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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05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通讯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鉴于2013年度公司需完成对民生银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以及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需要完成对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对外投资资金需求巨大,公司董事会决定2012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转增,留存利润将用于满足对外投资资金需求,预计将为股东带来较好的回报。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1、对民生银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7.87亿;

      2、对参股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预计资金需求12.024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1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估,认为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审计工作中遵守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报酬。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3-008)。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确定公司201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2012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结合公司薪酬考核机制,提出公司201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为:公司非独立董事2013年度薪酬总额为不低于2012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总额。

      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四名非关联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确定公司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201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公司薪酬考核机制,提出公司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公司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不低于201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具体发放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定提名孙明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孙明涛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13-00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民生蓝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对外投资公告》(临2013-010)。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3-011)。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明涛,男,36岁,1999年毕业于天津大学自动化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同时攻读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曾任: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法律部主任、国际贸易部主任;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任天津鑫茂天财酒店总经理、鑫茂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美加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06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监事会收到职工代表监事白美洁女士的辞职报告,白美洁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白美洁女士的辞职报告自监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公司监事会对白美洁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201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慧颖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刘慧颖,女,1965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历任黑龙江省社会经济信息公司人事科长,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职员、副处长、处长。现任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07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在北京五矿广场会议室现场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5日以邮件的形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廷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1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编制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

      1、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度公司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遵守了保密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2013年度,公司需完成对民生银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以及对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义务,考虑公司2013年对外投资资金需求巨大,为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发展,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我们同意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编制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

      1、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遵守了保密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确定公司201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公司监事会确定2013年度监事薪酬不低于2012年度监事薪酬总额。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08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进行修订如下:

      原“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等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对外投资限额审批权限为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 ;

      董事会收购出售资产限额审批权限为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 ;

      董事会委托理财限额审批权限为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30% ;

      董事会关联交易限额审批权限为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 。”

      修订为: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资产租赁、委托理财等交易单笔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由董事会授权总裁办公会批准并报董事会备案;单笔交易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批准并报董事会备案;单笔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由董事会批准。单笔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委托理财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或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的,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应提交董事会审议,达到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标准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的,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09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粮油”)及其下属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公司拟为东方粮油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合计人民币400,000万元担保额度,包含未到期的担保余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9%,其中公司对东方粮油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57,000万元,东方粮油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为东方粮油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合计人民币400,000万元担保额度(含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包含未到期的担保余额。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40号,法定代表人张宏伟,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粮食收购。粮食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粮食销售,水稻种植,优良种子培育、研发,粮食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国营贸易管理或国家限制项目取得授权或许可后方可经营)。经销农副产品。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473,919.33万元,净资产104,749.88万元,净利润3,198.52万元。

      三、担保协议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将由公司与被担保公司、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公司将在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并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9%,其中公司对东方粮油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57,000万元,东方粮油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1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民生蓝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3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民生蓝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投资人民币3000万元参与发起设立民生蓝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蓝天”),占民生蓝天股本总额的5.263%,投资目的是为获取投资收益。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民生蓝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伍亿柒仟万元(RMB570,000,000)。

      3、注册地址:河北省三河市高楼镇。

      4、经营范围:投资和资产管理,商业贸易投资,项目投资,房地产投资(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以上事项以工商机关最终核准的登记信息为准。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发起人: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我公司等共十九家公司。

      2、认购与出资:每一发起人以现金出资人民币叁仟万元(RMB30,000,000),认购民生蓝天叁仟万(30,000,000)股股份,占民生蓝天股本总额的5.263%(十九分之一)。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参与发起设立民生蓝天,是公司正常对外投资行为,对公司经营状况无重大影响。公司的投资目的为获取投资收益。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1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年度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7日上午9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为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5、现场会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21层会议室

      6、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投资者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确定公司201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确定公司201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第7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第11项《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会上将听取《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同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东方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内容。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10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股东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及出席人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20层证券部

      4、联系人:殷勇、丁辰

      5、联系电话/传真:0451-53666028

      6、股东或其授权人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7、现场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均有效)

      

      附件2: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分项表决方法:

      ■

      (三)表决意见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0日A股收市后,持有我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811)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二)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三)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四)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1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电子邮箱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自即日起,公司对外联系的电子邮箱变更为:dfjt@orientgroup.com.cn,原邮箱:orientgroup811@yahoo.com.cn自公告日起停止使用。

      公司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公司网址等其他信息不变。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