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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3-011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孟庆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志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2013年1-3月2012年1-3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04,968,895.53229,534,758.78-1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256,326.895,658,950.774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488,903.534,984,995.68-30.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0,449,307.61-171,399,084.22111.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490.010246.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490.010246.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42%0.27%0.15%
     2013年3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196,244,251.012,220,586,668.76-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984,841,891.811,976,585,564.920.4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9,038.4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10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9,169.05 
    所得税影响额1,450,784.15 
    合计4,767,423.36--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37,391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孟庆南境内自然人29.8%165,672,000124,254,000  
    王丽丽境内自然人29.8%165,672,000124,254,000  
    孟凡博境内自然人8.98%49,920,00037,440,000  
    王凯境内自然人3.64%20,260,00010,130,000  
    黄勇境内自然人0.72%4,002,0002,001,00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0.17%943,6710  
    孟艳彬境内自然人0.14%784,7240  
    崔永清境内自然人0.11%625,5040  
    中国农业银行-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11%601,8000  
    林彬境内自然人0.11%595,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孟庆南41,418,000人民币普通股41,418,000
    王丽丽41,418,000人民币普通股41,418,000
    孟凡博12,480,000人民币普通股12,480,000
    王凯10,130,000人民币普通股10,130,000
    黄勇2,001,000人民币普通股2,001,00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943,671人民币普通股943,671
    孟艳彬784,724人民币普通股784,724
    崔永清625,504人民币普通股625,504
    中国农业银行-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01,800人民币普通股601,800
    林彬595,000人民币普通股595,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为夫妻关系。孟凡博先生系孟庆南先生与王丽丽女士之子;王凯先生系王丽丽女士之弟。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项目本报告期末(元)上年度期末(元)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应收利息-1,119,944.94-100.00%上年末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的定期存款利息在本期全部收回。
    其他应收款6,510,224.524,256,767.5252.94%主要系本期员工借支的备用金有所增加。
    预收款项586,105.91929,049.45-36.91%预收款项主要系子公司武汉凡谷职业技校所收取的学费,该学费在一年之内按月平均计入公司营业收入。
    项目本报告期(元)上年同期(元)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销售费用7,181,297.474,233,852.2969.62%主要系本期由公司负担运费的销售量增加,导致运杂费增加。
    财务费用-620,038.94-2,197,568.5671.79%主要是公司本期因外币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损失金额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2,701,569.423,153,862.74-185.66%本期因应收账款大幅减少而冲回了部分坏账准备。
    营业外收入6,239,357.51865,227.93621.12%主要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的金额有较大增加。
    所得税费用3,157,827.711,943,516.6562.48%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56,326.895,658,950.7745.90%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87,869,136.1196,957,950.64196.90%本报告期内到期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较大。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046,646.552,682,823.18498.13%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收回上年度缴存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及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较大。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074,141.887,287,485.1065.68%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支付的运杂费增加以及支付的员工备用金增加。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197,441.4031,965,284.44-90.00%本期购建固定资产结算金额大幅减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84,697.5522,732,805.71120.32%本公司将部分资金存为银行定期存款,反映在现金流量表为本期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将本期到期的上一年度定期存款反映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上述定期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反映为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42,509.76647,010.91-152.94%主要是公司本期因外币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损失金额增加。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2)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孟凡博先生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书》,均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007年12月07日长期有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承诺事项均得到了严格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公司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2012年03月13日12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承诺事项得到了严格履行。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不适用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不适用
    解决方式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不适用

    三、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60%-30%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854.711,495.74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136.77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预计本期营业收入减少以及产品毛利率下降所致。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孟庆南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3-012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25日以传阅审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八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八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鉴于王丽丽女士已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志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剩余任期一致;黄志峰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增补黄志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八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黄志峰先生简历

    黄志峰先生,1979年生,大专学历,1998年加入本公司,先后在机械部、计划部、电装部工作。黄志峰先生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志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3-013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3年5月16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0。

    5、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5月10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武汉凡谷电子6号楼2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公司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4、《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6、《关于对公司2012年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

    7、《关于对公司2013年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进行预测的议案》;

    8、《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确定2012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确定监事2012年薪酬的议案》;

    11、《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本次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黄本雄先生、张敦力先生、李光胜先生2012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第1项至第11项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内容详见2013年3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第12项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四、其他事项

    1、股东出席会议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武汉凡谷电子

    邮政编码:430200

    电话:027-5983 0202

    传真:027-5983 0204

    联系人:汪青、李珍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审议事项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1《公司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4《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对公司2012年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   
    7《关于对公司2013年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进行预测的议案》   
    8《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确定2012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确定监事2012年薪酬的议案》   
    11《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填表说明:

    请在每项议案“赞成”、“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