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3-15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邱光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章军荣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401,793,341.22 | 1,319,223,383.19 | 6.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2,861,926.19 | 159,676,916.07 | -16.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33,055,946.95 | 148,609,369.85 | -10.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48,771,379.73 | -17,419,461.48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 | 0.24 | -1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 | 0.24 | -1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8% | 2.04% | -0.36%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9,157,592,716.12 | 9,271,160,126.71 | -1.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981,333,139.66 | 7,848,471,213.47 | 1.6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357.98 | 主要为处置固定资产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54,189.0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5,013,234.83 | 公司本期向授信加盟商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718,560.26 | |
所得税影响额 | -63,473.60 | |
合计 | -194,020.76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35,201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森马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2.69% | 420,000,000 | 420,000,000 | |||||||
浙江森马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96% | 60,000,000 | 60,000,000 | |||||||
邱光和 | 境内自然人 | 7.16% | 48,000,000 | 48,000,000 | |||||||
邱坚强 | 境内自然人 | 4.78% | 32,010,638 | 32,010,638 | |||||||
邱艳芳 | 境内自然人 | 2.69% | 18,000,000 | 18,000,000 | |||||||
周平凡 | 境内自然人 | 2.69% | 18,000,000 | 18,000,000 | |||||||
戴智约 | 境内自然人 | 0.6% | 3,989,362 | 3,989,362 | |||||||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4% | 2,928,269 | ||||||||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 国有法人 | 0.32% | 2,124,599 | ||||||||
广东明珠养生山城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1% | 2,050,0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28,269 | 人民币普通股 | 2,928,269 | ||||||||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 2,124,599 | 人民币普通股 | 2,124,599 | ||||||||
广东明珠养生山城有限公司 | 2,0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50,000 | ||||||||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9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60,000 | ||||||||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 1,129,155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9,155 | ||||||||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40,000 | ||||||||
兴宁市众益福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662,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2,100 |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 5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0,000 |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 | 520,386 | 人民币普通股 | 520,386 | ||||||||
中国工商银行-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 499,999 | 人民币普通股 | 499,999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2、本公司控股股东森马集团持有森马投资39.33%股权,本公司部分员工及实际控制人邱光和的兄弟邱光平共持有森马投资60.67%的股权。 3、除前述关联关系外,未知公司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 报告期末 | 年初余额 | 增减金额 | 增减比例 |
应收账款 | 42,355.19 | 65,607.19 | -23,252.00 | -35.4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596.94 | 14,281.61 | -4,684.67 | -32.80% |
应付票据 | 13,492.51 | 41,003.87 | -27,511.36 | -67.09% |
预收款项 | 7,591.35 | 2,856.06 | 4,735.29 | 165.80% |
应付职工薪酬 | 3,424.88 | 7,202.01 | -3,777.13 | -52.4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843.26 | 1,338.70 | 1,504.56 | 112.39% |
(1)应收账款: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年初减少23,252万元,增长率-35.44%,主要系收回加盟商货款所致。
(2)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年初减少4,684.67万元,增长率-32.80%,主要系预付的部分购买商铺款项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3)应付票据: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27,511.36万元,增长率-67.09%,主要系公司按期支付了前期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4)预收款项:报告期末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4,735.29万元,增长率165.80%,主要因主要系预收加盟商夏装货款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减少3,777.13万元,增长率-52.45%,主要系公司在本期发放了2012年度的奖金所致。
(6)其他非流动负债: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1,504.56万元,增长率112.39%,主要系本期收到天津物流基地土地补偿款记入递延收益所致。
2.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金额 | 增减比例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877.50 | 14,787.37 | -8,909.87 | -60.25% |
(1)报告期内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8,909.87万元,增长比例-60.25%,主要系本期支付商铺购买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1、森马集团;2、邱光和、周平凡、邱坚强、邱艳芳、戴智约;3、森马投资;4、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森马投资的股东。 | 1、本公司控股股东森马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森马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前述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森马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前述股份。2、本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邱光和、周平凡、邱坚强、邱艳芳、戴智约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前述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前述股份。(2)在遵守第(1)项下的承诺前提下,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3、本公司股东森马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森马投资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前述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森马投资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前述股份。4、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森马投资的股东承诺:(1)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森马投资的股权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公司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森马投资股权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森马投资股权总数的25%。(2)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森马投资股权。(3)自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森马投资股权;及在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森马投资股权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持有的森马投资股权总数的50%;本人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 2011年03月11日 | 截止到本报告期末,前述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否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截止到本报告期末,前述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5% | 至 | 15%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1,113.39 | 至 | 28,565.18 |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4,839.28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2、部分过季商品的处理可能影响公司毛利率; 3、公司在产品研发、工业园建设、品牌推广及人才战略等方面投入较大,上述投入的效益短期内无法得到明显体现。 |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无。
六、证券投资情况
无。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3-13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在上海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4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邱光和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谢获宝、吴征、郭建南、陈劲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3-14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在温州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4月1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捷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反映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