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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253版)

      

      

      

      

      

      

      

      

      

      

      

      

      

      

    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7,391.72 8,100.00 0 0

      

      19、公司名称:江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年3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宋慧娴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陵县郝穴镇永济路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

      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期

      财务状况: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9,907.44 1,000.00 0 0

      

      20、公司名称:隆回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年6月19日

      法定代表人:陈义生

      注册资本:81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南省隆回县桃洪镇桃洪中路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

      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期

      财务状况: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9,532.63 8,083.85 0 0

      

      21、公司名称:安仁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年5月29号

      法定代表人:宋慧娴

      注册资本:8100万元

      注册地址:安仁县城关镇七一东路(农业局)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

      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期

      财务状况: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3,142.80 8,098.95 0 0

      

      22、公司名称:茶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年2月7日

      法定代表人:宋慧娴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茶陵县招商局(县政府大楼四楼)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

      有机农业基地建设。

      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期

      财务状况: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8,764.82 956.67 0 0

      

      23、公司名称:汝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年10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宋慧娴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注册地址:汝城县三星工业园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

      有机农业基地建设

      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期

      财务状况: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6,487.66 200.00 0 0

      

      24、赤壁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年1月25日

      法定代表人:陈义生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址:赤壁市蒲圻办事处沿河大道217号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

      有机农业基地建设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期

      财务状况: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7,6174.05 6,000.00 0 0

      

      25、公司名称:五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年2月7日

      法定代表人:程坚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五河县沫河口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

      经营状况:2012年机组稳定运行。

      财务状况: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6,379.87 6,131.53 8,065.04 -612.88

      

      26、公司名称:桐城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年2月3日

      法定代表人:程坚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桐城市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

      经营状况:2012年机组稳定运行

      财务状况: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4,597.40 4,966.71 3,872.65 -1,529.66

      

      27、公司名称:北海凯迪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西16号海富大厦19层BCD号

      法人代表: 夏藩高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4月5日

      经营范围:热电厂、码头的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物运输代理

      财务状况: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3,670.90 1,454.65 0 0

      

      28、公司名称: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农业东路31号英特大厦8楼

      法人代表:任育杰

      注册资本: 43,9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3月12日

      经营范围:对环保电厂建设的投资及管理、灰渣综合利用、电厂发电、供热、电器机械及器材的批发和零售。

      财务状况: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61,149.80 19,272.15 41,520.27 141.25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待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担保决议后,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公司拟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固定资贷款及流动资金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以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追加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为各子公司担保情况详见“一、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表”项。

      四、董事会意见

      1、2012年,公司处于生物质电厂的集中建设期,并伴随着投运电厂的数量增加,子公司对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资金需求加大,因此公司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项目公司在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保持子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实现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目标。 2、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及财务风险进行控制。

      3、本着担保的公平原则公司非全资子公司五河、桐城电厂的其他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均持有两公司49%的股权)将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贷款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由于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高度的业务决策权,并基于对其经营情况的充分了解,能够做到风险可控。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 91,713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38.04%(公司2012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41,039.58万元),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 91,713万元。

      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担保议案,且上述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为733,4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0.86%(公司2012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41,039.58万元)。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 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 000939 公告编号:2013—11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成立

      页岩气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紧紧抓住国家未来能源战略的重点,引进培育和储备页岩气人才、资源和技术,巩固和发展公司在新能源领域领先地位,为下一步参与到页岩气招标抢占先机,经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成立从事页岩气开发、勘探和利用的全资子公司。

      本议案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新成立的页岩气子公司为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金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出资方式为现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凯迪页岩气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唐宏明、任育杰、袁清伟

      监事会成员:张晨阳、 徐利哲、 王烽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

      主营业务:页岩气勘查、开发、利用及管网建设等;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

      湖北省页岩气资源丰富,初步勘测湖北省的页岩气储藏量达9万亿立方,位列全国第五,勘探开发市场前景广阔。武汉凯迪页岩气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凯迪电力正式进军页岩气开发、勘察、利用领域,是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新的增长点。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一直致力于环保新能源的开发及利用,拥有相关技术及人才储备,具有开发新能源领域的能力和经验,并会在适当的时机寻求合适的合作伙伴。但页岩气开发作为新兴项目仍存在政策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电力 编号:2013-12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电力”或“公司”)于2013年4月9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在凯迪大厦708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8人。董事闫平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及说明

