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华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蔡建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光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294,777,790.71 | 283,196,992.41 | 4.0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016,036.17 | 25,172,524.99 | 11.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7,675,465.22 | 25,130,024.99 | 10.1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67,011,638.15 | -16,713,199.22 | -1,497.6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67 | 0.1398 | -16.5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67 | 0.1398 | -16.5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7% | 4.19% | -2.22% |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747,707,247.32 | 1,619,536,189.54 | 7.9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33,624,488.82 | 1,405,608,452.65 | 1.9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00,671.71 | |
| 所得税影响额 | 60,100.76 | |
| 合计 | 340,570.95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9,954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晋江万兴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31% | 84,744,000 | 84,744,000 | ||
| 荣通国际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3.24% | 31,770,000 | 31,770,000 | ||
| 泉州恒大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11% | 31,464,000 | 31,464,000 | ||
| 华佳发展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6.75% | 16,200,000 | 16,200,000 | ||
| 晋江市远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27% | 10,242,000 | 10,242,000 | ||
| 福建润亨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3% | 5,580,000 | 5,580,000 | ||
| 中国农业银行-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2% | 1,487,100 |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体万能 | 其他 | 0.42% | 1,016,100 |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9L-FH001深 | 其他 | 0.42% | 1,010,000 | |||
| 蔡国才 | 境内自然人 | 0.33% | 796,088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中国农业银行-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87,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7,100 |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体万能 | 1,016,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6,100 |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9L-FH001深 | 1,0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0,000 | |||
| 蔡国才 | 796,088 | 人民币普通股 | 796,088 | |||
| 中国建设银行-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60,377 | 人民币普通股 | 760,377 | |||
| 野村资产管理株式会社-野村中国投资基金 | 657,381 | 人民币普通股 | 657,381 | |||
| 史双富 | 5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50,000 | |||
| 野村证券株式会社 | 520,647 | 人民币普通股 | 520,647 | |||
| 费永平 | 500,801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801 |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深 | 461,693 | 人民币普通股 | 461,693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与公司限售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与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 |||||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主要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 项目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应收账款 | 114,712,825.17 | 67,609,885.23 | 69.67 | 主要系本期未结算货款增加所致。 |
| 预付款项 | 153,062,345.05 | 91,060,142.09 | 68.09 | 主要系本期预付皮料采购款和募投项目工程款增加所致。 |
| 存货 | 646,014,910.17 | 477,193,874.50 | 35.38 | 主要系本期原材料采购量增加及半成品增加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542,292.04 | - | 主要系本期原材料采购量增加,期末待抵扣进项税金(预计在一年内抵扣)转入其他流动资产列示所致。 | |
| 在建工程 | 59,825,631.09 | 43,028,538.64 | 39.04 | 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的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12,798.45 | 1,111,431.01 | 36.11 | 主要是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对应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
| 短期借款 | 154,555,484.91 | 51,383,271.00 | 200.79 | 主要系本期原材料采购量增加,资金需求增加,增加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
| 应付利息 | 173,600.87 | 117,559.27 | 47.67 | 主要系本期银行短期借款增加,计提利息增加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20,000.00 | 914,887.08 | -54.09 | 主要系本期公司围墙、大门重建完工,结转拆迁补偿款所致。 |
2、主要损益项目分析
| 项目 | 2013年度1-3月 | 2012年度1-3月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销售费用 | 1,215,833.49 | 835,147.71 | 45.58 | 主要系本期工资及销售运费增加所致。 |
| 财务费用 | -515,121.07 | 2,408,872.55 | -121.38 | 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增加及银行贷款减少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
| 资产减值损失 | 2,486,475.50 | 1,259,752.11 | 97.38 | 主要是期末应收账款增加对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400,671.71 | 50,000.00 | 701.34 | 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政府补助、补贴款增加所致。 |
3、现金流分析
| 项目 | 2013年度1-3月 | 2012年度1-3月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7,011,638.15 | -16,713,199.22 | -1,497.61 | 主要系报告期购买原材料支付的款项增加较多及销售货款回款减少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446,895.28 | -16,897,081.01 | -56.5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募投项目的建设,支付工程款较多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227,917.16 | 51,538,574.53 | 98.35 | 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0,490,476.45 | 18,205,629.71 | -1,146.33 | 主要系报告期购买原材料支付的款项增加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股东晋江万兴投资有限公司、泉州恒大投资有限公司、晋江市远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荣通国际有限公司、华佳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润亨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晋江万兴投资有限公司、泉州恒大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荣通国际有限公司、华佳发展有限公司、晋江市远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润亨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资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0年09月16日 | 2012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6日 2012年5月7日至2013年5月7日 | 正常履行中 |
| 股东晋江万兴投资有限公司、泉州恒大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晋江万兴投资有限公司、泉州恒大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0年09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 股东晋江万兴投资有限公司、泉州恒大投资有限公司、晋江市远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荣通国际有限公司、华佳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润亨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 公司股东晋江万兴投资有限公司、泉州恒大投资有限公司、晋江市远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荣通国际有限公司、华佳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润亨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吴华春承诺将避免与本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如其与本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时,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以维护股份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将不利用其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为其在与股份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 2010年09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必须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超过股本总额的120%时,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 | 2012年07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 2012年06月29日 | 2012年6月29日至2013年6月28日 | 正常履行中 | |
|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承诺在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 2012年08月28日 | 2012年8月28日至2013年8月27日 | 正常履行中 | |
