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30版)
表6.4.2-2.2
已清算结束信托项目 | 项目个数 | 实收信托 合计金额 |
证券投资类 | 13 | 799,176.62 |
股权投资类 | - | - |
融资类 | 209 | 3,961,334.02 |
事务管理类 | - | - |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2.3
已清算结束信托项目 | 项目个数 | 实收信托 合计金额 |
证券投资类 | - | - |
股权投资类 | - | - |
融资类 | - | - |
事务管理类 | 27 | 1,431,246.34 |
6.4.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4.2-3
新增信托项目 | 项目个数 | 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
集合类 | 47 | 2,222,306.93 |
单一类 | 55 | 1,229,623.05 |
财产管理类 | 1 | 303,649.00 |
新增合计 | 103 | 3,755,578.98 |
其中:主动管理型 | 84 | 3,466,050.64 |
被动管理型 | 19 | 289,528.34 |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公司视创新为发展的动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充分利用跨市场配置的信托制度优势进行产品和业务创新。
2012年,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拓展资产管理产品线。
为积极响应监管部门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创新业务的开展,由公司担任受托人和发行人的“交银2012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批准,于2012年11月发行并上市交易流通。该项目规模为30亿,分为优先A-1档、优先A-2档、优先B档、次级档证券,占比分别为28.02%、53.07%、10.22%、8.69%。由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等担任联席主承销商。该业务发挥了受托人的信托功能,既帮助金融机构解决了资产的流动性,又为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提供了稳定收益的投资标的,标志着我公司资产管理能力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本公司无因自身责任而导致信托资产损失的情况。
6.4.2.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按净利润的5%计提一般风险准备4,036.40万元,根据年末银信合作信托贷款余额按2.5%计提一般风险准备71,076.73元,合计75,113.13万元,年末余额为89,665.24万元。在会计报表中以“一般风险准备”科目列示。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以下明细表格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期初指2012年1月1日,期末指2012年12月31日。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5.1
关联交易方数量 | 关联交易金额 | 定价政策 | |
合计 | 5个 | 1,576,264.61 | 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公平的市场价格定价。 |
注:“关联交易”定义应以《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有关规定为准。上述关联交易金额系本年度固有、信托与关联方的发生额。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
关系性质 | 关联方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址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母公司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 王宜林 | 中国北京 | 949亿元人民币 | 组织海上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及炼油等 |
股东 |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 常振明 | 中国北京 | 1280亿元人民币 | 国内外投资业务、国际国内金融业务等。 |
同受一方控制 | 中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周炯 | 中国上海 | 2.5亿元人民币 | 企业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社会经济信息咨询(除中介) |
同受一方控制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王家祥 | 中国北京 | 96.93亿元 | 石油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油气化工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等。 |
同受一方控制 | 中海油新能源玉门风电有限公司 | 左柯庆 | 中国甘肃玉门 | 3.07亿元 | 风电场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风力发电项目、CDM项目的运营及销售等。 |
6.5.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5.3-1
固有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 ||||
期初数 | 借方发生额 | 贷方发生额 | 期末数 | |
贷款 | - | - | - | - |
投资 | - | - | - | - |
租赁 | - | - | - | - |
担保 | - | - | - | - |
应收帐款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5.3-2
信托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 ||||
期初数 | 借方发生额 | 贷方发生额 | 期末数 | |
贷款 | - | - | - | - |
投资 | - | - | - | - |
租赁 | - | - | - | - |
担保 | - | - | - | - |
应收帐款 | - | - | - | - |
其他 | 1,009,777.52 | 1,576,264.61 | 1,782,847.32 | 803,194.81 |
合计 | 1,009,777.52 | 1,576,264.61 | 1,782,847.32 | 803,194.81 |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1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 | |||
期初数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数 | |
合计 | 91,495.00 | -33,995.00 | 57,500.00 |
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或购买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本期清算结束105,795.00万元。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
信托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 | |||
期初数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数 | |
合计 | 653,835.68 | -473,687.81 | 180,147.87 |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本期清算结束666,335.68万元。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无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无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固有业务(自营业务)、信托业务执行的会计制度均为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7. 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本公司2012年度共实现利润总额98,466.25万元,税后净利润80,728.05万元。2012年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向两家股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13亿元人民币。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信托资产规模(亿元人民币) | 1,258.47 |
人均信托资产规模(亿元人民币) | 11.44 |
资本利润率(%) | 19.97% |
人均净利润(万元人民币) | 733.89 |
不良资产率(%) | 0 |
注:信托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营业收入×100%
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本年度无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 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经国务院批准,本公司原股东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进行重组改制,联合下属子公司北京中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7日共同发起设立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将所持本公司5%的股权移交给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监管局于2012年12月28日下发《关于核准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沪银监复[2012]1071号),批准本公司上述股权变更等事宜。本公司已于2013年1月办理完毕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并于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证报》及本公司网站就该事项进行了信息披露。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1.2012年1月4日,经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风险控制官胡旭鹏辞去公司首席风险控制官职务。
2.2012年10月24日,经公司二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免去徐永昌的中海信托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高建华作为中海信托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于201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徐永昌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高建华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高建华董事任职资格于2013年2月7日由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高建华任职资格的批复》(沪银监复[2013]76号)核准。徐永昌董事职责履行至2013年2月6日。
3.户学爱因达到退休年龄,自2012年12月26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职务,开始办理退休手续。
4.朱恩惠因达到退休年龄,自2012年12月30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运营总监及信托事务管理总部总经理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等事项。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8.4.1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本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8.4.2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期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本公司无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期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本公司无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上海银监局于2012年11月26日至2012年12月26日对我司截至2012年9月30 日存续的房地产信托业务及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13年3月19日向公司下发了《关于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意见》(沪银监发[2013]64号),认为我公司开展的房地产及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积极采取措施防范业务风险,对公司业务开展中的不足提出监管意见。我公司对于上海银监局提出的监管意见高度重视,从加强制度流程建设等方面着手认真制定整改计划,不断完善业务的尽职管理、合规管理,加强合格投资者的甄别工作等,不断推进公司业务稳健发展。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1.2012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中海信托网站发布《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任职的公告》。公司聘任吴孟飞先生为董事长。吴孟飞先生的董事长任职资格已经中国银监会核准(银监复[2011]604号文)。
2.2013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中海信托网站发布《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变更及章程修改的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变更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权变更及有关章程修改事宜已经中国银监会核准(沪银监复[2012]1071号)。
8.8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1.2012年1月4日,经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2012年2月,公司荣获“2011年度上海市黄浦区经济发展突出贡献100强企业第18位”荣誉称号,排名位居金融企业前三甲。此次评选是原黄浦区、卢湾区两区建制撤销后组织的首次评选。
3.2012年6月,公司荣获《上海证券报》主办的第六届“诚信托”评选“2011年度“诚信托——卓越公司奖”。
4.2012年6月,公司被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评为“2011年度上海市A类财务会计信用单位”。
5.2012年7月2日,公司加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6.2012年9月,公司荣获《证券时报社》、《新财富》杂志联合主办的“开启财富管理新思维”——财富管理论坛暨第五届中国优秀信托公司评选“中国区最具成长性信托公司”奖。
7.2012年10月,公司被上海市税务局评定为2010年度-2011年度A类纳税信用等级。
9. 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管理层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生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