      2012年度公司因合并抵销错误而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事项累计调增2012年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76,424.01元,其中,调增未分配利润20,276,424.01元。

      二、更正事项对本公司201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本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公告的未分配利润为1,359,268,404.90元, 2012年度公司因对原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失去控制权时的合并抵销错误而进行相应差错更正,对201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说明,追溯调整事项累计调增2012年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76,424.01元,其中,调增未分配利润20,276,424.01元。

      具体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项 目2012年初追溯后审定报表数2012年初原报表数差异
    未分配利润1,379,544,828.911,359,268,404.9020,276,424.01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及独立董事对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及意见

      1、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的更正是恰当的,能够提高了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2、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一致同意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监事会认为:本次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的追溯调整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3、公司聘请的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出具了《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情况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对公司编制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

      4、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3—013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电力”或“公司”)于2013年4月9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在凯迪大厦708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8人。董事闫平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高旸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1票

      高旸先生简历如下:

      高旸,男,汉族,中国国籍,1985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任北京智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7年3月至2008年11月在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法务部工作;2008年11月至2012年11月,在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担任融资经理职务;负责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保理等业务。

      高旸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五种情形;且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旸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3—014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已

      收购电厂触发回购条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电力”或“公司”)于2013年4月9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在凯迪大厦708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8人。董事闫平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已收购电厂触发回购条款的议案》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凯迪)是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凯迪电力)大股东,分别于2010年12月和2011年12月将持有的宿迁电厂、万载电厂、望江电厂100%股权;桐城电厂、五河电厂51%股权转让给凯迪电力(详见我司2010-60号、2012-2号公告)并对外承诺:如果标的公司中某一家公司的年净利润低于其对应的预测年净利润(见年盈利预测表),阳光凯迪将按照该家公司对应的交易价格加上由凯迪电力后续投入的工程建设支出以及对应交易价款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作为资产回购的价款,对凯迪电力所收购的股权进行回购。

      经过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及承诺事项的专项审计结果表明, 2012年度,标的电厂未能达到预测年净利润指标,触发回购条款,公司拟按照2010-60、2012-2号公告中的定价方式,授权经营层在本议案通过董事会表决20日内,着手办理回购事宜(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并于2013年内交割完毕。

      标的公司中宿迁、望江两电厂在阳光凯迪将其所持股权转让给凯迪电力时注册资本金分别为6240万元和600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凯迪电力分别对两电厂进行过一次增资,增资后宿迁电厂、望江电厂注册资本金均为8300万元。本次回购过程中,对于增资部分,参照公告中订立的定价方式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1票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3-15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在公司708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分别为贺佐智、徐利哲、张自军。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佐智先生主持,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2、《2012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3、《2013年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关于公司2011年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5、《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地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2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制订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当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有效。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票, 反对 0票,弃权0 票

      7、《关于2013年凯迪电力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41,700万元担保额度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是有利于各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及生产运营的。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该项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 反对 0票,弃权0 票

      8、《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情况的专项说明及意见》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监事会认为:本次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的追溯调整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4月26日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报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我们客观、独立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为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经营目标的全面落实提供了保障。

      二、关于2013 年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41,700万元担保额度的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根据公司2013的经营计划以及项目建设的需求,对201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由于担保

      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高度的业务决策权,并基于对其经营情况的充分了解,能够做到风险可控。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经营目标考核的独立董事意见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核查,公司2012年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薪酬及考核制度执行,经营目标考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作如下

      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101,713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45.67%(公司2012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22,688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按照《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相

      应的审议程序;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没有迹象显示担保可能承担偿债风险。

      五、关于公司聘任韩京担任财务总监、聘任张鸿健先生为总经济师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任韩京担任财务总监、聘任张鸿健先生为总经济师的决议,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的需要。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的任何情形,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韩京担任财务总监、聘任张鸿健先生为总经济师并暂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韩京先生符合财务总监职权相适应的条件、张鸿健符合总经济师职权相适应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禁止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六、关于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情况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七、关于2012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公司处于产业战略发展期,大量生物质电厂正处在前期准备或建设阶段,资金需求量大,因此作出不分红决定。

      同意为支持公司长远发展,拟将2012年度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生物质电厂投资建设。

      董事: 张龙平

      邓宏乾

      厉培明

      2013年4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