|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承诺在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日之前,及时将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2012年10月24日 | 2012年10月24日至2013年4月23日 | 正常履行中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是 |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不适用 |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 | 至 | 30% |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6,696.08 | 至 | 8,704.9 |
|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696.08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二季度的业绩增长,主要受益于公司产销量增加及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到期利息收入的增加。 | ||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无。
(六)证券投资情况
无。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3-010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3年4月13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上午10:00在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主持,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就本次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1.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公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就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9、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重大信息报告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修订后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关于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保荐机构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3-011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1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00元,总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7,606,335.9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72,393,664.0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5月份到帐,并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年5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39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及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经2012年6月29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经2012年7月26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7,785,281.42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经2012年8月28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1,188,679.67元以及银行上次结息日距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日该部分资金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次补充流动资金后,超募资金账户将无余额,公司同时注销了该超募资金账户。
经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瑞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福建瑞森已于2013年4月22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到201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23,890.0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余额为38,783.31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92%),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360万元。
本次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根据财务记载,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之日前,及时将人民币6,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监事会意见
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92%,使用期限自董事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福建瑞森已于2013年4月22日将上次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财务记载,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之日前,及时将人民币6,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福建瑞森已于2013年4月22日将上次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根据财务记载,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之日前,及时将人民币6,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省利息支出360万元。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福建瑞森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已于2013年4月22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
综上,兴业科技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2013年2月5日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已履行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本保荐机构同意兴业科技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保荐机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3-012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瑞森”)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1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00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606,335.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2,393,664.0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2年5月2日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39号)验证。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分别为“公司年150万张高档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项目”和“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瑞森”)。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2年6月29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2年6月12日本公司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同平安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安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津淮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存储和使用。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投资实施情况
截止201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计划已累计投入16,766.11万元,具体项目使用计划及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 公司年150万张高档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项目 | 19,978.21 | 10,185.76 |
| 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 | 40,205.23 | 6,580.35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0,183.44 | 16,766.11 |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6,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123.93万元(含超募资金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及支付银行手续费净额68万元)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2年12月31日均已执行完毕。
(3)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福建瑞森已于2013年4月22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到2013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7,833,135.36元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储。
(四)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目前建设尚未竣工,以及购买生产设备的付款是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故在项目实施期间将会出现闲置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拟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银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5、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投资风险、风险措施控制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应对其进行核查。
(5)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3、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将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兴业科技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2013年2月5日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综上,平安证券对兴业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七、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是鉴于银行理财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3-013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决议有效期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为不超过1.4亿元,在公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应对其进行核查。
5、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公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将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兴业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以符合相关规定,维护投资者利益。
综上,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兴业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六、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银行理财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下转A224版)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3-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