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 | 赵峡 | 因公出差 | 陈忠宽 |
董事 | 康敬成 | 因公出差 | 沈东新 |
独立董事 | 马洁 | 因公出差 | 于雳 |
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沈东新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雷洪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陈海涛 |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沈东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雷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陈海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21,018,807,153.40 | 20,881,316,944.78 | 0.6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730,008,865.48 | 3,668,875,157.50 | 1.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87 | 4.79 | 1.67 |
项 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55,896,994.26 | 397.0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0 | 400.00 | |
项 目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7,148,852.13 | 57,148,852.13 | 976.7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7 | 6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7 | 6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7 | 6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4 | 1.54 | 增加1.4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4 | 1.54 | 增加1.42个百分点 |
注:公司于2013年1月完成收购南疆钢铁100%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公司本报告期对比的上年度期末数及上年同期数均为合并报表数据。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4,603.8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5,0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3,559.28 |
所得税影响额 | -9,593.32 |
合计 | 54,362.1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0,16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 407,154,53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8C-CT001沪 | 12,946,02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11,499,864 | 人民币普通股 |
梁耀辉 | 7,308,53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6,24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5,057,470 | 人民币普通股 |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5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昀沣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999,990 | 人民币普通股 |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94,83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383,785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数(元) | 期初数(元) | 增减幅度(%) |
应收票据 | 2,253,399,914.65 | 3,225,646,157.74 | -30.14 |
应收账款 | 136,661,992.75 | 17,621,675.11 | 675.53 |
其他流动资产 | 0.00 | 18,691,670.70 | -100.00 |
应付利息 | 62,160,716.38 | 42,050,677.39 | 47.8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78,000,000.00 | 1,272,400,000.00 | -31.00 |
项目 | 本期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增减幅度(%) |
管理费用 | 101,566,610.72 | 45,457,568.59 | 123.43 |
营业利润 | 83,516,400.14 | 9,369,927.61 | 791.32 |
利润总额 | 83,580,355.59 | 10,352,484.45 | 707.35 |
所得税费用 | 26,431,503.46 | 5,044,763.03 | 423.94 |
净利润 | 57,148,852.13 | 5,307,721.42 | 976.7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5,057,736.88 | 194,781,981.31 | -118.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896,994.26 | 31,366,587.27 | 397.0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14,120.21 | -8,068,730.1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368,851.35 | 171,484,124.16 | -216.26 |
(1)应收票据变动系销售收到的票据量减少所致。
(2)应收账款变动系钢材赊销收入增加。
(3)其他流动资产变动系根据准则要求,报告期内实际缴纳所得税款小于按税法确定的应交所得税时,不在本项列示。
(4)应付利息变动系应付债券利息增加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6)管理费用变动系南疆钢铁未投产前的职工薪酬和公用设施费计入所致。
(7)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变动系钢材单位成本降低,销售毛利增加所致。
(8)所得税费用变动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变动系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系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系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系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2年11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收购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简称“南疆钢铁”)。公司已于本报告期办理南疆钢铁10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2013年1月1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参见公司临2012-27、临2012-29、临2013-001公告及2012年年度报告)。
目前,南疆钢铁已按计划进入试生产前准备阶段,正在开展设备调试消缺等准备工作。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 依法行使拥有股权,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本公司合法权益;在本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内,其及其所属公司、部门不增加项目相同或类似业务投入,不发生同业竞争,不与本公司产生利益冲突;若违背承诺,本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以市价或成本价中较低价收购。控股股东于2001年5月28日与本公司签定《非竞争协议》,避免和消除了与本公司在钢坯生产、销售环节上同业竞争的可能性。 | 否 | 是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即:收购人) | (2)在八一钢铁有钢铁项目的地区,收购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八一钢铁所从事的钢铁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收购人应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八一钢铁,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八一钢铁做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收购人放弃该商业机会;如果八一钢铁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被视为放弃该业务机会。 (3)收购人不会利用作为八一钢铁实际控制人的地位,通过控股股东达成任何不利于八一钢铁利益或八一钢铁非关联股东利益的交易或安排。 | 否 | 是 |
解决关联交易 | 收购人将尽可能减少和规范与八一钢铁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将遵循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及八一钢铁公司章程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规范相关交易,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八一钢铁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否 | 是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3年3月29日,公司四届十九次董事会拟定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每10股派现0.70元(含税),共分现金5,365.14万元,达到上年净利润的34.78%。该方案已于今日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在两个月内安排实施。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东新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3-008
债券代码:122098 债券简称:11八钢债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26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12,305,432股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3.79% |
(三)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东新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赵峡、康敬成、独立董事马洁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陈海涛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人,列席2人;天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12,305,432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2 | 《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12,305,432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3 |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12,305,432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4 | 《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12,305,432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5 |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412,305,432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6 |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12,305,432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7 | 《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 412,305,432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8 | 《公司201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 412,305,432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9 |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12,305,432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10 | 《公司2013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 5,150,90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及相关公告,详见2013年4月2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天阳律师事务所秦明、刘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二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载有公司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天阳证股字[2013]第18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3-009
