、郝不景、汪正峰、张建超、谭兴无、李洪波、丰文祥、寇志奇、何会敏、周磊、戴蓝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为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6%。3、在北京利尔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4、离职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从事与北京利尔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在离职后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0年04月23日 | 2010年4月23日-2028年4月22日 | 严格遵守了承诺 | |
| 毛晓刚、王建勇、刘建岭、杜宛莹、韩峰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为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6%。3、在北京利尔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4、离职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从事与北京利尔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在离职后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0年04月23日 | 2010年4月23日-2031年4月22日 | 严格遵守了承诺 | |
| 新疆天图兴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本单位持有公司股份中的287.52万股解除锁定,可转让,持有的其余299.73万股股份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本单位持有公司股份中的299.73万股解除锁定,可转让。 | 2010年04月23日 | 2010年4月23日-2013年4月22日 | 严格遵守了承诺 | |
| 王永华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中的208.2万股解除锁定,可转让,持有的其余217.05万股股份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中的217.05万股解除锁定,可转让。 | 2010年04月23日 | 2010年4月23日-2013年4月22日 | 严格遵守了承诺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赵继增、张广智、李苗春、牛俊高、赵世杰、郝不景、汪正峰、张建超、寇志奇、谭兴无、李洪波、丰文祥、何会敏、戴蓝追加承诺 | 本人所持有的北京利尔股票,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北京利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之日(即北京利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报告书公告之日),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北京利尔股票。(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指的是公司于2012年7月25日公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中对应的项目。) | 2012年07月27日 | 2012年7月27日-北京利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报告书公告之日 | 严格遵守了承诺 |
| 赵继增、张广智、李苗春、牛俊高、赵世杰、郝不景、张建超、谭兴无、李洪波、丰文祥、寇志奇、何会敏、戴蓝追加承诺 | 作为北京利尔发起人股东,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支持赵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继增之子,赵继增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的增持行为,自愿承诺:自赵伟先生初次增持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北京利尔股票。 | 2013年01月04日 | 2012年12月31日-2013年6月30日 | 严格遵守了承诺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否 |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严格履行了承诺 |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 | 至 | 30% |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6,048.79 | 至 | 7,863.43 |
|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048.79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无 | ||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继增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