债券代码:122098 债券简称:11八钢债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通知情况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会议于 2013年4月26日上午11:3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3人,董事赵峡、康敬成因公出差,分别书面委托董事陈忠宽、董事长沈东新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马洁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于雳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沈东新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决议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名陈忠宽先生、肖国栋先生、沈东新先生、黄星武先生、张志刚先生、王学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于雳女士、孙卫红女士、邱四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料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提名、审核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拟定第五届独立董事薪酬为5万元/人/年(不含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所得税。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上午10:3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三项议案(详见会议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八一钢铁第五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忠宽:男,196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疆钢铁公司炼铁厂一铁车间副主任、机动科科长、机修车间主任、副厂长、动力厂厂长、能源中心主任、炼铁分公司经理、八钢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党委常委。现任宝钢集团八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肖国栋:男,196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疆钢铁设计院工艺科科员、本公司小型材轧钢厂主任工程师、副厂长、厂长,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八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技术开发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现任八钢公司党委常委、常务副总经理。
沈东新:男,1963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新疆钢铁公司轧钢厂财务科科长、计划财务部主任助理、证券管理办公室主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会计师。现任宝钢集团八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法律事务部部长、本公司董事长,兼任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西部建设董事。
黄星武:男,1968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研究生(在读),高级工程师。曾任八钢转炉炼钢厂技术员,转炉、连铸车间副主任、主任,本公司转炉炼钢厂冶炼主任工程师、厂长助理、厂长,第二炼钢分厂厂长、炼钢厂副厂长。现任本公司炼钢厂厂长。
张志刚:男,1974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疆八钢一轧厂轧一车间工艺员,高速线材厂作业长、首席作业长、主任工程师、厂长,本公司热轧薄板厂副厂长、厂长,轧钢厂副厂长。现任本公司轧钢厂厂长。
王学斌:男,1957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局评估管理中心主任、自治区国资局企业处处长、自治区财政厅担保公司总经理、自治区国资管理中心副主任、自治区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处长、自治区投资公司党总支书记。现任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特变电工董事。
于雳:女,1971年出生,满族,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曾任新疆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新疆华西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友好集团、天富热电独立董事。现任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委员,西部建设、青松建化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孙卫红:女,1963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乌鲁木齐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新疆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特变电工独立董事;现任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新中基、天康生物独立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
邱四平:男,1964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学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新疆会计师事务所(后更名为新疆华西会计师事务所)副经理、副主任,新疆华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五洲松德联合会计事务所新疆华西分所合伙人,执业期间曾担任新疆证券业协会副会长、自治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中评协常务理事、自治区造价协会常务理事、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科技专家。现任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华西分所合伙人,中粮屯河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3-010
债券代码:122098 债券简称:11八钢债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26日上午12:0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建国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季报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监事会提名毛建国先生、杨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八一钢铁第五届监事候选人简历
毛建国:男,1957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八钢轧钢厂主任、科长、副厂长,新疆伊犁新源县副县长、八钢销售处经理、二轧厂厂长、联强公司经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轧钢厂党委书记。
杨芳:女,1962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曾任八钢炼铁厂会计、八钢公司财务部综合会计、规划经营部综合会计主管、蝶王公司总会计师、佳域公司总会计师、联强公司总会计师、八钢公司资产监管部副部长。现任八钢公司审计部副部长。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3-011
债券代码:122098 债券简称:11八钢债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选举狄明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狄明军先生将与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狄明军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狄明军:男,197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电炉炼钢厂连铸作业长、主任工程师、厂长,炼钢厂第三炼钢分厂厂长、第二炼钢分厂厂长。现任本公司炼钢厂第一炼钢分厂厂长。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3-012
债券代码:122098 债券简称:11八钢债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4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8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上午10:3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现场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否 |
(1) | 陈忠宽 | 否 |
(2) | 肖国栋 | 否 |
(3) | 沈东新 | 否 |
(4) | 黄星武 | 否 |
(5) | 张志刚 | 否 |
(6) | 王学斌 | 否 |
(7) | 于雳 | 否 |
(8) | 孙卫红 | 否 |
(9) | 邱四平 | 否 |
2 |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否 |
3 |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否 |
(1) | 毛建国 | 否 |
(2) | 杨芳 | 否 |
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4月2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四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截止2013年5月8日(如遇停牌或休市,以该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参会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3年5月13日10:00-18:00时。
(二)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代表持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均加盖公章);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陈海涛 范炎
电话:0991-3890166、3881187
传真:0991-3890266 邮编:830022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股东代理人 先生(或女士)出席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股东代理人姓名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
(二)委托人 的股东账户卡号码为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8日,持有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占公司总股本766,448,935股的 %,股东代理人代表的股份数为 股。
(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发言权,并以股东大会要求的表决方式表决。
(四)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赞成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反对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弃权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对列入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
(六)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股东代理人不得转委托。
(七)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营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持有股份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